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闲聊] AROO出事了?

楼主: sky123232 (飞侠)   2024-04-02 14:58:45
※ 引述《Bluexuan (Bluexuan)》之铭言:
: AROO是不是要下台一鞠躬了
: 脸书哀居全删光
: 只差没注销帐号了
: 官网还在但没有任何公告
: 幸好前阵子还有买到了几件上衣
: 以后不知道还有没有得买喽
哇看到官方的公告了
https://i.imgur.com/Cv5sY7G.jpg
本来想说是什么愚人节烂梗
看到警察把衣服扣押这pa
感觉好像真滴有点惨...
作者: kidd085 (kidd085)   2024-04-02 15:05:00
等等 所以之前订的货还能照常出货吗?我昨天才订耶
作者: icelagoon (RICK)   2024-04-02 15:06:00
刚刚特地去查了logo 我是觉得蛮不像的啦
作者: AHEAD099 (AHEAD)   2024-04-02 15:07:00
印原本商标的商品应该不能出货了吧
作者: ryantikoe (stream柚)   2024-04-02 15:09:00
被迫把文章清空也是蛮惨的
作者: AHEAD099 (AHEAD)   2024-04-02 15:10:00
商标不能再用 每篇都是商品照 当然只能清空
作者: aikensh   2024-04-02 15:13:00
库存被扣光光 惨欧
作者: cjchiu (查理B王子)   2024-04-02 15:30:00
还好还能再起,也算是好消息吧!
作者: freefree0128 (无"业"游民)   2024-04-02 15:31:00
同款衣服印上新的logo。继续卖..
作者: Ericplmf (Siam Siam)   2024-04-02 15:35:00
作者: xjiszero (欸静)   2024-04-02 15:41:00
看起来是要有机会重新出发 那我就放心了
作者: pipizone (pipizone)   2024-04-02 15:51:00
…..新的出来买爆
作者: KobeNi (浩呆)   2024-04-02 15:54:00
新产品来个促销吧~ 买爆
作者: iwal93 (鸭鸭)   2024-04-02 16:15:00
IROO是不是也想进攻运动品牌哈
作者: hisayoshi (前进阪蛋2Days)   2024-04-02 16:44:00
仓库的货都被扣押,但官网目前仍能下订是在?
作者: trapt (aa)   2024-04-02 16:45:00
根本没听过
作者: Alphaplus (do me a favor)   2024-04-02 16:45:00
被告不是正常的吗 商场如战场
作者: fruit1231 (渐渐)   2024-04-02 16:48:00
出个无印的衣服绝对卖爆图案太大 太多我反而不喜欢
作者: reaper317 ( )   2024-04-02 16:58:00
希望没事 喜欢他们家的东西
作者: feignaz (婴儿窝)   2024-04-02 16:58:00
改QOO怎样,再来个联名摇摇杯
作者: louis5265 (louis)   2024-04-02 17:07:00
你去看官网,aroo字样的商品是不是都没有了,现在改新的字样了
作者: easyway1214 (头先生)   2024-04-02 17:10:00
刚有私讯他们小编 商品都是正常出货
作者: wpd (??)   2024-04-02 17:13:00
法院判赔 但可以继续出货 这在演哪出
作者: hisayoshi (前进阪蛋2Days)   2024-04-02 17:15:00
懂了 所以现在能出货的都是没有aroo字样的
作者: jior (大J)   2024-04-02 17:32:00
不然改成ASOS吧
作者: Iraq (diverman)   2024-04-02 17:40:00
终于决定要换logo了吗商标争议一段时间了 而且那个真的一看输得机率就很大
作者: Hypnoe (Hypnoe)   2024-04-02 17:41:00
判赔跟出货是两件事啦 有很多出货方式可以回避掉 他们是公司一定要有法务知道怎么做
作者: showen1976 (showen)   2024-04-02 17:50:00
出个无印系列还不买爆
作者: MissU (MissU)   2024-04-02 17:51:00
大妈牌在搞喔
作者: qwert61310 (qwert61310)   2024-04-02 17:53:00
惨 如果刑事也输莫名背前科
作者: cathy272002 (大家好)   2024-04-02 17:53:00
官网还能下单应该没事
作者: kdevil (WOW:))   2024-04-02 17:56:00
赔250多卖几件就赚回来了
作者: jazz320 (小米)   2024-04-02 18:01:00
250万应该还可以啦
作者: sorryto5 (sorryto5)   2024-04-02 18:15:00
印象中他们后来衣服都有改版,没有用AROO当LOGO,所以感觉还是可以出货???
作者: GoalBased (Artificail Intelligence)   2024-04-02 18:21:00
赶快回来,我帮买一波,我爸都说好穿
作者: kidd085 (kidd085)   2024-04-02 18:24:00
谷歌iRoo 争议真的蛮多的 aroo 也算扫到台风尾
作者: Jimini (mini)   2024-04-02 18:44:00
如果品质一样只是改名其实真的没差
作者: ms19889120 (apple)   2024-04-02 18:49:00
没办法 人家S法务很强的
作者: kee32 (终于毕业了)   2024-04-02 19:03:00
我真的觉得从善如流回到初衷改成AWOO最快,字体当然要再设计一下
作者: boyinfish (鱼)   2024-04-02 19:14:00
感觉就是iroo 眼红,要是aroo 没红我想i 应该懒得理就是一个见不得人家好,又吃不到红的在酸
作者: secretfly (☠鬼灭·之喵喵)   2024-04-02 19:41:00
作者: tupacshkur (coalwood boy)   2024-04-02 20:32:00
感觉会回归
作者: ujm50561 (阳间~回不去了)   2024-04-02 21:18:00
超级像 上次经过iroo 觉得居然有aroo 实体
作者: lovingneww (KH大宝宝)   2024-04-02 21:33:00
超级不像 年初看到新闻就觉得很扯 而且两个主打的商品领域与TA根本不同 唸法真的也不可能一样...
作者: Iraq (diverman)   2024-04-02 22:19:00
都是服饰 iroo也有出运动服不是吗 何况人家真的早很多注册商标
作者: kenhiro5566 (kenhiro)   2024-04-02 22:50:00
听起来超惨
作者: reaper317 ( )   2024-04-02 22:51:00
根本不像
作者: boyinfish (鱼)   2024-04-02 22:54:00
也觉得根本不像!就aroo 红了啊!有人吃味
作者: noomlluf72 (兔子跳跳)   2024-04-02 23:00:00
觉得差超多...很扯
作者: drinkmywater (爱喝水的学生)   2024-04-02 23:38:00
不知道在告三小,虽然我今年早就破8千续vvip 卡了,但是改标我再买一万啦妈的
作者: smigal   2024-04-02 23:48:00
aroo一开始根本没出女生款 是单靠男款就红起来的 只能说树大招风 出了女款被针对 得不偿失
作者: endlesschaos (米糕)   2024-04-03 00:00:00
像跟不像见仁见智 不然也用不着上法院打官司 不过光是看到这声明把对方的提告解读为“无故提告 企图将AROO从大众视野抹去”来丑化对方(事实上商场竞争的手段百百种 提告只是其中一种且合乎情理法) 就知道这间公司对于智慧财产权的看重程度 未来就算再
作者: BOV5566 (鹿港孫伯符五六)   2024-04-03 00:02:00
是真的很像 上次经过也以为AROO居然也有实体店面
作者: endlesschaos (米糕)   2024-04-03 00:02:00
次发生类似的事也不奇怪同样关于智慧财产权的瓜SBD也出过 认为只要专心做产品 专利什么的不重要 最后结果就是当对方剽窃或模仿时你一点皮条都没有 足见很多人法治观念有待加强
作者: toro077 (咕咕鸡)   2024-04-03 00:13:00
呃 AROO不是就斯巴达的口号意思吗 所以他才会有一个斯巴达头盔 跟抄袭有啥关系干脆回到以前找斯巴达们 跟他们说不要喊AROO好了
作者: gs00001 (gs00001)   2024-04-03 00:55:00
衣服很好赚,卖一件赚3、4件都不是问题,问题是销量能不能堆起来。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刍)   2024-04-03 01:28:00
重点是 谁被混淆误认了 有谁想买iroo结果觉得aroo便宜改买?
