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despairF (オタクペンギン)
2016-07-04 01:43:01根据使用者 duv http://imgur.com/eWnmecu 一文
违反板规1-8,未经使用者 a5378623 同意公布个人资料
判处水桶四周,并同时删除文章。
根据使用者 kk13942001 #1M-zME5J (NTU) Re: [校园] 学代会和第玖节读书会?
违反板规1-8,未经使用者 a5378623 同意公布个人姓名
判处水桶四周,然主文并非针对检举人个资,文章于修改后保留。
8.禁止在未经他人同意下,在文章、标题、推文中公布他人个人资料。
个资法上例外者为例外。
违反者经检举条例检举属实,给予水桶四周处分,
文章删除或酌情劣退或通知发文者删除内容
作者:
NTUTM04 (TM终号机)
2016-07-04 18:20:00不过还是会有人不知道吧 既然这样理应不能随便公布啊@@
作者:
chris0701 (Quasimodo)
2016-07-04 10:25:00可以你估狗 黑云 空一格 就会出现他本名了阿
作者:
siscon (laisan)
2016-07-04 09:57:00可能因为他觉得 知道他真名的人 就允许他知道黑云的身分但不想让只知道黑云的人 知道他真名吧 单向暗门函数
作者:
g81915 (听枫潋雪)
2016-07-04 09:45:00提问,黑云都自行在FB交流板使用个人帐号并自称黑云了,为什么不能把他的姓名与ID做连结?
作者:
chris0701 (Quasimodo)
2016-07-04 08:34:00我还以为黑云本名大家都知道(挖鼻
说来话长,因为当时本人没有检举 到昨天才寄检举信而板规又没有规定多久之前不能申诉,所以在我们讨论之下还是决定判决,毕竟在规定的检举规则下就要处理,希望能解决1F的困惑并且修正1f的说法,并不是当初板主认为没有违反规则而是当事人没有检举罢了 告诉乃论
有一篇文居然是3月 这样判合理吗? 当时发文者可以自认是在当时板主允许的范围内不算违反板规 现在就算有变动 理应是从现在开始吧? 为何你上任之后以前的东西你有权力管?
作者:
capsspac (上锁的房间)
2016-07-05 13:48:00我是觉得把版规8的第二项删掉好了 要做就彻底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