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务] 国立台湾大学登山社章程

楼主: yuly7491 (GSD-KL-Joe)   2015-12-28 21:42:25
国立台湾大学登山社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社定名为国立台湾大学登山社(NTU Mountainclub)
(简称台大登山社,以下简称本社)。
第二条
本社基于提倡登山活动,借由一同工作,一同成长,
以培养团结、友爱、乐观、奋斗与挑战之精神为宗旨。
第二章 社员
第三条
凡本校在学学生经完成入社手续费者,得成为本社社员,
社员并需于新学期完成返校手续,使享有该学期社员权益。
第四条
入社须填妥入社报名表,并缴交入社费;返社须确认社员
资料正确后,缴交返社费。入返社费均交给总务组,并经
总务组确认后登录本校社团活动资讯系统。入社后,缴交
过三次返社费者即成为山社永久社员,直到其离校不在学
后方止。
第五条
本社社员具有下列权利与义务:
(一)权利
1、活动之行政费减免
2、社产之借用与租用
3、出任本社干部
4、参与本社活动
5、领取一本本社编制的附CD的免费山歌歌本
6、出满社上三支队伍即可购买社服
(二)义务
社员应在个人能力之范围内,尽力协助社团完成行政上之运作。
第三章 组织与职掌
第六条
本社设社员大会,为本社之最高权力机关,每学期至少召开
大会一次,出席人数达三分之二始为正式会议,正式会议中
的决议基本上须达二分之一以上开会人数同意始为通过。社
长可依每学期事务之多寡调整开会次数,除了社长决定外,
也可由五位(含)以上社员提议召开。
第七条
社员大会休会期间,若有必要之决议,得由社长与至少两位
(含)以上负责相关事项的干部同意方可执行;若涉及经费使
用则须由社长、总务长和至少一名相关干部同意。而此决议
须于下次社员大会追认。
第八条
本社设社长一人、副社长一人,任期均为一年不得连任,于
每学年下学期期末之社员大会时选出下一任社长。社长对外
代表本社,对内协调各部组工作,并负责召开社员大会。副
社长应辅佐社长处理各事务,社长不克视事时由副社长代理
,若副社长也不克时则由社长另行委托社员代理。
(可于本校105级学生入学时再生效)
第九条
本社设有山难防治和向导两部,社产、技术、档案、活动和
总务五组,此外,另设小蜜蜂、小护士和网管。以上组织中
,山难防治与总务直属社长。
第十条
各部部长、各组组长由各原任部长、组长推荐,经社长同意
后任命之。
第十一条
山难防治部,简称山难部。由领队组成,负责社内有关山难
预防及救援,确保本社登山队伍之安全及推展山难防治工作。
组织依山难部防治细则运作。
第十二条
向导部由向导组成,负有社上勘查活动传承的使命。每学期
需办理向导考试,负责举办初级向导训练与中级山向导训练。
组织依向导部细则运作。
第十三条
社产组负责社产之采购维护与租借事宜。组织依社产组细则运作。
第十四条
技术组工作为岩雪攀登与溯溪能力之训练与活动之举办,办理
溯训、岩训与雪训。负责社上技术装备之管理、维护与租借。
组织依技术组细则运作。
第十五条
档案组负责本社活动资料之保管、山岳资料之收集,负责前述
档案与社上图书的管理、维护与出借。组织依档案组细则运作。
第十六条
活动组负责办理社上各式活动,尤其以教学为主,负责规划各
学期的社课。组织依活动组细则运作。
第十七条
总务组工作为本社经费筹措、社费使用、预算审查及其他财务
事宜。组织依总务组细则运作。
第十八条
小蜜蜂的工作为通讯器材之管理、维护与租借。组织依小蜜蜂细则运作。
第十九条
小护士的工作为医药包之管理、维护与租借。组织依小护士细则运作。
第二十条
网管的工作为维持属于社上的网络社群的使用的顺畅。
第四章 章程之修改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经社员大会通过后实施。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可于任何一次社员大会提出修改案,
并以该会议之表决数三分之二同意始得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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