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校园] 不把事情弄的很复杂理由站不住脚的连署

楼主: kimkim (专业鲁蛇)   2018-05-10 14:20:33
前面文章已经讨论很多法律问题了
这篇我想回归遴选程序本质的问题
首先客观的事实是:
1.遴选程序是由遴选委员根据相关资料(当然包括校方所提供的候选人基本资料)在候
选人中选出其心中认为适任台大校长之人选
2.候选人基本资料当然包括候选人现在担任之职务为何,这也是遴选委员判断候选人
是否适任之重要资讯之一(当然如果你觉得遴选根本不用看候选人现职那请跳过这篇)
3.候选人管中闵在遴选程序时之现职之一是台哥大独立董事,此项资讯没有被登载于
候选人基本资料中,也没有在遴选过程中被提出过,亦即除了遴选委员蔡明兴及候选
人管中闵外,其他参与程序之遴选委员及候选人没人知道管中闵有台哥大独立董事身分
4.候选人管中闵基本资料缺漏现职台哥大独董之事,于遴选程序终结前均未经当然知情
之候选人管中闵.遴选委员蔡明兴及理应知情之台大校方补充其缺漏事项,而任由此项不
完整之基本资料作为全体遴选委员行使遴选权之基础
5.承上,基本资料缺漏未登载之现职,即足以影响遴选委员行使权利时之判断,更何况
本件阙漏之现职正巧是台哥大独董,遴选委员蔡明兴则是台哥大董事,而候选人为独董
遴选委员之一为董事时,是否构成利益冲突而应回避,固容有不同之看法,然而因为此
项资讯未揭露于遴选程序,致使纵或有任何遴选委员或其他候选人认为渠等应予回避,
亦根本没有提出讨论之机会。
总结两点:
1.候选人管中闵于台哥大独董之现职未呈现于遴选程序中,致使除蔡明兴外之遴选委员
于资讯不完全之背景下行使遴选权。
2.同样因为该现职未呈现于遴选程序中,致使蔡明兴外之遴选委员及管以外之其他候选人
,根本无机会对管中闵及蔡明兴间是否有利益冲突而应回避一事表示意见或讨论。
~综上所述,如果你是其他候选人,你会觉得台大遴选程序无瑕疵也很公平的请举手~
~如果你觉得上开程序确有可议之处,那么教育部请台大重行遴选程序,不是刚好而已吗~
最后还是让我偷渡一篇目前为止我觉得最符合我看法的法律文章
https://tw.appledaily.com/new/realtime/20180505/1347947/
作者: DrizztMon   2018-05-10 14:27:00
你这个论点人家也回应过了遴选委员会有单为这件事开过会,也有结论
作者: xcruciating ( )   2018-05-10 14:43:00
回避判断标准由遴委会决定,教育部可要求修正吗?https://bit.ly/2I7bkp2 https://bit.ly/2ryOXSj
作者: cunankimo (F5)   2018-05-10 15:06:00
到目前为止都没有其他候选人有异议不是
作者: newsboy3423 (送报生)   2018-05-10 15:07:00
吴瑞北教授可能有异议吧?
作者: cunankimo (F5)   2018-05-10 15:08:00
太监比皇帝还急候选人有异议就提啊 总比外部的人(教育部)提出更有代表性
作者: NTUIBrother (台大国企英菁大葛格)   2018-05-10 15:14:00
候选人没意义可能是被管骗啊,或是傻逼
作者: cunankimo (F5)   2018-05-10 15:19:00
现在一样可以提啊 教育部不就是现在想要翻盘
作者: nickwu1101 (喔~)   2018-05-10 15:24:00
可是...已经选完了 原则上除非违反明文规定 不然是遴选结果是不能再动的
作者: pig12335331 (Charlie)   2018-05-10 15:29:00
可是 人家蔡委员只有一票欸QQ 输不起?
