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男遭2前女友控软禁性侵 获不起诉
2019-10-15 11:21联合报 记者赖佩璇/台北即时报导
一名台大谢姓高材生遭指控将同校前女友W当性奴,软禁宿舍、性侵、浇热水、勒脖、
殴打,涉伤害、性侵等罪。台北地检署调查发现案发时间为前年至去年间,伤害、妨害
秘密部分已逾告诉期,至于性侵则罪嫌不足,今一并处分不起诉。至于另名前女友C女
指控被谢男性侵部分,仍侦办中。
今年2月间,女大生W女向媒体控诉,两人因社团活动认识,追求时很殷勤,交往后却变
了一个人,只要心情不好就会打她。有一次骑脚踏车,只因骑在前面没等他,自己先过
马路,就被气得扯头发,甚至在宿舍见面时,迟到一些就被用脚踏车往身上丢。
W女指控,有一次不顾谢男反对与朋友去听演唱会,结束后他竟然在捷运站当众甩巴掌
、揍肚子,他又把我强拉回他的宿舍。他很常不开心就掐捏我的胸部,造成瘀青。
“像被软禁!”谢男时常要她待在他宿舍,但因男生宿舍有舍监巡逻,因此要求她不要
外出,还会拿走她衣物,以防止逃跑,还会要求我在指定的时间内躺到床上,他想要的
时候,就要给他用…不管我想不想要,甚至曾架镜头偷拍…。
W女说,有一次她不管谢男阻止,坚持要离开他的宿舍,谢男竟冲上前,用手肘勒住她
的脖子,她想逃跑,谢男却用脚绊倒她,接着揍她的肚子,“后来我怕强硬反抗又会被
打,他说的话都只能照做…。”
除此之外,谢男曾向她炫耀收藏许多女孩子的性爱照,疑似有其他女子受害。W女报案
后,北检立刻指分妇幼专组检察官负责讯问,但谢男对于指控全盘否认,检方因伤害、
妨害秘密部分逾告诉期而做出不起诉。
性侵部分女方坦言原先不愿意发生关系,但后来“被说服”,此部分罪嫌不足,一并不
起诉。至于疑似有其他裸照部分,检方查出均为不知名女方自拍后传给谢男,并非由谢
男主动拍摄。
另一名前女友C女,被谢男痛殴、咬伤,控告谢男伤害,事后心软撤告,让谢男获不起
诉,但性侵部分仍侦查中。谢男也反控对方伤害,C女坦承犯行,检方今年9月将她依伤
害罪起诉。
位于高雄的前女友L女则未提告,只向媒体爆料自己对于谢男情绪勒所感同身受。据悉
,谢男休学中,而台大性平会调查后,也对他作出不利的惩处。
https://udn.com/news/story/7317/4104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