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104-2 王泰升 法律史/台湾法律史 期末考

楼主: Weiyu0320 (威妈)   2016-06-21 15:52:49
课程名称︰法律史/台湾法律史
课程性质︰法律系大二必修、历史系选修
课程教师︰王泰升
开课学院:法律学院
开课系所︰法律学系
考试日期(年月日)︰2016.06.21
考试时限(分钟):10:20-12:10 (外籍生可以写到13:00)
试题 :
*请细读后,针对提问,构思清楚始下笔,并适当分配各题作答时间。答案宜切
 中要点,在精不在多;书写不相干者,反而导致负面评价。
一、
    在不同的时代,属于不同文化体系的人们,对于认定谁已犯罪而应受处罚,
  或依什么方式、以什么基准来平息财产上或身分上争议,可能存有不同的观念与
  做法。试问:
 (一)在台湾的清治时期,清朝官府系依怎样的处理方式及准则,认定人民犯罪而
予以处罚,以及平息人民财产上或身分上争议?(10分)
 (二)进入日治时期后,在政治动机及国家法制上,为什么会设置现代型法院,以
    运作来自近代西方之须依法裁判的司法制度,并要求该法院的判官、检察官
    及辩护士(即今之律师)原则上须具有法律专业?(10分)日本统治当局又基
    于怎样的理由、透过怎样的制度,让台湾汉人某程度保有清治时期与上述现
    代司法理念相悖的文化观念?(10分)
 (三)战后的中华民国时期,宪法上出现司法违宪审查制度的意义是什么?而其实
    际运作是否或在何时使得台湾人民对于“司法”有了不一样的理解或认知?
    (10分)于此时期,在制度及实际运作上,旨在依据法律而为判断的刑事侦查
    或民刑事审判活动,能否免于司法行政部门的干预或指挥?(10分)
 (共计50分)
二、
    在台湾史上,清朝(1683-1895)、日本(1895-1945)、中华民国(1945迄
  今)等三个政权,各以怎样的行政区划来处理今称“原住民族”这群人(其群体
  范围请先界定)所居住的地域?该行政区域相较于台湾的其他行政区域,在统治
机构以及所施行的法令上,有哪些相同与不同之处?在此作为关于过去历史的叙
  述,请以各该时代的法律用语呈现当时的规范内容。
 (共计25分)
三、
    请简述台湾汉人源自固有文化的“业主”(大小租户)、“胎借”、“典”、
  “童养媳”等法律传统,于日本统治后迄今的121年间(不必叙述清治时期的发
  展历程),在国家法上曾分别经由怎样的立法或司法上改造,而最终被转化为现
  行法上所有权、抵押权,或于今之社会生活上已几乎消逝。
 (共计25分)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