作者: Iraq (diverman)   2024-04-03 01:29:00
像不像似乎争执在文字呈现部分 另外都是服饰业所以那个“像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刍)   2024-04-03 01:29:00
设计理念方向差这么多 怎可能?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刍)   2024-04-03 01:31:00
侵权250万怎么算的? 一个lexus 一个luxgen很难判断?
作者: Iraq (diverman)   2024-04-03 01:31:00
看新闻他们有举证消费者在他们粉专问aroo优惠券能不能用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刍)   2024-04-03 01:33:00
不能用有人改买aroo吗 好奇
作者: Iraq (diverman)   2024-04-03 01:36:00
举这个是找死 反而证明真的有混淆误认对方早就注册商标了所以这样应该还是他们赢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刍)   2024-04-03 01:42:00
我是很难想像会买iroo的去买aroo 你想买洋装结果买leggins?
作者: RV (不要猜我密码)   2024-04-03 02:40:00
iROO也有leggings而且销量不错
作者: endlesschaos (米糕)   2024-04-03 08:20:00
重点不是谁被混淆误认了 而是“有混淆误认之虞”啊这条要防止的是“误认的危险”而非“有误认结果”举出有人误认的事实只是进一步佐证结果确实发生而已危险和实害两者要分清楚
作者: s9306302100 (Johnson 222是随他们喊?1)   2024-04-03 09:31:00
某楼可怜 商标 专利 智财 三个完全不一样的东西 喇在一起讲 健身不健脑笑死
作者: endlesschaos (米糕)   2024-04-03 09:44:00
笑死 智财就包括商标和专利了 最好是完全不一样的东西 不懂还要装懂实在有够惨 不然楼上解释一下智财是指哪些啊?半瓶水拜托不要出来丢脸OK
作者: MK47 (和牛第一)   2024-04-03 09:50:00
推文从乱推 进入楼上两位单挑了吗(卖鸡排)
作者: kobi0910 (kobi)   2024-04-03 09:50:00
判决都下来了 AROO的确侵犯商标权 还在争会不会搞错?
作者: endlesschaos (米糕)   2024-04-03 09:54:00
连智财有什么内容都搞不清楚的人有资格跟人单挑(笑)
作者: kobi0910 (kobi)   2024-04-03 09:56:00
为啥商标、专利、智财不能放一起讲
作者: s9306302100 (Johnson 222是随他们喊?1)   2024-04-03 09:58:00
智慧财产权分 著作权 、专利权、商标权 专利权跟商标需要注册的 iroo提告商标注册侵害 SBD专利连注册都没注册 拿来一起讲?瞟窃瞟个毛?以为著作权喔 笑死
作者: endlesschaos (米糕)   2024-04-03 10:24:00
我真的快笑疯 硬要出来秀下限耶wwwww1. 首先你自己都说智财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和商标权了(其实还有营业祕密 但这不是本次重点) 所以直接打了你一开始的嘴巴“商标、专利、智财 三个完全不一样的东西” 因为前两者就是因为具备共同特色才会同样归属于智慧财产的底下2. 商标采登记注册制 专利则是申请审查制 所以没有人会说“拿专利去注册”这种话 光看用字遣词就知道是门外汉3. SBD所遇到的问题是有人仿制他们的快扣结构 这显然并非思想创作的外观形式 而是具备技术功效的特征当然属于专利的领域 不要看到“抄袭、剽窃”就一股脑想到著作权 那是死脑筋考生的背法OK?4. 无论是“研发出技术不去申请专利 后来被人抄袭导致没有法律制衡手段”或是“没有事先检索 或者是检索后认为无疑虑 嗣后被对方提起诉讼后忽视商标重要性的看法”对我而言都是“不重视智慧财产权的结果” AROO 自己有没有注册自己的商标根本不是重点
作者: s9306302100 (Johnson 222是随他们喊?1)   2024-04-03 10:31:00
智财只是统称而已 其商标法 专利法 都各自单独 硬要
作者: endlesschaos (米糕)   2024-04-03 10:31:00
但看你上面看到抄袭就只想到著作权 看不懂这个文意
作者: s9306302100 (Johnson 222是随他们喊?1)   2024-04-03 10:48:00
iroo提告的是因为他有注册商标 英国SBD当初设计就没在台湾注册专利 邱只是品牌代理只能在哪靠腰而已 不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刍)   2024-04-03 10:48:00
先不用说本质 专利商标是属地主义 要申请才有 sbd根本没在台湾申请任何权利
作者: endlesschaos (米糕)   2024-04-03 10:50:00
谁说代理只能靠腰 你代理商不会建议你的母公司申请或请他授权你在台湾申请专利吗?除非他们公司没法务或法务脑袋都跟你一样那就有可能啦再说现在你也承认他们只能靠腰就是没申请专利的缘故那你上面看到剽窃就只会拿著作权高潮是闹哪出?又在
作者: s9306302100 (Johnson 222是随他们喊?1)   2024-04-03 10:51:00
一句智慧财产就要完全不相关的事件及法条说成一样 也是够可悲的
作者: endlesschaos (米糕)   2024-04-03 10:51:00
自打嘴巴 自己不健脑就以为大家都跟你一样wwwww笑了 你是真的不知道专利跟商标为什么都会归类在智财底下吗?还要在那边讲完全不一样 死撑很可悲耶不懂麻烦要问 不要用自己的狭隘观念看世界无论是专利或商标 都有防止他人侵害以及当他人造成侵害时请求损害赔偿的法律依据 这就是他们对于无体财产的共同保护手段 谁跟你完全不一样所以今天SBD当别人侵害了他的技术 以及AROO侵害了iRoo商标所保护的商品来源认知 都是智慧财产受到侵害的事实 看来不讲清楚到这样你真的无法理解硬要拿两个当事人有无注册来说嘴 上面就跟你说了Aroo有没有注册自己商标根本就不是争点 不是争点的事硬要带进来打迷糊仗 你的法律老师到底是怎么教你的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刍)   2024-04-03 10:56:00
好奇 你说法是危险 危险请求排除就好 250万是哪来侵权费用?
作者: endlesschaos (米糕)   2024-04-03 10:57:00
得请求排除侵害是只要有混淆之虞 但Aroo有侵权事实所以要赔偿 同一个侵权行为当然可以同时满足“有危险”和“有具体侵权结果”两件事啊 有矛盾吗?
