Re: [公告] 申请98清寒助学金小叮咛

楼主: pciong050 (HenHen)   2009-07-30 20:31:51
※ 引述《ntugocs (台大侨生辅导室)》之铭言:
同学好,有关您的问题回复如下:
1.户籍证明 是台湾户政机关发给人民,用来证明家中的人数及描述这些人出生日期,
或许在各侨居地政府也有提供这样资料而不是称为户籍証明,本组也可以接受。
2.这次清寒助学金之所以 要求同学提出这样的文件,主要是在用意在衡量,每位申请者,
家中倒底有多少兄弟姐妹正在就学,当然若同学能提出兄弟姐妹的在学证明当然也可以
!!
侨辅组上
请问户籍証明有可以証明兄弟姐妹是否正在就学的情况?
要是用意在衡量有多少兄弟姐妹就学,本应该提交“在学证明”才比较适当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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