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星S10自燃案开庭:鉴定未发现因电池爆炸等所致烧损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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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之家8月20日消息 据澎湃新闻报道,三星S10自燃手机机主霍先生起诉手机生产企业惠州
三星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三星)一案,于8月19日下午在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
克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因为双方就相关证据存疑,且还有相关证据待补充,法院在审理近
两个小时后宣布休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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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疆乌鲁木齐工作的霍先生于5月26日,在京东商城购买了一款“三星Galaxy S10”手机
,收到货的次日手机在充电时发生自燃损毁。之后,手机已邮寄给三星方面进行检测。
今年7月2日,霍先生收到来自京东商城的全额手机退款。同日,他向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
人民法院递交了起诉状。霍先生拟向法院请求:判令被告惠州三星电子有限公司(下称惠州
三星)在15日内向原告提供完整(手机)检测报告,并进行合理解释;判令被告就其生产有
缺陷甚至严重安全隐患的手机、未及时履行售后义务等违法行为向原告公开致歉,公开致歉
渠道可在其官方网站、官方微博或微信公众平台公布,并向原告支付赔偿金人民币1元。
据悉,惠州三星向法庭提交了一份《技术意见书》,鉴定意见为“未发现烧损手机存在因电
池爆炸和电路板短路故障造成的高温起火烧损的特征”,委托方为仁祥保险公估(北京)有
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意见书显示,鉴定意见是在未对手机进行拆解的情况下,通过X射线检
查作出的鉴定意见。
霍先生则对该份意见书的真实性存疑,意见书中无相关追溯程序能体现该鉴定手机为涉案手
机;此外,鉴定手机的委托人也并非惠州三星。惠州三星的代理人辩称,涉案手机是经过经
销商京东公司办理了退机之后,通过售后部门流转,最后委托鉴定公司出具了鉴定报告;由
于本案需要,惠州三星调取了该份检测报告,鉴定结论虽然没有找到自燃原因,但排除了手
机是因电池爆炸和电路板短路造成高温起火,所以涉案的手机是合格的产品,没有缺陷。
由于原告对前述意见书鉴定结论不认可,被告惠州三星遂向法庭申请撤回了该份证据。当日
下午,经过近两个小时的法庭调查,原被告双方进行了互相质证,法庭宣布休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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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三星真是没种,爆炸还那么扭扭捏捏,根本没什么心处理这件事情
真正在意安全的话 那就不会只是推托给代理商拿去第三方检测
连拆机都没有只有x光检查 说实在话我不怎么相信啦
那我真的不知道不是电路板不是电池还会有什么原因自燃爆炸 还是说因为农历七月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