作者: s9306302100 (Johnson 222是随他们喊?1)   2024-04-03 10:59:00
专利权发明出来后是有申请时间限制的好吗 没申请等同自动放弃台湾权利 跟aroo商标法完全不一样 又喇一喇一起讲?上面就有其他板友回答差别了 活在自己的世界你真的可悲
作者: endlesschaos (米糕)   2024-04-03 10:59:00
然后呢 你以为每个人发明之后都会跟你一样忘记申请时间吗?商品没商机的话谁要卖 卖了本来就会顾及到相关保护 谁跟你自动放弃权利 放弃了还会靠腰?人格分裂吗?然后你看不懂别人讲的共通点也就算了 拜托自己行文一堆错误就不要出来秀下限了 只会显得自己更丢脸共通点就是“一个是被侵权方 一个是侵权方 但两者会发生争议事件都是不重视智慧财产(没申请专利;被别人注册的商标告了却觉得对方只是无故想让自己消失)的思维所导致的结果 到底哪里不能一起讲不然给你一个机会啦 讲一下专利法跟商标法的差异在这两起事件当中所造成的影响 导致你觉得只有一边有智慧财产权问题 另一边没有 或者两者都没有 不过以你这种只会丢个名词上来讲说两者不同的程度 我看你应该连这个要求都看不懂 更别说讲出原因了wwwww“同样关于智慧财产权的瓜SBD也出过”这句话可以让你理解成“把专利法和商标法讲成一样”不是你脑内过度演绎不然就是你以前国文是体育老师教的
作者: s9306302100 (Johnson 222是随他们喊?1)   2024-04-03 11:19:00
SBD事件自己去搜寻一下吧 我就讲了邱就是代理商 专利是有时间申请限制的 英国SBD申请专利是要申请费及每年的维持费 当初没申请台湾专利就是放弃台湾市场iroo是注册商标iroo提告的原因是因为他觉得商标识别性相似遭受损害 完全不同的东西及逻辑然后智慧财产就是个统称 真正法原 商标法 专利法 著作权法 营业秘密法 完全都不一样 不是一句智慧财产就把两件不同的事硬要喇在一起讲 所以我才说商标 专利智财 是不同的东西 懂吗小朋友 不同的事不同的法别在跳针了好吗?可悲仔
作者: endlesschaos (米糕)   2024-04-03 11:19:00
你是真的看不懂中文喔 上面就已经讲了共通点了 还在那边跳针不同的法 重点就是这些都是智慧财产权争议 且会发生争议的原因都是当事人对智财相关法律的忽视如果SBD放弃台湾市场 那表示他们的态度就是容许大家使用这个技术啊 那邱个出来靠腰啥?人格分裂?会出来靠腰就表示人家不是原本就想放弃而是忘了 这很难懂?放弃还在那边发IG喔 笑死从头到尾只会讲法源不同 却讲不出到底为什么这两起事件不能都被称为智慧财产权事件 看不懂中文真的很惨 只会把不是争点的东西带进来讲“商标识别性受到损害”和“技术遭到剽窃”都是无体财产权受到侵害的事实 中文写得那么清楚了请不要继续无视跳针好吗?半瓶水差别只是一个用商标法来保护 一个用专利法来保护SBD拿人没皮条就是因为没申请专利 而iRoo拿Aroo有皮条就是他有注册商标 这样还能讲成完全不一样 我看你的脑袋只要整篇文章里面一个字不一样你也可以讲成完全不一样 连归纳整理的能力都没有 可怜哪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刍)   2024-04-03 11:27:00
技术未必就是你第一个发明的 所以才要奖励第一个公开的 说不定忘的是其他人邱ger真是丢人
作者: endlesschaos (米糕)   2024-04-03 11:28:00
那他靠腰就更没道理啦 搞不好人家根本不是在抄他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刍)   2024-04-03 11:29:00
商标本质没这么像 混淆是第三人的观点 没有这么绝对
作者: endlesschaos (米糕)   2024-04-03 11:31:00
但如果要采取这个观点 专利是否侵权也会是第三人的观点 既然Aroo放弃上诉 就必须接受这个诉讼结果
作者: s9306302100 (Johnson 222是随他们喊?1)   2024-04-03 11:36:00
笑死还忽视咧 iroo就注册了所以理当提告 英国SBD当时发明后台湾是没有代理的也没经销 当然没注册台湾专利 但其他8个国家都有注册专利 过了好几年邱才代理进来英国SBD当初就没想经营台湾市场 所注册专利等同放弃台湾专利的智慧财产 其他厂商当然可做 到现在还有其他厂商在卖相同的快扣属性腰带两件事的本质就不一样 还讲什么相同点?并不是你发明什么就是享有智慧财产权欸大哥就讲了专利 商标 智财就不样的东西 你还在跳针 我还要反复在讲一次老话一句健身请先健脑
作者: endlesschaos (米糕)   2024-04-03 11:36:00
啊发明时没申请那你就该乖乖放弃啊 是在靠腰啥?你的说法不就更证明邱个把一个明明已经属于公共财的东西还想成是他自己专属的权利 不就更证明了SBD的智慧财产权低落说法 第一次看到帮对方助攻的谁跟你本质不一样 被抄袭就是财产权受到侵害啊更别说把不是自己的权利讲成是自己的 这更白痴吧你上面讲的再度证明了“如果SBD当初有来台湾申请专利 就不会发生有抄袭却拿对方没皮条”这个事实所以无论是SBD忘记来台湾申请 或是他们选择放弃台湾独占市场 邱个却还拿这件事靠腰 都是忽视智慧财产权观念的外显行为 没办法读懂中文拜托要问 不要一直用自己的思维去理解 然后还说别人混在一起讲到目前为止只有你一个人不觉得这两起事件都属于智慧上面 dakkk 和 kobi0910 都把他们看作智慧财产权的一环在讨论 所以只有你最聪明 全世界其它人都笨蛋早就说了半瓶水不要出来秀下限 还硬要作死s9306302100: 商标 专利 智财 三个完全不一样的东西s9306302100: 智慧财产权分 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乔瑟夫:你要不要听听看你在说什么
作者: s9306302100 (Johnson 222是随他们喊?1)   2024-04-03 12:04:00
SBD事件是邱哥他自己知道台湾没专利 法律上无法有任何作为 只能靠ig疯狂情勒砲轰 讲的别人在抄袭但事实上专利在所属地没注册所有人都能使用 所以根本没智慧财产权的问题 然后iroo他是有注册商标 受商标法保护 两件事本质是不一样我要讲的事 智慧财产是统称 下面有法源 法源有无注册受法源保障也不一样不单单说一句智慧财产全部喇一喇一起讲懂吗?思考逻辑完全不同 我在跟你讲法 你在跟我谈观念 可怜
作者: endlesschaos (米糕)   2024-04-03 12:09:00
哈 那不就证明了我的推文是在讲“两者都欠缺智慧财产权观念” 你只是因为适用的法源不同就说我喇在一起讲 所以是你没看懂我的意思就胡乱拿跟我讲的东西没有直接关联的法源来砲 到底是谁比较可怜wwwww上面就有人问了 到底为什么不能拿来一起讲?你自己的脑袋对于不同法源的东西无法融会贯通理解那是你家的事 我写的内容又不是专门给只会用法条不懂法理的人看的 我还要顾及你的理解能力来写喔 笑死既然是统称就不是完全不一样了嘛 你会说人类跟黑人完全不一样吗?还是你的国文老师教你的“完全不一样”的意思也跟大家理解的完全不一样 人家在讲观念你自己跳进来拿法源乱砲 真的还好意思讲本质不同而且从你打的内容来看 你真的无法理解“如果他们有
作者: Muilie (木籁)   2024-04-03 12:17:00
作者: endlesschaos (米糕)   2024-04-03 12:18:00
答案就是某人把智财底下的两个分支说成跟智财不一样然后还觉得自己没毛病s9306302100: 男人跟女人都是人 但他们跟人完全不一样 神逻辑一个有注册所以有保护 一个没申请所以没保护 这样叫做“本质不一样”???? 我以为这叫做同样性质的事件因为选择不同所以结果不同耶 你遵守交通规则所以
作者: s9306302100 (Johnson 222是随他们喊?1)   2024-04-03 12:24:00
到底是哪里欠缺智慧财产权观念?iroo跟aroo两者都有注册商标 iroo 101/01/06先为注册商标 aroo为108/07/01 iroo认为aroo商标识别遭混淆而提告然后SBD事件本来英国SBD就放弃台湾专利跟邱一点关系也没有 是代理丘觉得有人要啃食他的蛋糕该品牌又红了起来 硬出来砲轰讲的别人抄袭 事实上就没注册 两件事法理本质完全不同 就拿智慧财产在哪讲说一样这还不可怜吗?
