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2 许士宦 家事事件法 期末考

楼主: a20160422 (a20160422)   2020-06-15 15:44:53
课程名称︰家事事件法
课程性质︰法律系选修
课程教师︰许士宦
开课学院:法律学院
开课系所︰法律系
考试日期(年月日)︰2020年6月15日
考试时限(分钟):110
试题 :
ㄧ、何谓真正讼争事件?真正讼争事件为何采取非讼化审理?真正讼争事件如何在非讼程
序交错适用部分诉讼法理?试举二例说明之。(20%)
二、声请事件与职权事件两者有何不同?试就:关系人得否就程序标的成立和解?关其裁
判基础之事证蒐集,系采行何项审理原则?分别说明之。(20%)
三、甲对乙起诉,请求法院确认两造间之婚姻为无效,主张乙先和丙结婚,再与甲结婚,
后者因重婚而无效。(30%)
1.在调解程序中,甲及乙合意声请法院裁定时,法院应如何审理?在审理时,乙自认重婚
之事实时,法院应如何处理?
2.在本案诉讼上,法院裁判驳回甲之请求并 确定后,丙对甲及乙起诉,请求确认该二人
间之婚姻为无效,法院应如何处理?
四、甲列乙为相对人,请求判命乙自109年6月1日起每月1日给付甲新台币(下同)1万元
,主张甲为乙之配偶,因身体伤残无法工作,乙却不顾夫妻情份,疏未扶养。乙则否认二
人间夫妻关系存在(30%)
1.法院就是本案扶养请求,得否判命乙每月给付甲1万2千元?在裁判以前,得否裁定命乙
每月先给付甲5千元?
2.在本案审理之一审程序,甲追加请求确认甲乙间婚姻关系存在,是否合法?如其合法,
法院为审判该请求,应否改依家事诉讼程序为之?法院就该请求所为之裁判于确定时,是
否发生既判力?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