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 健身中心终止契约相关规定

楼主: jaannddyy (詹敌)   2016-03-24 14:39:06
之前回了一篇文,里面提到了违约金部分
 
七、(契约终止及其效果)
  消费者得于契约期限届满前,随时终止契约。
  消费者依前项约定终止契约时,业者应就消费者已缴全部费用依下列
  方式之一退还其余额:
  □(一)扣除依签约时单月使用费新台币元乘以实际经过月数(其有
      未满十五日者,以半个月计,逾十五日者,以一个月计)之
      费用。
  □(二)无法认定签约时单月使用费者,按契约存续期间比例退还消
      费者已缴之费用,作为退费金额。业者并得另外请求依退费
      金额百分之(不得逾退费金额之百分之二十)计算之违约金
      ,以赔偿所受损失。
因为第一项中并无提到业者可以以第一项方式收取违约金,所以一开始误解了
刚好又看到有人转让问题,转让应该都是不想要有违约金吧
之后有人有想要解约的话这边就提供了完整的违约金计算
之后致电体育局询问了有关他们网站上常见问答集的计算方式
(因为我实在看不懂依据方式一的计算方法)
这是他们举的例子:
假设小田当初签订契约期限为3年,月缴1000元,已使用3个月,收取违约金方法有下列2
种:
小田的单月使用费的计算:1000*2=2000元(消费者与业者只签订一个月期间契约的使用费
)
小田所订会员契约月平均价格:1000元
依据方式(一):1000*2*3=6000(依签约时单月使用费乘以实际经过月数) 6000-3000=3000(
违约金)
依据方式(二):1000*36=36000(依契约应缴之总费用)
1000*3=3000(使用3个月的费用) 36000-3000=33000(退费费用)
33000*0.2=6600 (违约金)
契约未明订收取违约金方法时,以最有利消费者权益之计算方式为之。
讨论许久之后了解
第一项其实不叫做违约金,应该叫做补缴
使用1000元优惠方式签约,使用2000元的原价
所以终止契约时必须补缴使用过的月份数
小田这边是使用三个月,所以他已缴3000,再补缴3000,而达到每月2000的原订价
公式应该改成:
1000*2*3=6000(依签约时单月使用费乘以实际经过月数) 3000-6000=-3000(补缴)
这样就会符合应记载事项第七点第一项的说明
第一项与第二项的差别是
第一项计算方式,你用越久,然后提前解约你必须补缴越多钱
第二项计算方式,你用越短,然后提前解约你的违约金就越多
重要提醒
如果契约上的终止契约计算方式并非以上两种其中之一做约定,或是根本没有约定
自动废止原本约定,适用这两种计算出来有利消费者方式的一种
原契约没有约定就直接适用两种中有利消费者方式的一种
另一点,转让规定
十一、(消费者会籍、个人教练课程转让)
 (一)消费者会籍:经通知业者后,得让与第三人,让与时:
   □1.业者不收取费用。
   □2.向消费者酌收费用(含会员证制作及钥匙提供)新台币元整(
     不得超过新台币三百元)。
 (二)个人教练课程:经通知业者后,得让与第三人,让与时,业者不
    收取费用。
我相信没有业者会约定第一项的吧,不过转让费用不得超过三百元喔
转让也没有任何需要原因的限制
这是强制性的规定!
以应记载事项来讲
如契约原记载约定较有利于消费者从其约定
较不利消费者
废止其约定,则应记载事项构成契约内容
祝一切顺心!
作者: plus203ft (拿摸腻害)   2016-03-24 14:54:00
转让的条件限制真的很烦,直接打电话申诉比较快跟那些柜台扯一堆根本浪费生命
作者: dodiddone (Nin)   2016-03-24 15:43:00
感觉这篇可以放精华区
作者: azopper (az)   2016-03-25 09:34:00
业者不遵守规定,还是要罚则才有实质效力
作者: skhan (活力元气)   2016-03-25 11:15:00
你是加入法律研习中心吗?这里是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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