作者: endlesschaos (米糕)   2024-04-03 12:25:00
没被车撞死 闯了红灯结果被车撞死 这两种情形叫做本质不一样吗?我现在确定你的中文真的是体育老师教的了“选择不同”跟“本质不同”的差异你无法理解 讲再多都是对牛弹琴 然后Aroo今天到底有没有注册自己的商标在这起事件根本不重要 不会因为你有注册商标就100%确保你不会侵权别人的商标 连这种观念都没有还好意思说嘴 真的很可怜拜托不懂就不要乱用“法理本质完全不同”这几个字法理就是你有依照法律申请/注册就能获得保护 没有申请/注册就不能获得保护 这两起事件刚好就是站在同一个概念下的两个相对面 谁跟你本质不同 笑死你该不会天真的以为iRoo告的是Aroo的商标吧iRoo告的是Aroo商品上使用的图案和文字侵犯了iRoo商标 跟Aroo自己的商标半点毛关系都没有 到底一直拿Aroo商标注册的时间出来说嘴是在冲三小如果觉得别人商标跟自己商标有近似该提的是异议或评定 不是提侵权损害赔偿 不懂还要装懂真的很惨s9306302100: iroo认为aroo商标识别遭混淆而提告乱讲一通原本智慧财产局说商标属于专业技术所以代理需要能力认证时我还有点质疑 现在看来就会有这种连商标侵权事件和商标异议事件都分不清的XX出来妖言惑众 所以果然智慧局的说法是对的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刍)   2024-04-03 12:45:00
侵权找律师 代理就只是跑程序而已 本来就没什么
作者: endlesschaos (米糕)   2024-04-03 12:47:00
但连这两者都分不清楚的人 我实在很难期待申请注册时他会帮我把商标所对应到的每个商品类别都申请wwww甚至当我有侵权事实时 他搞不好还会建议我去废止我自己的商标就没事了咧
作者: s9306302100 (Johnson 222是随他们喊?1)   2024-04-03 12:51:00
可悲 我讲法理 是情、理、法 的法、理 两个字 法为法律 理为道理 我怕你不懂我说清楚 我讲的是这两件事的事情根本原因及法律法条及原因本身的道理完全不同没被车撞死 跟闯红灯撞死请问是在基于什么事情上讨论我就问?讲一个完全没逻辑的来比喻你还好吗?而且注册商标是你认为商标被侵害时能向法院提出排除侵害的请求 相似商标侵权就是由法院判决 这有啥异议?也是iroo现在在做的事 跟你说的“不会因为你有注册商标 100%确保你不会侵权别人的商标”你这啥逻辑?
作者: endlesschaos (米糕)   2024-04-03 12:52:00
道理哪里不同啦 有申请/注册就有保护 没申请/注册就没保护 这到底哪里道理不同 还在硬凹?相似商标没有侵权问题……判决书你看了吗?请问原告哪里有说被告的商标侵权了 不懂真的不用出来秀下限“原告主张:被告伟溢公司所使用之‘AROO’文字,相似于原告所有系争商标”请问整起侵权事件到底跟Aroo自己的商标有毛关系?法官提到Aroo的商标 是在说“Aroo所使用的文字和图案与其注册的商标并不相同”耶虽然从上面就知道你中文理解能力实在呵呵了 但没想
作者: s9306302100 (Johnson 222是随他们喊?1)   2024-04-03 12:56:00
你要不要去看看判决书再出来嘴?iroo提告内容主文 包含aroo商标文字及aroo.tw网址卖场FB商品图片全都告我还要一个一个列出跟你说?笑死
作者: endlesschaos (米糕)   2024-04-03 12:56:00
到烂到这种地步 还有脸来质疑别人或跟人吵架唉 看不懂判决内文请直说法官说:Aroo你用的文字和图案跟你的商标不一样喔iROO说:Aroo在商品、网域上用的文字和图案侵犯到我iROO的商标 所以Aroo要赔我请问Aroo侵犯iRoo商标权的行为到底跟Aroo自己有没有商标有个屁关系 中文看不懂先去问你国文老师 不要上网来浪费别人时间好吗原告有主张“Aroo的商标侵犯我的商标”吗?
作者: s9306302100 (Johnson 222是随他们喊?1)   2024-04-03 12:59:00
你真可悲 iroo提告的就是aroo商标文字 aroo商标上就有aroo你是在哈囉?https://i.imgur.com/c19Bijt.jpg
作者: endlesschaos (米糕)   2024-04-03 12:59:00
叫别人去看判决书 结果是自己看不懂中文 真的笑死https://i.imgur.com/HigHE02.png来来来 我问你 原告哪里有说Aroo的商标近似于iRoo
作者: s9306302100 (Johnson 222是随他们喊?1)   2024-04-03 13:01:00
是还要说啥?判决书都不看的再出来秀下线 可悲真可悲
作者: endlesschaos (米糕)   2024-04-03 13:01:00
的商标?从头到尾都在讲“AROO”这四个字 谁跟你扯他的商标?连行为客体和商标都分不清楚还来秀下限
作者: s9306302100 (Johnson 222是随他们喊?1)   2024-04-03 13:03:00
我啥时说aroo商标近似iroo ?我从头到尾说的事iroo商标识别遭受侵害好吗?
