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大家好:
本周三(11/19)下午将召开103-1学生自治团体及社团辅导委员会,因为本次社辅会
有些议案受到大众关注,因此学生会在此先声明立场并询问大家的意见。
一、帐篷租用与收费标准
目前社团若在小福或鹿鸣广场办活动,向课活组租用帐篷的费用是每日新台币500元,
此政策是在103年5月22日学务处主管会议上决定的,该会议并无学生代表出席,课活
组的行为明显违反了〈专科以上学校向学生收取费用办法〉第六条:
“学校收取代办费及使用费,应由收取费用之业务单位提案,经学校行政会
议或相关会议审查通过,送经校长核定后公告,并于学校资讯网络公开。
前项会议,应邀请包括学生会等具有代表性之学生代表出席。”
何况如果办周的话一次就要租五天,总共要付出2500元,这对许多社团来说是笔不小
的负担。因此,学生会反对课活组向社团收取帐篷租金,并得将实施收费至今所有违
法收取的费用全数归还社团。如果有社团有这方面的困扰,也请向我们反映,以利会
议上权益的争取。
二、皮绳愉虐社申请成立案
BDSM皮绳愉虐社之成立受到大众瞩目,许多媒体纷纷报导,本次社辅会也将审查其创
社申请。学生会认为学生有绝对的权利成立新社团,社辅会的审查标准只能有“程序
审查”,不得“实质审查”。事实上,依据现行的〈国立台湾大学学生自治组织及学
生社团辅导办法〉,社辅会并没有实质审查的法源依据,如果申请的文件完备,社辅
会无权否决,学生会一定会捍卫同学成立新社团的权益。
三、固定排练社团场地分配标准纳入社团评鉴
102-2社辅会通过由合唱团代表所提出的议案:“申请社团去年社团评鉴成果优良者,
得优先分配场地。”详细的办法在活大管理组召集各社团学生代表讨论后,将在本次社
辅会审议,条文如下:
一、同意固定排练第二时段之申请纳入社团评鉴成绩的成果。
二、在未完成社团评鉴办法修法前,于受理学生社团评鉴报名时加注“社团评鉴成绩
优良者,可于申请分配固定排练场地时增加优势”字样提醒各社团注意。
现行的办法是成立两年的音乐性、舞蹈性、武术性社团可以申请每周一次的固定排练场
地,而如果还有空的场地,则还有申请第二次排练的机会。之前都是以违规记点的数量
作为比较的标准,目前所有登记固定排练的社团都能分配到一个时段可以使用,只有申
请第二时段需要竞争。
上述条文通过后,将会把第二时段的分配从“违规记点”改以“社团评鉴”为标准,
我们担心将评鉴制度与场地分配标准挂勾,会使社团因为一个枝微末节的考核影响其正
常运作,何况目前评鉴制度也有许多问题。虽然会议中也有决议这个新分配标准要在社
团评鉴办法修法后,自104学年度起才会实施,但是我们也担心各家社团性质差异过大,
很难有一致、客观的评断标准,实施后有没有可能导致未来只有少数评鉴分数高的社团
才抢得到场地?而且现在场地其实非常吃紧,每个社团分到一个时段后就很难分到第二
时段了。
因此,福利部想询问各个有固定排练需求的社团,对此议案有何看法?
实施后对贵社的影响?有没有申请第二时段的需求?
是否赞成以社团评鉴分数作为分配标准?赞成或反对的原因?
欢迎对于以上内容有任何想法的同学、社团推文或站内信告诉我们,毕竟社团是许多
台大同学的生活重心,每项政策的更动都兹事体大,福利部一定会以大多数同学的权
益为优先,让社团活动的规定更符合同学的需求,谢谢。
第27届台大学生会福利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