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题] 怎样是个合理的组员互评机制?

楼主: JamesBondDai (戴PP)   2016-11-04 13:25:33
大家好,
难得偶而来客串客串发文,
没想到能够有这么多的修课前辈来回应,
真是受宠若惊。
不过我想,
两篇文章的一些歧异点在于,
每个人对于课程的主观评价都不同,
而我的评论是修课到目前为止的意见表达,
所以对于课程后续发展以及成果,
并非我要讨论的标的。
此外,
有部分人质疑我为什么特地要来NTU版发文而不再上课讲,
而我要说明的是,
在PTT的讨论是希望能够就全台大的课程进行讨论,
而以本课程的课程设计作为讨论的例子,
在发文的同时,
我也早就准备好要与修课同学讨论的意见(全文附在文末),
并非“不上课发言,而来PTT批评”。
本人已于今日课堂上得到老师的同意并公开发表我的个人意见,
而老师也让全班重新就互评制度进行讨论,
从结论来看,
目前确定删除“课前预习”“上课态度”两项指标,
而其他讨论我就不赘述了。
※回应你的文章如下:
1.首先,
原文的末段,
确实使用的文字并不是那么的清楚明确,
而造成各位的误会,
我深感抱歉。
原文为:“伟哉教授,这岂不是一个全台大学都应该来仿傚课程经营方式
不用怕没人来听课
也不用怕同学上课态度不佳
更不用担心雷组员会出没在各组之间
更更完全不用透过考试、报告内容来看同学有没有课前预习
没有雷组员,只有懒教授。”
而我想要表达的是,
正因为本门课的授课教师希望避免种种团体报告乱象,
而设计了互评机制并开放同学讨论,
“没有雷组员”即是本门课可以达成的效果,
但是,正如我质疑的互评项目,
可能会造成其他问题,
才是我要讨论的内容。
“只有懒教授”指的是采取团体报告,
但是没有积极改善团体分工问题的情况,
鉴于我所举例的课程内容,
应该完全看不到“懒教授”的身影吧。
至于TBL导致责任转嫁问题,
可能我在原本中脉络不清楚,
导致有这样的误解,
我的观点是TBL并不必然导致责任转嫁,
而是原本并没有很精确的互评指标中,
处处可见责任转嫁的影子。
2.为什么不能在PTT表达意见?
我之所以选择透过PTT发文,
想要进行的是非单一课程的讨论,
而是希望一起针对团体报告互评的标准,
能够有不同的想法,
并不代表我没有打算要在课堂上进行意见的沟通。
所以您多虑了。
3.建构如何“必要”?
在我的上课意见书面陈述中,
有我更为实质的看法,
我不在这边赘述。
您提到的建构比解构难,
确实没错,
然而您是否忽略了,
授课教师要选择什么授课内容、方式、评分机制,
都是教授的讲学自由,
我不认为任何一位同学能够实质的影响一名教师,
即便透过全班公投,
授课教师仍有权限决定要不要采取,
而这门课,
老师也很有意愿持续与同学沟通,
但我的质疑是,
难道“没有具体建议”,
就不能有评论与批评的空间吗?
当我们不满意一个老师上课的方式,
一定要足以提出“更好的办法”,
才能够有权利发表意见吗?
是否这样要求“建构”的想法,
可能进一步地影响表意自由的实现?
非常感谢您愿意提供回应,
确实在PTT的文字脉络上,
若要以“对于一个现在进行式的课程”提供实质建议,
不会有太大的帮助,
但正如前述,
我在PTT上要讨论的目的不同,
而我在课堂上采取的方式,
也可以回应你的质疑。
不论哪一个系所的学生,
都应该是要去维护每一个人的平等权益,
我在PTT的陈述,
没有要使这堂课的评价沦为一言堂,
但是,我没有义务在PTT贴文,
交代我是否有在课堂上进行意见表达。
我并不同意“没有在上课表达意见”,
就不能诉诸其他公共对话空间。
以下附上我在课堂发表的书面陈述意见,
至于口头陈述就恕我没办法一一转录。
作者: muen1003 (muen1003)   2016-11-04 14:08:00
作者: a147645 (yaling)   2016-11-04 14:30:00
推 觉得比第一篇论述的更完整详细 但好长啊
作者: muen1003 (muen1003)   2016-11-04 14:44:00
真的好长XDD
作者: kria5304 (XenoMegaREENovaSaga)   2016-11-04 14:56:00
end
作者: barkingdog (创世截颅南宫毅)   2016-11-04 15: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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