作者: endlesschaos (米糕)   2024-04-03 13:04:00
https://i.imgur.com/CKCrmhv.png 再凹啊连自己打了啥都忘囉 安安 该吃银杏囉然后说法理讲的是“法、理、情”中的“法、理”wwww
作者: s9306302100 (Johnson 222是随他们喊?1)   2024-04-03 13:06:00
作者: endlesschaos (米糕)   2024-04-03 13:06:00
也太会凹了吧 你去问有法律常识的人说法理是啥 你看他会回答你什么 做人真的不用那么没下限 有错就承认 不要为反而反所以咧?你没看到法官讲的吗?“故被告伟溢公司使用“AROO”文字行销运动服饰,致侵害原告就系争商标之商标权,主观上应有过失”请问法官是讲他的商标中的Aroo侵犯iROO的商标权吗?再给你附一段啦:“原告所称之外包装、洗标系标示如附图四至七所示之被告商标或“aroo_tw”文字,‘并非单独只有“AROO”文字’,故原告此部分主张,尚属无据。”连法官都说了他商标中的Aroo是OK的 就你还以为人家的商标中的AROO有侵权 中文不好还不承认
作者: s9306302100 (Johnson 222是随他们喊?1)   2024-04-03 13:12:00
作者: endlesschaos (米糕)   2024-04-03 13:13:00
不用继续贴全文啦 反正你也看不懂上面重要的我都已经附给你了iROO 说 Aroo 所使用的所有有Aroo的字样都侵权 根本不是在讲人家商标侵权 而法官也说了Aroo商标里面的Aroo四个字有跟其它文字或图案结合所以没有侵权所以 Aroo 到底有没有注册商标根本就不是争点 问题是他有没有单独把 A R O O 四个字拿来做营销使用所以我上面就讲说你在那边贴 Aroo 商标注册时间根本
作者: s9306302100 (Johnson 222是随他们喊?1)   2024-04-03 13:16:00
作者: endlesschaos (米糕)   2024-04-03 13:16:00
是观念错误 从来没听过有人去注册商标因此侵权的呵呵 你继续贴全文吧 连重点都不会划 可怜哪s9306302100: 商标 专利 智财 三个完全不一样的东西s9306302100: 智慧财产权分 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s9306302100: iroo认为aroo商标识别遭混淆而提告可怜哪 半瓶水出来秀下限的结果就是愈错愈多
作者: s9306302100 (Johnson 222是随他们喊?1)   2024-04-03 13:22:00
作者: endlesschaos (米糕)   2024-04-03 13:23:00
喔 还可以再补一个s9306302100: 可悲 我讲法理 是情、理、法的法、理一篇文章的推文中可以出现那么多搞笑语录 真的佩服“是被告伟溢公司使用“AROO”文字作为商标使用与系争商标构成近似商标,且近似程度不低”法官是在说他把这个文字“当作商标使用”不是在他注册的那个商标耶wwwww 中文拜托再加强点好吗
作者: s9306302100 (Johnson 222是随他们喊?1)   2024-04-03 13:29:00
可怜 上面就写侵害原告之商标权 还在跳针 你真的可悲不同事情参在一起做撒尿牛丸 还自以为头头是道 可悲啊可悲
作者: endlesschaos (米糕)   2024-04-03 13:30:00
嗯 我很确定你中文阅读能力很有问题 连法官讲的话都看不懂 只会贴图而已法官讲说他商标中的文字有跟其它东西结合所以OK 但他把AROO“当成商标使用的行为”侵权了
作者: s9306302100 (Johnson 222是随他们喊?1)   2024-04-03 13:31:00
他注册好几个商标 商标上就不能有AROO还要我翻译喔
作者: endlesschaos (米糕)   2024-04-03 13:31:00
谁跟你说商标上不能有AROO的?你中文还好吗?“原告所称之外包装、洗标系标示‘如附图四至七所示之被告商标或“aroo_tw”文字,‘并非单独只有“AROO”文字’,故原告此部分主张,尚属无据。”法官都说了他注册的商标上并非单独只有Aroo 所以那些跟其它文字结合的aroo是OK的 你真的看得懂中文?还好意思讲自己能翻译 看不懂中文的人要怎么翻译
作者: s9306302100 (Johnson 222是随他们喊?1)   2024-04-03 13:34:00
https://judgment.judicial.gov.tw/LAW_Mobile_FJUD/FJUD/data.aspx?ty=JD&id=IPCV%2c111%2c民商诉%2c25%2c20230224%2c1&ot=in
作者: endlesschaos (米糕)   2024-04-03 13:35:00
拜托中文看不懂回去问你国文老师或你妈 不要再去问体育老师了 他只会教你错误的中文良心提示你啦 判决主文里面就只讲说阿鲁不得再把“
作者: Stonghenge (仁武王力宏)   2024-04-03 13:38:00
楼上两位是律师吗? 不然吵成这样
作者: endlesschaos (米糕)   2024-04-03 13:38:00
AROO”用于网域及相关服务 以及近似于“iROO”的字样 从来就没有说过要撤掉Aroo自己的商标或说商标里的文字有侵犯商标权 不看中文在那边疯狂贴图真的有够呵这种人要是真的是律师 委托人还不当场气死wwwww连中文都不会了 要怎么帮人家打诉讼
作者: MK47 (和牛第一)   2024-04-03 13:42:00
厉害 你们居然能聊这么久
作者: endlesschaos (米糕)   2024-04-03 13:44:00
没办法 有人无聊硬要来挑别人语病 结果自己半瓶水被疯狂打脸 一堆基本观念都有问题还死不承认 到最后只能疯狂贴图却什么道理都讲不出来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刍)   2024-04-03 13:57:00
初审新闻是你po的 法官连网域都要取消#1a32Itv0 (MuscleBeach)
作者: s9306302100 (Johnson 222是随他们喊?1)   2024-04-03 14:04:00
笑死 就算我理解错误 是不能用aroo文字当商标使用 aroo侵害iroo商标也是事实 跟你鬼逻辑SBD事件有啥关系?讲不出来逻辑开始找其他事发挥 我也只能说你赢了可悲仔
作者: endlesschaos (米糕)   2024-04-03 14:05:00
因为网域是用aroo.com.tw 里面的aroo没有跟其它文字或图形结合 当然会有混淆误认之虞啊然后上面那个中文理解能力有问题的 光是你把智财、专利和商标讲成“完全不一样”的东西就开始有语病了啦 还需要跟你讲逻辑喔?就算跟你讲逻辑你也不能接受啊 其他人都同意这两起事件都是智慧财产权事件甚至是在同样法理下不同选择所导致的不同结果就你脑袋特别 硬是觉得这两个逻辑不同 但话说回来连中文都看不懂的人到底有啥资格跟别人讲逻辑 有啥资格说别人健身不健脑 奉劝你以后挑自己真的有研究的议题来砲 没把握时就乖乖夹着尾巴退场 别半瓶水
作者: s9306302100 (Johnson 222是随他们喊?1)   2024-04-03 14:08:00
可怜 我就已经讲 智财 商标 专利 就是完全不同的东西 别在跳针了 妳认为一样那是你可悲 我也只能说你的逻辑独步天下你赢了
作者: endlesschaos (米糕)   2024-04-03 14:09:00
没有独步天下啊 上面其他人也是这样认为啊 不要自己是异类就想着把别人讲成是异类好吗wwwww不然你问其他人嘛 看大家觉得这是不是智慧财产权议题啊 不要问到最后发现只有你跟别人不一样 又平白丢脸一次还是老话一句 中文理解有问题先回去好好反省 别成天想着上网砲人 看到跟自己想法不一样的言论先思考一下自己的脑袋或想法有没有问题 否则只会出来丢脸
作者: s9306302100 (Johnson 222是随他们喊?1)   2024-04-03 14:14:00
我在说一次 智慧财产是统称 真正法原 是专利法 商标法 著作权法 营业秘密法 其成立要件都不一样然后英国SBD是自己放弃专利权 iroo有注册商标 两件事完全不一样 别耍脑把两件事情扯在一块 以上zzzzzz
作者: endlesschaos (米糕)   2024-04-03 14:15:00
还要凹喔 把上位用语跟下位用语讲成完全不一样 古今中外也就你的逻辑是这样了 黑人跟人类完全不一样三岁小孩听了都会笑死wwwww不敢问其他人就老实讲啦 不要只活在你的一人泡泡世界 被戳破时只怕会听到一堆玻璃碎裂的声音然后SBD又没来台湾申请专利 从来没拿到的东西是要怎么放弃 真的是愈讲话语病就愈喷愈多耶wwwww你干脆说我放弃上星期的乐透兑换权利好了
作者: Hamels27 (Hamels)   2024-04-03 14:44:00
有没有混淆误认之虞不是嘴巴说说,不管是智财局还是法院都是有判断标准的啦,这件两个都是英文字母排列,依照智财局自己的标准,本来就应该着重在首位字母来作判别,两个i跟A差那么多,读音读起来不只是没相似,更是根本不一样,况且两个卖的商品差别那么多,iroo硬要告Aroo这样不叫做无故,什么才叫无故?看起来就是iroo自己女装卖不好不是想要进军运动服饰,就是想要搞点事掩饰呼弄自己的亏
作者: endlesschaos (米糕)   2024-04-03 14:51:00
奇怪 你都讲说智财局或法院都有判断标准 法院判决
作者: Hamels27 (Hamels)   2024-04-03 14:51:00
损ㄏㄏ
作者: Hamels27 (Hamels)   2024-04-03 14:52:00
我不就讲了,法院根本没审酌智财局原本惯用着重首字的判段标准,硬要来抬杠ㄟ
作者: endlesschaos (米糕)   2024-04-03 14:53:00
事证 上面也有表示觉得像的板友 甚至连那个中文理
作者: Hamels27 (Hamels)   2024-04-03 14:53:00
法院过去也都是用智财局的标准阿
作者: Hamels27 (Hamels)   2024-04-03 14:54:00
重点就是一审法院判的有问题阿ㄏㄏ而且看起来两方面都有诉,不用仁兄硬要强迫每个人都要支持你的想法吧ㄏㄏ
作者: endlesschaos (米糕)   2024-04-03 14:55:00
连品牌代言人楷教练自己都会唸阿鲁了 其他人会唸成阿悟吗?我没有要你支持我的想法啊 但我也可以不认同你的“
作者: Hamels27 (Hamels)   2024-04-03 14:55:00
你去看一下iroo公司中文名称好吗ㄏㄏ他们自己是念依落
作者: Hamels27 (Hamels)   2024-04-03 14:56:00
我没有要你认同我阿ㄏㄏ
作者: endlesschaos (米糕)   2024-04-03 14:56:00
见智 我就算想单纯作为商业竞争手段来提告 这也不叫无故啊我也没有认同你啊呵呵 我就是觉得你的无故说没理由
作者: endlesschaos (米糕)   2024-04-03 14:57:00
你可以反对法院 难道听到别人反对你就气噗噗了?
