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社务] 国立台湾大学登山社章程

楼主: yuly7491 (GSD-KL-Joe)   2015-12-30 03:11:18
有点懒只在更动的条文上色
国立台湾大学登山社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社定名为国立台湾大学登山社(NTU Mountainclub)(简称台大登山社,以下简称本社)。
第二条(补充章程制定意义)
本社基于提倡登山活动,借由一同工作,一同成长,以培养团结、友爱、乐观、奋斗与挑
战之精神为宗旨。而本章程之制定意义在于 一、将社上传承之细节以细则做有系统的整
理后记录下来,方便经验累积。二、帮助合理明确的分工,确定各项事情执行的更有效率
确实。最终目标为维持本社之正常运作与协助传承,以期达到山本社之永续经营。
第二章 社员
第三条
凡本校在学学生经完成入社手续费者,得成为本社社员,社员并需于新学期完成返校手续
,使享有该学期社员权益。
第四条
入社须填妥入社报名表,并缴交入社费;返社须确认社员资料正确后,缴交返社费。入返
社费均交给总务组,并经总务组确认后登录本校社团活动资讯系统。入社后,缴交过三次
返社费者即成为山社永久社员,直到其离校不在学后方止。
第五条
本社社员具有下列权利与义务:
(一)权利
1、活动之行政费减免
2、社产之借用与租用
3、出任本社干部
4、参与本社活动
5、领取一本本社编制的附CD的免费山歌歌本
6、出满社上三支隔夜队伍即可购买社服(之前没注明是隔夜队)

(二)义务
社员应在个人能力之范围内,尽力协助社团完成行政上之运作。
第三章 组织与职掌
第六条
本社设社员大会,为本社之最高权力机关,每学期至少召开大会一次,出席人数达三分之
二始为正式会议,正式会议中的决议基本上须达二分之一以上开会人数同意始为通过。社
长可依每学期事务之多寡调整开会次数,除了社长决定外,也可由五位(含)以上社员提议
召开。
第七条
社员大会休会期间,若有必要之决议,得由社长与至少两位(含)以上负责相关事项的干部
同意方可执行;若涉及经费使用则须由社长、总务长和至少一名相关干部同意。而此决议
须于下次社员大会追认。
第八条
本社设社长一人、副社长一人,任期均为一年不得连任,于每学年下学期期末之社员大会
时选出社长并由其任命副社长。社长对外代表本社,对内协调各部组工作,并负责召开社
员大会。副社长应辅佐社长处理各事务,社长不克视事时由副社长代理,若副社长也不克
时则由社长另行委托社员代理。(预计于下一届社长选举时生效)
第九条
(统一称为"部",因此以下条文中 组均改为部。小蜜蜂和小护士正名为通讯/医药部)
本社设有山难防治、向导、社产、技术、档案、活动、总务、通讯和医药九组。以上组织
中,山难防治与总务直属社长。
第十条
各部部长由各原任部长推荐,经社长同意后任命之。
第十一条
山难防治部,简称山难部。由领队组成,负责社内有关山难预防及救援,确保本社登山队
伍之安全及推展山难防治工作。组织依山难部防治细则运作。
第十二条
向导部由向导组成,负有社上勘查活动传承的使命。每学期需办理向导考试,负责举办初
级向导训练与中级山向导训练。组织依向导部细则运作。
第十三条
社产部负责社产之采购维护与租借事宜。组织依社产组细则运作。
第十四条
技术部工作为岩雪攀登与溯溪能力之训练与活动之举办,办理溯训、岩训与雪训。负责社
上技术装备之管理、维护与租借。组织依技术组细则运作。
第十五条
档案部负责本社活动资料之保管、山岳资料之收集,负责前述档案与社上图书的管理、维
护与出借。纸本资料外,网络资料部分也由档案组负责,并且设有网管。组织依档案组细
则运作。
第十六条
活动部负责办理社上各式活动,尤其以教学为主,负责规划各学期的社课。组织依活动组
细则运作。
第十七条
总务部工作为本社经费筹措、社费使用、预算审查及其他财务事宜。组织依总务组细则运
作。
第十八条
通讯部的工作为通讯器材之管理、维护与租借。组织依通讯组细则运作。
第十九条
医药部的工作为医药包之管理、维护与租借。组织依医药组细则运作。
第四章 章程之修改
第二十条
本章程经社员大会通过后实施。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可于任何一次社员大会提出修改案,并以该会议之表决数三分之二同意始得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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