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104-1 汪信君 保险法 期末考

楼主: JamesBondDai (戴PP)   2016-01-12 21:03:53
课程名称︰保险法
课程性质︰必修
课程教师︰汪信君
开课学院:法律学院
开课系所︰法律学系
考试日期(年月日)︰2016/1/12
考试时限(分钟):100分钟
试题 :
切勿抄题、把握作答时间
壹、某甲以其妻子乙为被保险人先后分别向邦国、东风、美满人寿保险股份有限
公司投保终身寿险附加医疗保险。惟投保时,并未告知或通知上述三家保险人,
其有重复投保之事实。甲于契约订立后,不时与乙发生争吵甚而有暴力倾向。但
乙为求婚姻关系维系,因此仍不愿离异。某日,甲与乙双方发生争执,乙因不堪
受甲虐打欲拿刀自卫,岂料此时遭甲夺下,反而再被甲砍伤住院。
住院期间除健保给付(本件情形不讨论健保问题)外,共另需支付医疗费用二十
万元。而关于邦国、东风与美满之医疗保险给付,于每次意外事故关于实支实付
型医疗费用上限分别为五十万、一百万与两百万不等。事后某乙遂执健保单据之
副本先后向这三家保险人请求医疗保险给付。
试问:保险人是否应负保险责任?又如保险人如应负保险责任时,关于医疗费用
之分摊为何?于给付后,保险人是否仍有其他权利可供行使。50%
贰、试评论现行人身保险商品审查应注意事项第四八点之妥适性。25%
“实支实付型伤害医疗保险商品其保险金之申领,如不接受收据影本、抄本、誊本
等文件者,应依下列方式办理:
(一)被保险人于投保时已通知保险公司有投保其他商业实支实付型医疗保险,而
保险公司未拒绝承保者,其对同一保险事故已获其他保险契约给付部分仍应负给付
责任。
(二)同一家保险公司承保同一被保险人二张以上不接受收据影本、抄本、誊本等
文件之实支实付型医疗保险商品者,对同一被保险人于同一保险事故已获该保险公
司其他人身保险契约给付部分,仍应负给付责任。
前项处理方式,应于要保书中揭露,并由要保人签署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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