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105-2 陈昭如 种族/族群与法律 期末考

楼主: beneproto (beneproto)   2017-06-19 19:06:24
课程名称︰种族/族群与法律
课程性质︰选修
课程教师︰陈昭如
开课学院:法律学院
开课系所︰法律系
考试日期(年月日)︰2017/6/19
考试时限(分钟):110
试题 :
*可参考任何纸本资料,不得使用任何电子设备
一、简答题(30%)
1.请简要说明“种族位置”(racial status)和“种族行为”(racial conduct)的意义与差异(10%)
2.请简要说明陪审团制度与种族主义的关系,以及其对于思考台湾是否宜采用陪审团制度的意义(10%)
3.简述批判种族理论倡议“说故事作为方法”的理由,以及对此方法的批评(10%)
二、申论题(70%),每题35%:
1.请具体说明台湾教育法和劳动法中的“积极矫正歧视措施”(affirmative action)制度,并讨论:
(1)Derrick Bell的“利益聚合”(interest convergence)与“解决矛盾案件”(contradiction-closing cases)概念如何看待积极矫正歧视措施?(10%)
(2)John Rawls的正义理论如何看待积极矫正歧视措施?(10%)
(3)Bell与Rawls的理论有何不同?你的看法如何?(15%)
2.近来有关原住民传统领域保障的争议,不仅引发持续多日的街头抗争,也让原住民族自治议题在全面政党轮替之后再次成为瞩目焦点。请回答以下问题:
(1)以“肯认”与“重分配”的双重平等,讨论原住民族争取传统领域保障的主张(10%)
(2)现行法中,传统领域与刑事正义的关系为何?(10%)
(3)从多元交织性的观点来看,自治与平等之间有何潜在紧张关系,可以如何回应之?(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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