作者: bibo9901 (function(){})()   2018-05-10 15:34:00
候选人是推荐的, 又不是管自己去申请的候选人推荐表跟本没有“现职”这一项
作者: kathpope (Le pape Kath)   2018-05-10 15:46:00
可以去采访弱水啊奇怪~
作者: kaky (菩提本无树明镜亦非台)   2018-05-10 16:00:00
啊教育部到现在推不出一个候选人检举
作者: polarfox (狐狸)   2018-05-10 16:00:00
说真的啦,有问题也是遴选委员不是管,再者,法律也没规定要回避,就没有问题,现在站在有的没的理由在那边五四三,很奇怪,而且如果因为这原因就重选,那规则就改成补充一句,有关系有影向力的人都应该不能当遴选委员的概括条款算了,只要是认识就是有关系通通不能当遴选委员,这样才最公平,不然只是执政党输不起而已
作者: gn01914712 (丁丁)   2018-05-10 16:11:00
唬烂 最好遴选委员会没人知道她是独董唬烂文还打得一副很认真一样 重点就是独董又不影响
作者: chanchan08 (全)   2018-05-10 16:17:00
喔喔喔独董和董事长都要为台大大利益而为利益,且实务上独董人选仍有被大股东控制的疑虑
作者: newsboy3423 (送报生)   2018-05-10 16:23:00
我的想法 直接给法官裁定
作者: polarfox (狐狸)   2018-05-10 16:35:00
我很好奇,这种事情如果算是程序瑕疵不能补正需要重选,那等到程序按照教育部改正后,要揭露独董要回避,结果选出另一个人,结果又跟遴选委员又有某种关系,可能要回避所以这次重选的又不算,再一次补正,再一次重来???
作者: nickwu1101 (喔~)   2018-05-10 16:38:00
实务你个头 这又不是具体事实 怎么构成回避要件
作者: polarfox (狐狸)   2018-05-10 16:38:00
不然要补正就改成遴选委员不能认识候选人,这样最公平
作者: nickwu1101 (喔~)   2018-05-10 16:41:00
你所谓的瑕疵是对制度有疑虑 不是遴委会没照规则走这是偷换概念 对制度有疑虑要做的事是去修改制度不是照他人的疑虑推翻当初的结果
作者: DrizztMon   2018-05-10 16:43:00
挖靠 前面掰法条的时候还有模有样 怎么从历史系转到疑虑系了呢 大人你的法法法...法条呢 是不是还躺在教育部部长房里啊
作者: newsboy3423 (送报生)   2018-05-10 16:51:00
等校务会议讨论啊 如果两方都坚持那寻求司法才是解决之道
作者: nickwu1101 (喔~)   2018-05-10 16:51:00
问题是你所谓的瑕疵于法无规定 所以真要揭露就要修改规定 否则那根本不算瑕疵
作者: xcruciating ( )   2018-05-10 17:42:00
p果遴委会之后投票认为不须回避,所以不揭露也无碍遴选结果,教育部还是可以认为不回避是不公平吗?如果
作者: cunankimo (F5)   2018-05-10 18:27:00
既然遴选委员会有权认定廖俊智不需回避那为何无权认定蔡明兴不需回避?假如认定回避与否的权限是在教育部那开放给遴选委员投票的意义何在?
楼主: kimkim (专业鲁蛇)   2018-05-10 18:51:00
我个人是认为遴选会有权决定是否须回避 除非是明定应回避之人 才会没有决议之空间ex.论文指导师生关系
作者: aortic (Go! GTI)   2018-05-10 19:45:00
没人出来打脸教育部就可推论除蔡管外没人知道独董身分?
作者: polarfox (狐狸)   2018-05-10 19:56:00
表面上说的好中立,还扯贿选,贿选本来刑法就可处理,独董没写可以跟我讲一下哪部法律有规定不行吗?教育部真的站的住脚公文不会这样子写啦。
作者: kathpope (Le pape Kath)   2018-05-10 20:30:00
就已经说了蔡怕薪水被砍
作者: newsboy3423 (送报生)   2018-05-10 20:47:00
这理由也太好笑 投票是记名吗
作者: hlutni (文山秀气)   2018-05-10 21:03:00
回原PO:1.“管中闵任独董”此资讯是由”管”与”蔡”所独占??还是公开资讯??2. 资讯完全与否的判准何时确立较明确确、安定、具可预见性而利于公众信赖形成??遴选前??遴选后
作者: a71085 (iii)   2018-05-10 21:04:00
贿选确认就褫夺公权了...
