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1041 刘明生 民事诉讼法 期末考

楼主: helen840501 (狗狗狗)   2016-01-08 20:44:21
课程名称:民事诉讼法
课程性质:
课程范围:
开课教师:刘明生
开课学院:法学院
开课系级:法律三
考试日期(年月日):
考试时限(Mins):10:10-12:00
附注:
试题本文:
一、乙为投资之考量向甲借款新台币(下同)两百万元,双方约定清偿期为一年后,然于
清偿期届至,乙仍不还款。甲遂以乙为被告,向法院提起借款返还请求与损害赔偿请求之
诉讼。甲于程序中陈述:“其与乙订有消费借贷契约,且已交付借款于乙,而已未按期还
款且造成其有损害,且其与乙之间订有惩罚性损害赔偿违约金之约定,乙应依该约定赔偿
其所受之损害。”乙于程序中陈述:“确实有向甲借款一百万元,且有收到此笔款项,但
甲之债权请求权已罹于消灭时效,且即使未罹于消灭时效,其已按时还款给甲。而其与甲
之间订定之违约金约定乃损害赔偿总额预定之约定,而非惩罚性赔偿违约金之约定。”甲
则再为陈述:“其债权请求权具有消灭时效中断之事实存在,且其并未收到乙所为之还款
款项。”乙则再为陈述:“并无任何消灭时效中断之事实存在。”试附理由回答下列问题
:(50%)
(一)甲与乙于准备书状与答辩书状分别应记载何等事项?
(二)于第一审言词辩论之准备程序中受命法官应进行如何之审理,始能达到第一审程序
充实化与集中化之目标?
二、乙于民国(下同)一零三年五月一日乘坐出租车司机甲所开之汽车,然因甲开车不慎
与他车相撞造成乙受有人身方面之损害至少六十万元。乙因而于一零三年六月十日将假列
为被告,依侵权行为之相关规定提起损害赔偿之诉讼,请求法院判命甲应赔偿其所受损害
至少六十万元。试附理由回答下列问题:(50%)
(一)如法院认为已对甲并无侵权行为损害赔偿请求权存在,其可否直接判决乙败诉?
(二)于诉讼中法院从证据资料得知甲对乙有另一笔债权可供抵销,法院可某斟酌关于抵
销之相关事实?
(三)如乙于诉讼中主张甲有酒醉驾车之事实,法院告知乙甲有超速驾驶之事实,但乙不
加以主张,试问法院可否斟酌该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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