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校园] 民诉早八没位子事件后续

楼主: morinana (森七七)   2017-04-28 02:33:42
※ 引述《strangerking (strangerking)》之铭言:
: 1. 会写“种种因素”:是因为我不了解真正的原因,所以只能很不负责任的用这个字带
: 过。
所以您也觉得这个用字遣词很不负责任囉?
: 2. 老实说,我意思意思丢个连结,是因为这次的事件,跟科法所专班不专班、有没有“
: 抢课”一点关系都没有,我只是想借由之前废除专班得事件,来说明:“科法所学生的喜
: 好,对法学院教学政策拟定并不具有绝对的影响力”,以反驳民诉课程助教说“是因为科
: 法所学生希望可以专班授课”这个理由。造成焦点模糊,我只能说抱歉。
我在最后一段也清楚表明我认为民诉助教的说法的确有待商榷,因此可以理解您发文的原
意,并且通篇未曾就这一点对您的说法有所反驳,亦即“科法所学生的喜好,对法学院教
学政策拟定并不具有绝对的影响力”。
然而在您的文章中,我认为您对于科法所专班的设立用意以及为何不能开放大学部学生修
课的原因理解上有所错误或疏忽,以至于有“小弟也可能因为近期被论文所困,院办对于
科法所政策是否有改变或科法所学弟妹 争取更多我不清楚的权益(? 这算权益吗...我
是很好奇,跟大学部一起上课很好玩啊XD”这段论述,因为在现行科法所以及法学院的作
法之下,只有废除专班让科法所学生占用大学部修课名额(大学部开课数还是相同,并不
会因为废除专班增加开课数),没有开放专班让大学部学生选修的可能。
既然您文章开头就表明自己是科法所学生,那么我理应可以默认您对于专班制度至少有一
定程度的了解吧?但是您不只是只意思意思丢个联结,似乎连专班的运作方式也有点误解
了呢!
您说这次事件跟科法所专不专班没有关系,只是就民诉助教“科法所学生希望可以专班授
课”的说法延伸说明“科法所学生的喜好,对法学院教学政策拟定并不具有绝对的影响力
”。但助教那句话既然是针对专班问题所发,何以您会认为与专不专班无关?
而我除了在文章补充说明了专班设立的缘由,其中也是藉后续的发展以及些许争议说明民
诉助教那句话产生的脉络。事实上也的确有科法所学生在专班废除之后表示希望回复专班
或者是不应该限制大学部课程科法所名额,学生的喜好固然不具有学院政策拟定的绝对影
响力,但能否定其中“建议”的作用,将院所做的相关政策全部与其撇得一干二净吗?
话说回来,“科法所学生的喜好,对法学院教学政策拟定具不具有绝对的影响力”的问题
,我觉得似乎也不是想当然的可以从助教“大学部为何不能和科法所合并,是因为科
法所学生希望可以专班授课”这句话推导出来呢!何以您会使用“绝对”两个字?而不是
因此句话而讨论“科法所学生的喜好,对法学院教学政策拟定具不具有影响力”?这个更
具有讨论空间的命题呢?
(如你文章内容所示,这并不是助教提出,而是您由助教那句话推导出真正该讨论的问题
。)
学生对院的决策没有决定权,当您使用“绝对”两个字时,自然没有什么可以多加讨论的
空间,而会导向否定的结论,这样的论述开展,是否有所取巧,恕我无礼的表示质疑。
: 3. 您表示“容易挑起科法所跟法研所的战争”这段,其实我不是非常理解,我挑起了什
: 么战争? orz
: 我猜想您的意思是觉得科法所得了便宜(有专班?、有抢课权?) 还在这里卖乖吗XD ?
: 这个我只能说,法学院做的各种教学与行政调整,学生们的意见只是参考之一,其他因素
: 诸如预算、人力、校方政策等影响大的多。昨天法学院可以给大学部、法研所或科法所很
: 多资源,今天可以因为各种原因抽走,身为学生也很难以置喙,你我都只是整个大教学系
: 统下的一个迷糊小书僮。也许是我文笔不好,让您没有办法察觉到这种“无奈”也是我前
: 文想要表达的一环。
我认为在现实考量之下谁都会有无奈的地方,大学部是,法研所是,科法所亦是,但为何
有专班以及抢课权的问题会浮现出来,说穿了不就是在这种需要大家相互体谅以及妥协的
环境之下,科法所同学权利不够时就视情况喊自己是法律素人(要专班)或硕士生(抢课
权)而想要修课权利极大化吗?