作者: hlutni (文山秀气)   2018-05-10 21:04:00
资讯完全与否以谁之观点为基准较经济?遴选之际处于竞争者地位的候选人们??还是遴选后参杂种种情绪而蒐集资讯以为弥补的落选人/看好戏者/挺管者/拔管者...
作者: nickwu1101 (喔~)   2018-05-10 21:17:00
对阿 候选人也想不到规定没写的东西可以不让他上
作者: hlutni (文山秀气)   2018-05-10 21:17:00
台大校长遴选是台大社群的重大公众事务,台大成员负起基本的资讯充分之责(检核候选人们的基本学经历),会过分吗??岂有不尽己责于前,要求翻盘于后之理??
作者: hlutni (文山秀气)   2018-05-10 21:20:00
更何况系争资讯上网就可找到!!公开资讯宜推定众所皆知还是被刻意隐匿为合宜??
作者: nickwu1101 (喔~)   2018-05-10 21:20:00
你连这个程序都不知道 显然你连沙盘推演都没做
作者: hlutni (文山秀气)   2018-05-10 21:22:00
资讯公开是否完全有疑义,宜由被动的法院裁判为宜??还是具人事预算权且曾有侵害大学自主黑历史的行政权判断为宜?
作者: nickwu1101 (喔~)   2018-05-10 21:48:00
这些都是人事纷争 如果今天因为起争执就挡人上任 那往后选输的就起争议就好了 你根本没看懂类比的点然后最后一句是你觉得 但是这就是遴委会自行决定的事需不需要这资讯是遴委们自己决定 不是叫候选人或校方承担主动提供的义务 再者独董与董事的关系与选校长这件事没有关系 除非在过程中发觉有蔡董的行事偏颇 但也没人提 什么事情都是选后在那边叫
作者: newsboy3423 (送报生)   2018-05-10 21:54:00
先确认一下 投票是记名 还是不记名?
作者: CPer (CPer)   2018-05-10 22:14:00
我是想说如果贿选 那教育部公文也很好写 大家就不用讨论半天
作者: nickwu1101 (喔~)   2018-05-10 22:16:00
但是如果是不明显 或是死不承认的 又会跑到法院去
作者: CPer (CPer)   2018-05-10 22:20:00
所以我觉得拿贿选来类比不如拿包皮过长未揭露来类比如果早知道他包皮过长我就不选他了 哼哼
作者: newsboy3423 (送报生)   2018-05-10 22:21:00
不记名的话 管怎么知道蔡有没有投他?
作者: nickwu1101 (喔~)   2018-05-10 22:23:00
你已经开始了觉得这资讯很重要 不管法律或遴委会要不要揭露 就要主动揭露 没有就重来了 你这样要怎么谈
作者: newsboy3423 (送报生)   2018-05-10 22:27:00
这样主张什么蔡怕管扣他薪水的理由不就不成立了?
作者: CPer (CPer)   2018-05-10 22:27:00
就是故意拿严重的事类比这件事很重要的感觉 如果换成轻微呢因为我觉得你怎样怎样未揭露都能要求重选吗
作者: newsboy3423 (送报生)   2018-05-10 22:30:00
反正管也无从得知蔡有没有投他
作者: nickwu1101 (喔~)   2018-05-10 22:30:00
连选举公职这种要职都先上任再说 这件是怎么不先聘在查 而且你嫌这个瑕疵不够大 我再抹更大的如何? 行政是这样做的啊?人又不是自己选的
作者: CPer (CPer)   2018-05-10 22:32:00
哪里没办法 应该够多法条让他连教授都没办法当
作者: nickwu1101 (喔~)   2018-05-10 22:39:00
这是在很确定是贿选的情况下 但是事情尚未分明的
作者: CPer (CPer)   2018-05-10 22:39:00
当然阿 贿选也是要经过法院认证 不然你说贿选就贿选喔
作者: newsboy3423 (送报生)   2018-05-10 22:40:00
这样的话给法官判定不是更清楚? 为何连署逃避司法
作者: aortic (Go! GTI)   2018-05-10 22:50:00
请问哪位遴选委员哪位候选人不知道?
