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109-1 张译文 民法债编总论二 期末考

楼主: CHRyan0127 (莱恩CH)   2021-01-14 20:55:10
课程名称︰民法债编总论二
课程性质︰必修
课程教师︰张译文
开课学院:法律学院
开课系所︰法律系
考试日期(年月日)︰2021/01/14
考试时限(分钟):120分钟
试题 :
  甲电力公司长年为X山区提供电力,并选任向来信誉优良的乙公司作为承包商,负责
养护该区地下电缆线。甲乙双方于养护契约中约定:一、乙应选任经验丰富、技术精良之
工作人员执行养护工程,并将名单汇报于甲。二、为避免影响X山区交通,乙仅得于晚间
11时至翌日凌晨5时间施工;又养护工程应尽可能避免工程噪音,以维周边居住安宁。
三、工作人员于工程时,应穿着甲公司之制服,并应于施工前公告周知。
  乙公司计画于11月中旬,实施例行性养护工程,便于二周前于工程路段张贴公告:
“乙公司谨订于11月10日至11月16日,每日23时至翌日5时封闭道路,实施地
下电缆养护工程。敬请车辆改道行驶,造成不便,尚祈见谅!”
  11月10日,乙公司派任工务组组员A,实施例行性养护工程。由于A甫到职,制
服尚未制作完成,因此该日便穿着便服前往。惟因夜色昏暗,A竟于翌日清晨即将收工之
际,一时不慎挖断电缆,造成X地区大停电。乙公司随即调派20年资历之工务组组长B
,嘱其依约身穿甲公司制服前往X山区全力抢修。B虽然奉命即刻出发,但由于地处偏僻
,加上连日豪雨,施工不易,直至11月15日才将电缆修复。讵料,因B连日加班熬夜
施工,精神不济,在复电之时又将110伏特电压误送成220伏特,造成附近居民惨重
的损失。X地区小吃店老板C的电视机、冰箱、冷气机、电锅、热水器等诸多电器(下称
系争电器),也因此全数烧毁。
  C为此请求甲、乙二公司赔偿以下项目之损害,共计68万元:一、关于11月11
日至15日大停电一事,请求赔偿5日无法营业之损失;包含平均5日营业收入共15万
元,以及5日店租共1万元;二、关于11月15日误送过高电压一事,请求赔偿系争电
器修缮费共15万元,以及修缮电器期间共10日无法营业之损失,包含10日期间之平
均营业收入30万元与店租2万元。三、生活不便之精神慰抚金共5万元。
  惟C之请求迭遭拒绝,几经协调不成,C愤而起诉,以下列请求权基础,向甲、乙二
公司主张上开68万元之损害赔偿:一、甲、乙依民法第188条第1项,应为A、B之
行为所生损害,负损害赔偿责任。二、乙公司调派人力不足、人员配置不当,应依民法第
184条第1项前段,负损害赔偿责任。三、甲公司应为X地区大停电及误送过高电压二
事,依消费者保护法第7条第1项及第3项规定,负损害赔偿责任。
  试附法律理由说明:C上开请求是否有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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