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自由
2.完整新闻标题: 咨询小组认定管中闵违法兼职 依法不得再参加遴选
3.完整新闻内文:
记者吴柏轩、林晓云/台北报导〕教育部针对台湾大学新任校长案的争议,因涉及许多资讯揭露、利益回避、学术伦理及赴中兼职等问题,层面涉及过广,4月初组织跨部会咨询专业小组,今晚也公布结论,认定管中闵在台湾大哥大独董是违法兼职,事证明确,依法不得参加遴选。
跨部会咨询专业小组更进一步认定,管中闵在台大同意之前,就已兼任台哥大独董、审计委员和薪资报酬委员,违法事证明确。(资料照)
跨部会咨询专业小组更进一步认定,管中闵在台大同意之前,就已兼任台哥大独董、审计委员和薪资报酬委员,违法事证明确。(资料照)
教育部次长林腾蛟今晚宣布,教育部驳回台大校长遴选案,要求重启8名候选人的资格审定,再走一次校务会议代表推荐、遴选委员投票等,并声称,管中闵是否能够参选台大校长,要台大重新检视其积极资格与消极资格,并未说管不能继续参选。
然而管中闵被指涉担任台湾大哥大独立董事,与台大遴选委员之一的蔡明兴(台湾大副董事长)彼此间有法律及经济上的利益冲突,但却因该项资讯未在遴选过程中揭露,导致后续衍生诸多争端;教育部召开跨部会咨询专业小组,厘清争议。
教育部今晚也公布日前召开2次跨部会咨询会议的结论,其中有台大校长遴选争议案的法律研析意见,首先引法条来强调教育部对台大校长案有适法性监督;随后认定台大校长遴选中“副董选独董”,是具有特殊利害关系的事实存在,造成其他被推荐人形成不公平的竞争,显失公正。
跨部会咨询专业小组更进一步认定,管中闵在台大同意之前,就已兼任台哥大独董、审计委员和薪资报酬委员,违法事证明确,具有教育和伦理相关行为的违失,更与台大校长遴选的时空很接近,认定这次的情节重大,不具校长的适格性,建议教育部不予同意管的聘任案,以求慎重,台大应重新办理遴选程序,且管的违法兼职既然以事证明确,依法自不得再参加遴选。
4.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2409096
5.备注:
还是给文学院的陈弱水当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