作者: nickwu1101 (喔~)   2018-05-10 22:58:00
早就被质疑到爆了 都公开资讯何以揭露 这理由也被质疑很多次了
作者: aortic (Go! GTI)   2018-05-10 23:00:00
所以足见除蔡管外无人知晓?你真相信无误??
作者: CPer (CPer)   2018-05-10 23:03:00
教育部可以介入包皮过长的问题吗
作者: xcruciating ( )   2018-05-10 23:19:00
作者: polarfox (狐狸)   2018-05-10 23:44:00
公职人员贿选基本上早就是适用特别法,刑法上的规定只是在选校长有这种状况时可用(高雄大学还是哪间大学的选举就有直接明定贿选状况)而且贿选这种理由说要遴选会重来也比较说的过去,退一百步说,你怎不说当选人直接犯刑法上的犯罪如杀人、重伤害、强制性交或是一些经济上犯罪例如特别侵占等法律,遴选办法也没规定,难道遴选会会让当选人上任吗?现在教育部就是拿一些双重标准的莫名理由去卡,谁看了都会觉的有疑问。
作者: kaky (菩提本无树明镜亦非台)   2018-05-10 23:54:00
"教育部现在要求重启的理由就是认为没有揭露于遴选程序"人家就是质疑教育部这个规定在哪如何足以动摇遴选.
作者: Smoltzy (就是爱Fender)   2018-05-11 00:36:00
回原po的问题:如果我是其他候选人,会非常火大(当然也很可能只是因为自己修养不好 XD)虽然我相信管接任校长的机会很高,但这后座力不容小觑每位候选人都是硕彦大儒,管未来还是要竭尽全力去平抚或许法律上管站得住脚,但候选人心境很难因法律而平息我不代表任何人,只是一个台大校友对管校长的期许也希望管校长能有这个高度,这才是台大之福
作者: aniesway (jownshown)   2018-05-11 11:46:00
推荐人没揭露的资讯是公开可查的,可以认为是推荐人的失误;这个失误在现行规则下是由其他候选人检举来修正,只要候选人足够在乎这个瑕疵,在校长选举结果出来之前有足够的时间修正成没有瑕疵。其他候选人有这么多机会让遴选过程没有瑕疵,但是都没有作为,除了认为这些候选人在“过程”中都不觉得这是瑕疵之外还能有什么解释?
作者: Smoltzy (就是爱Fender)   2018-05-11 11:56:00
拜托,每个候选人都是学术界超大咖,忙得像什么一样哪位候选人有那个美国时间去详查每个竞争对手的经历
作者: aniesway (jownshown)   2018-05-11 12:06:00
没时间(x)不愿意拨时间(o),说这是影响遴选的重要资讯了,不播时间是谁的责任?
作者: Smoltzy (就是爱Fender)   2018-05-11 12:06:00
要支持管ok,但也别说候选人为何不查或没抗议=不觉瑕疵这些话只会让其他候选人心里更不舒服
作者: aniesway (jownshown)   2018-05-11 12:09:00
事实当然会心里不舒服
作者: kaky (菩提本无树明镜亦非台)   2018-05-11 13:20:00
你我都不是候选人肚里的蛔虫 现在就是没人提出认为有偏颇不舒服不爽都不构成重启,只有"提出具体事实"检举有偏颇经遴选委员会审查认定...
作者: dlmgn (髒話之王者)   2018-05-12 20:29:00
不是由候选人检举来补正吧?候选人检举的情况比较像是各种资讯都有了,ABCDE~Z,其中前三条ㄅㄆㄇ所认定需要回避的事项包含了A~F,剩下G~Z这些事项中有候选人认为W事项也需要回避所以提出来。现况就是说A~Z的资料中少了W所以连提都不
作者: aniesway (jownshown)   2018-05-13 01:03:00
好多候选人都不知道,看来这件事情是很难查证或是这件事情不重要不需要知道,可是独董资讯是公开的,然后反管一直说很重要,一个又重要又公开的资讯,等到选举结果出来才忽然知道?自己完全没概念?这是在婊候选人的个人能力太差?候选人都是学术大神捏,你这样母汤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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