作者: Hamels27 (Hamels)   2024-04-03 14:57:00
么相似我真的难以理解
作者: endlesschaos (米糕)   2024-04-03 14:58:00
然后你说i跟A差那么多 问题就是那个i是斜体靠过去R嘛 你只拿电脑上写出来的字看起来当然不像
作者: Hamels27 (Hamels)   2024-04-03 14:58:00
ㄏㄏ连iroo都不会唸就不要来硬ㄠ拜托
作者: endlesschaos (米糕)   2024-04-03 14:59:00
呵呵 你不能接受别人反对你就不要乱套别人硬要你支
作者: Hamels27 (Hamels)   2024-04-03 14:59:00
你自己也说斜体字,两个字形都不同,更是差异点
作者: Hamels27 (Hamels)   2024-04-03 15:00:00
我就说你7噗噗你不相信ㄏㄏ
作者: endlesschaos (米糕)   2024-04-03 15:00:00
拿智慧局的规则来套法院 这个观念也是很好笑没有气噗噗啊 光看你会拿这来套法院就知道你的程度也没比上面那位仁兄好多少 我有啥好气的wwwww
作者: endlesschaos (米糕)   2024-04-03 15:01:00
“这不叫无故什么才叫无故”然后说自己没支持谁wwww真的很幽默
作者: Hamels27 (Hamels)   2024-04-03 15:01:00
对啦,大家程度都不好,你程度超级高,很棒ㄏㄏ
作者: Hamels27 (Hamels)   2024-04-03 15:03:00
仁兄混商场的年纪还用PTT!?倒底程度多高ㄏㄏ天公地道也是你讲的,一边扎稻草人,一边自己回应,这就
作者: endlesschaos (米糕)   2024-04-03 15:03:00
用PTT跟混商场的年份有啥关联啊 愿闻逻辑
作者: Hamels27 (Hamels)   2024-04-03 15:04:00
这是你的见解吧,只有你觉得有故才有故,其他人不能觉得无故ㄏㄏ
作者: endlesschaos (米糕)   2024-04-03 15:05:00
还好啦 至少我的商场之道让我不用赔人家250万
作者: Hamels27 (Hamels)   2024-04-03 15:05:00
棒棒的,混商场,是混光华商场吧ㄏㄏ
作者: Hamels27 (Hamels)   2024-04-03 15:06:00
是我上法院吗ㄏㄏ是已经判决确定了吗?还是你代表法院?仁兄真幽默一直找人战,到底现实生活多无聊ㄏㄏ
作者: endlesschaos (米糕)   2024-04-03 15:06:00
已经判决确定啦 判决文会看吗?还是上诉期间需要温习一下?没耶 我看到无聊人士来才会跟他战 其他人都很和平
作者: Hamels27 (Hamels)   2024-04-03 15:07:00
哈哈哈哈哈我真的会笑死,连有没有上诉都不会看ㄏㄏ
作者: endlesschaos (米糕)   2024-04-03 15:07:00
像拿明朝的剑斩清朝的官这种就是无聊人士
作者: Hamels27 (Hamels)   2024-04-03 15:08:00
连上诉与否都不会看,还出来抬杠一堆
作者: endlesschaos (米糕)   2024-04-03 15:08:00
连行政机关不能拘束司法机关都不知道 还好意思扯一
作者: Hamels27 (Hamels)   2024-04-03 15:09:00
司法机关都用该判断标准都不知道,还敢嘴?赌十万阿ㄏㄏ
作者: endlesschaos (米糕)   2024-04-03 15:09:00
谁跟你都用 拿自己以为的幻想当现实我说你讲没确定就没确定啊 不就说你赢了
作者: endlesschaos (米糕)   2024-04-03 15:10:00
两边都讲没确定 是要赌啥wwww讲得你好像不是出一张嘴一样?你十万拿出来了?