: 小弟我觉得,“(所谓)科法所跟法研所的战争”是相当无聊,且没有存在的必要(甚至
: 我所认识的法学院好朋友们间也根本没有“战争”啊),因为我们(不论是大学部、科法
: 所或法研所的学生)都是很无奈的跟着学院政策走。多一点理解与包容,可以让世界更美
: 好,有时候世界不是你想像的这么贪婪和险恶,而是充满著无力与无奈。
我从来没有把世界想像的这么贪婪跟险恶呢!不知道您怎么得出的 ╮(′~‵〞)╭
多一点理解与包容可以让世界更好,但这种事不是只单方面的向对方索求或呼吁吧~或者
单纯用一句我们也很无奈啊~就可以合理化
: 最后要补充的是,我因缘际会之下,曾经参与过很多次的法学院院务会议,也因为工作的
: 关系常常在院办流窜。法学院的老师对于大学部、科法所与法研所的学生都是平等看待且
: 相当照顾的,也许有时会因为学生性质的不同,而给予不同待遇,但是这些不平等待遇绝
: 对是经过深思熟虑且公平公开公正的。在现在国家财政困难(?)的情形下,给予教育的
: 资源越来越少,院长和老师们无不头疼,作为学生的我们应该要了解这个情形,而不应该
: 在不明了事实之下,因为抢夺资源(?)而攻讦不同系所的学生。(ps 我绝对不是说您
: 攻讦我,也没有要挑起战争的意思....到底是什么战争啊QQ)
: 敬祝 学安
: 王仁毅 敬上
有点不懂您这段是在向多数人呼吁还是回应我的文章。假设是回应我的文章,那我要说,
就是觉得您在之前的文章中就专班制度部分事实好像也不甚明了,所以我补充说明了相关
部分,并且提出了您之前那样子部分说明/部分不说明清楚的方式,我觉得很有产生争议的
可能(挑起战争),那这样子还如同您所说的是“在不明了事实之下,因为抢夺资源(?
)而攻讦不同系所的学生”吗?但您又说绝对不是说我攻讦您?弄的我好混乱啊~~~
作者: a6943kght (TOM PAN)   2017-04-28 08:15:00
直接出来面对面讨论不就好啦,这么喜欢互玩文字游戏喔我是指双方,一次讲清楚不是最快吗
作者: clody (Piko)   2017-04-28 09:45:00
所刊上也说了一开始只剩公司法没有废专班(学分数不同)至于后来的"种种因素" 因为离开学校,我也并不清楚但如果只要科法所学生反应就有专班,废专班事件根本不会发生台大法学院的民诉世界到底怎么回事,根本不是学生说了算的
作者: a84073035 (之前吃过药敏感)   2017-04-28 09:50:00
吵这个好无聊喔可以停止了吗
作者: XperiaZ5 (xperia Z5)   2017-04-28 09:51:00
那个“绝对的影响力”意思应该是“没有绝对性的影响力”,怎么你好像理解成“绝对没有影响力”
作者: clody (Piko)   2017-04-28 09:54:00
那为什么偏偏就只有民诉这么敏感的科目呢科科
作者: kyz (冬天好容易饿)   2017-04-28 10:02:00
我觉得这篇根本就拘泥于文字意思而扭曲本意你的结论:科法所好棒棒抢大学部名额,得了便宜还卖乖事实上,院方课程怎么安排,学生没有实质影响力不然每年民总人数都大爆炸,怎么不见系方开多点班次解决?
作者: Julien87 (King Julien)   2017-04-28 11:15:00
原po重点:科法所学生对院方的课程安排没有影响力。你一直抓一些非重点的东西在讲,感觉你想战科法欸,可直接说
作者: chihchuan (Andy)   2017-04-29 00:59:00
科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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