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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tkuang (阿光)
2024-03-03 12:52:27上士负责宣导勿酒驾自己却肇事 遭开除竟杠上陆军司令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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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时报2024年3月2日〔记者吴政峰/台北报导〕
曾任职陆军司令部陆军航空第601旅的陆军通资电上士台长嘎类,在职时负责宣导勿酒驾
,自己却酒驾撞击前方车辆,酒测值高达1.13,被依公共危险罪判刑2月。601旅决议撤职
,停止任用5年,呈陆军司令部核定。嘎类不服兴讼,日前被台北高等行政法院驳回。
判决指出,2022年9月17日下午5时许,嘎类驾车行经桃园时追撞前方车辆,经桃园市八德
分局警员到场实施酒测,高达每公升1.13毫克,当场被依违反陆海空军刑法第54条第1项
第1款公共危险罪,移送法办,桃园地院处2月徒刑,得易科罚金6万元。
601旅查证后,同年9月20日召开评议会,依陆海空军惩罚法决议核定嘎类撤职,自撤职生
效日起停止任用5年,并呈送陆军司令部依陆海空军军官士官服役条例等规定,核定停役
。
嘎类不满服役13年,就这么丢了头路,兴讼杠上601旅及陆军司令部,主张风纪实施规定
,针对酒测值0.25毫克以上酒驾行为,未区分不同情节及轻重,规定一律撤职,显未充分
斟酌酒后驾车的各种可能型态,一律无差别以撤职,限制人民服公职权利,违反比例原则
。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指出,评议会综合审酌嘎类服役期间表现、曾任部队领导干部、职司宣
传勿酒驾等情况,认为确保国军干部素质、维持军队指挥纪律,而核予嘎类撤职惩处,是
出于军队肩负作战任务的特殊团体性质考量,若无违法情事,即当尊重其军纪、人事管理
空间。
合议庭表示,纵撤职处分足以影响嘎类服公职权利,也难认有何违反比例原则或不当连结
禁止原则可言;况嘎类于停止任用期满5年后,除有法定情事不予复职外,仍有申请复职
的可能,不至于完全剥夺其服公职权利,至于实务上是否有顺利复职的事例,涉及相关规
定适用的事实上问题,并无碍法制上确有申请复职的规制存在。合议庭因此认为陆军司令
部、601旅的处分并无违误,日前驳回嘎类告诉,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