作者: Hamels27 (Hamels)   2024-04-03 15:10:00
就说赌十万,判决确定我给你十万,有上诉你给我十万不要一直嘴,敢就依据画,我十万等你来拿
作者: Hamels27 (Hamels)   2024-04-03 15:11:00
不敢就乖乖去找妈妈拿十块买糖吃,不要抬杠
作者: endlesschaos (米糕)   2024-04-03 15:11:00
你说没确定就没确定囉wwww你先拿十万出来再说啦 少在那边出一张嘴
作者: Hamels27 (Hamels)   2024-04-03 15:12:00
ㄏㄏㄏ我们先约好赌个十万,约个地点来验证,书的跪下你乖,如果有信心就来赌
作者: endlesschaos (米糕)   2024-04-03 15:13:00
一边讲十万 一边讲跪下 结果自己不敢丢上诉结果wwwww 超好笑的
作者: Hamels27 (Hamels)   2024-04-03 15:13:00
你没胆的话可以先跟你妈借
作者: Hamels27 (Hamels)   2024-04-03 15:14:00
你自己都承认你没胆ㄏㄏ
作者: endlesschaos (米糕)   2024-04-03 15:14:00
google商场发现还是有一堆结果耶
作者: endlesschaos (米糕)   2024-04-03 15:15:00
说你无故就无故 快跪下!wwwwww
作者: Hamels27 (Hamels)   2024-04-03 15:15:00
你不要缩头,出依张嘴
作者: endlesschaos (米糕)   2024-04-03 15:16:00
快喔 等你丢上诉结果喔
作者: Hamels27 (Hamels)   2024-04-03 15:16:00
一天到晚偷换概念
作者: Hamels27 (Hamels)   2024-04-03 15:17:00
可年偷换概念仔
作者: endlesschaos (米糕)   2024-04-03 15:17:00
好啦 不管是上诉结果还是有上诉的证据 要丢快丢啦
作者: endlesschaos (米糕)   2024-04-03 15:18:00
我没忘啊 因为你没跟你奶奶借胆来丢上诉证据啊
作者: Hamels27 (Hamels)   2024-04-03 15:18:00
赌十万你又不敢,为何你说要丢我就要丢ㄏㄏ,教你是要学费
作者: Hamels27 (Hamels)   2024-04-03 15:19:00
你确实不用,因为你脸皮打不穿
作者: endlesschaos (米糕)   2024-04-03 15:19:00
叫你丢半天你也丢不出来 最好是丢了就等于教人家如合查wwwww
作者: Hamels27 (Hamels)   2024-04-03 15:20:00
我为什么要免费帮你ㄏㄏ赌十万不敢就乖乖闭嘴ㄏㄏ
作者: s9306302100 (Johnson 222是随他们喊?1)   2024-04-03 15:20:00
笑死 原来某楼像是个吐口水的国中生啊 其他人意见不一样开始找人家战 战那个没逻辑的 真够屁的失敬失敬
作者: endlesschaos (米糕)   2024-04-03 15:20:00
没办法 遇到两个逻辑烂法律也烂的人 就忍不住了嘛
作者: endlesschaos (米糕)   2024-04-03 15:21:00
另外中文理解有问题的麻烦先去学中文 少在那边见猎心喜
作者: Hamels27 (Hamels)   2024-04-03 15:21:00
我有认识医生要不要帮你介绍
作者: Hamels27 (Hamels)   2024-04-03 15:22:00
我有说拘束吗ㄏㄏ你的眼睛长屁股上?
作者: endlesschaos (米糕)   2024-04-03 15:22:00
就问嘛 过去用了这次为什么一定也要用呢?
作者: Hamels27 (Hamels)   2024-04-03 15:23:00
有标准不用,显然判决理由就不能说服大家阿ㄏ不是很正常
作者: endlesschaos (米糕)   2024-04-03 15:23:00
我也觉得你应该是肝胆肠胃科看好几次都看不好 才会
作者: endlesschaos (米糕)   2024-04-03 15:24:00
你吐嘈根本就没拿道理啊 你吐嘈的点是“以前都用这
作者: Hamels27 (Hamels)   2024-04-03 15:24:00
都给你自己讲就好,别人讲你就7噗噗
作者: Hamels27 (Hamels)   2024-04-03 15:25:00
我吐槽的点是有标准,法院不用标准,用法院自己感觉
作者: endlesschaos (米糕)   2024-04-03 15:25:00
再说到读音部份 重点就不是官方念法是什么 而是普
作者: Hamels27 (Hamels)   2024-04-03 15:26:00
读音就是他们在市场上怎么念,你不会唸,不代表大家念错
作者: endlesschaos (米糕)   2024-04-03 15:26:00
人家都有拿折扣券是否可在另一家用的证据了 你要装眼瞎我也没办法没差啊 重点是有人唸错 而且还不在少数看来该看眼科的是你吧折扣券事证也能当作没看到混淆误认八因素回去重唸吧 呵呵
作者: Hamels27 (Hamels)   2024-04-03 15:27:00
就说你法律很差,混淆误认高等法院已经解释过,是要将AROO误认为IROO,IROO折价券那件事根本反证市场认识的是AROO而不是IROO,根本不是这条所谓的混淆误认法律不好就不要来误导大家拜托~~
作者: endlesschaos (米糕)   2024-04-03 15:29:00
蛤?把AROO折扣码拿去问IROO能不能用 这样叫做认识的是IROO 我只能说你的逻辑真的独树一格打错 认识的是AROO
作者: Hamels27 (Hamels)   2024-04-03 15:29:00
如果今天市场消费者认识且想要买的是AROO,而误去iroo,
作者: Hamels27 (Hamels)   2024-04-03 15:30:00
这样根本不是法院所指混淆误认
作者: endlesschaos (米糕)   2024-04-03 15:30:00
“或者误认使用人间存在关系企业、授权关系、加盟关系或其他类似关系,而有产生混淆误认之虞”这种时候就会拿高等法院出来说嘴了 一下觉得智财局标准该当依归 一下又套高等法院定义 真的很守恒
作者: Hamels27 (Hamels)   2024-04-03 15:32:00
所谓实际混淆误认者,系指相关消费者对于商品或服务,误认后案商标之商品或服务,为源自先权利人之情形因为高院也用智财局的标准阿缩头仁兄
作者: endlesschaos (米糕)   2024-04-03 15:38:00
这不就跟具体事实一样?他就是误认AROO的折扣券为源自iROO啊 请问哪里不该当你贴的叙述?如果折扣券不是源自iROO 你会去问iROO能不能用?我倒是很想知道你怎么从判决里面就推敲出那些人实际要买的Aroo耶 脑补?*要买的是Aroo
作者: Hamels27 (Hamels)   2024-04-03 15:43:00
简单问啦,如果他认为Aroo折价券是原自iroo,他会去问能不能用?按照逻辑大失你的逻辑,可见消费者明显知道券非iroo的阿误认后案商标之商品或服务,为源自先权利人之情形:今天消费者今天走进先权利人的店要购物,这显然就跟高院讲的判断标准不符合,高院讲的是消费者走进去后案的店把后案的商品或服务误认为先权利人,这才算好吗
作者: endlesschaos (米糕)   2024-04-03 15:52:00
他今天想买iROO的东西 手上有一张Aroo的折扣券 觉得两者长得很像 但又不确定是否能用 所以去FB问粉专说请问这个能不能用 请问这不算是混淆?又不是有疑虑就代表分得清楚我不懂你所谓的“消费者明显知道”是来自于哪里 我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刍)   2024-04-03 15:55:00
不见得混淆 有人单纯想问问 心中保留
作者: endlesschaos (米糕)   2024-04-03 15:55:00
明显知道就不会去问啦 你会拿麦当劳的券去顶呱呱用吗?
作者: endlesschaos (米糕)   2024-04-03 15:56:00
或许不见得混淆 但法官依据这个事实也能够把上面的定义加以涵摄 你不能说因为有问所以显然知道不是另外就说了这条在保护的是“混淆之虞”所以没有一定要真的买下去才行啊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刍)   2024-04-03 15:58:00
我只能说这法官没在运动 所以不晓健身领域 流行领域两客群根本很难交错就像买lexus的人根本不会买到luxgen
作者: korzen (GuitarKai)   2024-04-03 16:20:00
供三小,那以后法官是不是各行各业都要懂才能判决而且健身领域跟流行领域很难交错的理论又在哪?人家举证就是有消费者搞混了耶?
