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前不久听过一场交通大队警察的演讲,在此献丑。
根据法条(确切条文要查一下,我只记得结论应该是这样),
1. 行人+斑马线 = 玛莉欧吃了无敌星星无误,不管红绿灯
2. 若事故地点前后一百公尺有斑马线,没走是行人的错
3. 若穿越分隔岛、双黄线是行人的错
所以要看阿婆是哪种情况了,
也要看原PO朋友有没有超速之类的,
而责任归属通常是有比例的。
p.s
有推文说恶法非法,我同意这个概念,
但是以目前要处理这个问题来看,
还是得依法(当中也有对原PO朋友有利的),
而法的问题只能另外处理,例如推动修法。
对于无敌星星法条,可以解读成纵容行人,
但我比较喜欢它有促进落实礼让行人意涵;
开车骑车时的确会不想停,但下了车之后也会希望来车礼让,
像欧美有些只有地上划线、没有红绿灯的路口,
不管有没有人汽车也会完全停下再动(当然,也会有不遵守的),
我想那样的环境会很舒服,彼此都把心放慢,
过马路不用担心转弯车或时间差一点要小跑步。
※ 引述《Leconte (李立)》之铭言:
: 我朋友今天下午五点半左右在铭传国小前为了闪躲阿婆
: 煞车但打滑雷残,而且还是撞到阿婆了
: 阿婆的女儿刚刚表示:就算是你是绿灯,但是她是老人耶。
: 总之征求目击证人。
: 请联络当事人
: 钟昀融:0975037753
: 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