作者: Iraq (diverman)   2024-04-03 16:36:00
现在不就是主打健身服饰流行化吗 不然你各位买衣服只看机能就好外观根本不重要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刍)   2024-04-03 16:39:00
田野调查 健身朋友没人在买iroo甚至不认识健身设计理念多半是结合肌肉线条考虑的 我是这样认为
作者: freefree0128 (无"业"游民)   2024-04-03 16:45:00
法官:我没在运动,所以我混淆后做得决定。
作者: NICK992 (专注天性热情所在)   2024-04-03 17:48:00
网络可得証古代智者格言-不要尝试说服她人、人都好为人师之后想到干啥浪费生命与萤幕对面固执丑男辩,就释怀不屑了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刍)   2024-04-03 18:04:00
你别上ptt就好 我是不会这样安慰说不过别人的自己
作者: wpd (??)   2024-04-03 18:07:00
反正就法院认证野鸡牌 想安慰的应该说服法官上诉改判
作者: NICK992 (专注天性热情所在)   2024-04-03 18:07:00
没有说不过,只有被跳针 lmao
作者: wpd (??)   2024-04-03 18:09:00
用PTT来安慰法院事件? 好吧.... 我是不会这样啦
作者: endlesschaos (米糕)   2024-04-03 18:11:00
我觉得很好笑的一点是 虽然原告的中文正式名称是“依洛国际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但在判决书当中原告也有说系争商标有“伊路”“埃路”等语 结果某人却觉得iROO这四个字就只能唸依洛所以不会混淆 现在是连商标所有人都不能决定自己商标的读音了你拿iROO这四个字去问不熟iROO这家店的人 会完全没人唸出“路”的音才奇怪 一般习惯的音标就是那样唸只有楷教练能把Aroo唸阿鲁 依落自己把iROO唸埃路就罪该万死 双重标准成这样还说自己没支持谁 真呵
作者: strikesout (三振)   2024-04-03 18:17:00
专业的事麻烦交给专家 不服就上诉吧 莫非连律师都爱莫能助?
作者: korzen (GuitarKai)   2024-04-03 18:20:00
田野调查,所以是万用的“我觉得...所以...”吗XD我也可以去百货公司田野调查是知道IROO的多还是AROO的多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刍)   2024-04-03 18:58:00
你也可以没错呀 客观的确是很多主观的集合
作者: cct765 (母汤)   2024-04-03 19:00:00
不要吵架!!!!!!!!!
作者: whitecolor78 (雨天的西雅圖)   2024-04-03 19:13:00
还以为莴苣才能学法律 原来看推文吵架也可以
作者: ichthyoid (Raphael No.67)   2024-04-03 21:34:00
太长了,有没有懒人包
作者: XXPLUS (随缘等新车)   2024-04-04 01:12:00
懒人包就是一个觉得法官没错,一个觉得法官乱判,完毕
作者: YU0158 (迷你玉™)   2024-04-04 12:57:00
感谢楼上懒人包
作者: Domobear (CAT)   2024-04-04 13:29:00
只看到有人想挖坑给人跳 还大言不惭....
作者: angelgirl13 (火锅少女13♥)   2024-04-04 15:47:00
好好笑 也吵太长
作者: Iraq (diverman)   2024-04-04 16:44:00
推765楼 是也不懂为什么要把自己的生活经验套进去然后坚持绝对没有误认的风险阿
作者: BardxBaymax (BabyRage)   2024-04-04 17:53:00
某人的论述真的超烂 很积极想让大家知道你脑袋里没东西 笑死
作者: weltschmerz (威尔特斯克˙闷死)   2024-04-04 18:55:00
支持他们再起步 已经买四五套了 就算日常穿也舒服
作者: blue1204 (Water)   2024-04-04 22:15:00
好长一串喔..话说不管是IROO还是AROO都没听过,健身十几年了QAQ
作者: TSLA5566 (中坜马斯克)   2024-04-04 23:50:00
崩溃 aroo的版型和材质真的赞 又帅 拜托快复出
作者: catwithptt (就叫小白吧)   2024-04-05 03:07:00
都没买过 但查了一下 实在是不懂哪里像
作者: KIMBEOM (亨利)   2024-04-05 14:06:00
新名字出来了 ArobaAroak
作者: seedk869 (SoJin+HyeRi)   2024-04-05 15:21:00
... 支持跟法律上的 是两回事
作者: mambaforever   2024-04-05 20:37:00
拉屎菌跟Lexus的logo这么像是不是也可以告?
作者: endlesschaos (米糕)   2024-04-05 20:49:00
你不是这两个商标的所有人 去告的话会以欠缺诉之利益直接驳回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刍)   2024-04-05 21:04:00
怎么学的 诉之利益只是形式要件 我主张侵害商标权 怎会欠缺诉之利益要担心的是权利滥用吧
作者: endlesschaos (米糕)   2024-04-05 21:16:00
……先程序后实体有听过吧 A侵害B的商标权这件事跟C没有任何关系 C去告A哪来的诉之利益 愿闻其详你连形式要件都不满足了 根本就不会进到实体部份就算事实证明A真的侵害B的商标权 C也不会因此得到任何法律上的利益或权利保护 所以C不具备当事人适格 要问别人怎么学的之前请先把自己的论述讲清楚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刍)   2024-04-05 22:03:00
要符合程序很难吗 我刻个公司章就可以了^^
作者: endlesschaos (米糕)   2024-04-06 00:28:00
嗯嗯嗯 当法院都是笨蛋 只会检查印章而已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刍)   2024-04-06 09:17:00
怎么把无权代理 表见代理说的好像客观不能一样
作者: endlesschaos (米糕)   2024-04-06 09:18:00
你都讲无权了怎么会觉得能够一样 拜托不要为抬杠而而抬杠好吗 如果你觉得可以你现在就去帮Lexus告一下 这边静待你的结果 法院受理你起诉的话诉讼费我帮你出一半 不受理的话或不敢起诉的话就不要讲废话了 行吗?代理跟当事人概念都混在一起 你才真的法律是怎学的吧 商标比对观念不行 诉讼又乱讲一通 建议前辈你真的要去好好重新进修一番不然再给你一个机会啦 找一篇不是当事人去起诉商标侵权然后法院又受理的判决 一篇就好 找得到再继续聊你的幻想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刍)   2024-04-06 19:56:00
当事人跟代理人不一样 但用代理人打诉讼很常见吧 怎么你感觉很新奇一样
作者: endlesschaos (米糕)   2024-04-07 21:13:00
真的是硬要讲耶 用代理人打诉讼很常见 但你上面讲的明明是表见代理和无权代理 也就是当事人没有要打诉讼 你硬要当一个假的诉讼代理人去打的情况 不是把法院当笨蛋 觉得他们都不会去查真的当事人到底有没有要起诉的意思吗?还说啥要刻公司章 为了在网络上耍嘴皮子连伪造文书这种建议都在提?你有本事知道LEXUS的公司章长怎样再说啦 重点就是你根本没有替LEXUS打商标侵权诉讼的当事人适格 就算他们要找诉讼代理也绝对不会找你 懂了吗?还有你到底啥时要去找不是当事人起诉的商标侵权判决 还是一直不找只会打嘴砲顺便证明自己法学常识很烂的这件事?
作者: skyj865 (Q明)   2024-04-09 12:22:00
我比较想知道某个情勒代理商什么时候才会事情爆出来XD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刍)   2024-04-11 15:00:00
不好意思 现在看到 我觉得你程序法学得不好 法院其实应该不会去问当事人 因为这世界也许不只一家lexus 同名的自然人法人不少
作者: endlesschaos (米糕)   2024-04-13 21:26:00
你到底有没有去起诉过啊 你该不会以为起诉程序只要写个名字就可以了吧 住所、身份证字号这些不用留?啥叫这世界不只一家lexus 当然是找起诉当事人的那个啊 还有你到底啥时要翻出原告跟商标所有人不同的判决?该拿的东西没拿出来 屁话倒是一堆 还有脸说别人程序法学得不好 真的是给你脸却不要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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