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不堪受辱烧炭自杀 军人否认性侵干妹仍重判12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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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新闻网2019年11月27日
(记者王圣藜/台北报导)张姓现役军人性侵干妹,干妹遇害后5天烧炭自杀死亡,张被起
诉。台北地院审理,张否认性侵,法官勾稽被害人与闺密轻生前的对话纪录、还原被害人受
创以后情绪起伏为证据,认定张犯的是“现役军人犯强制性交致人自杀罪”,重判张有期徒
刑12年10月。可上诉。
张与被害人互以干兄妹相称,2016年9月4日张还是现役军人,与其他友人、干妹妹在台北市
某钱柜KTV 饮酒玩乐,隔日凌晨聚会结束,回干妹妹新北市新店区住处,与干妹妹同睡,仗
着体格优势,强制性交干妹妹得逞。
被害人被性侵后,以通讯软件告知3名闺密“有被强奸的感觉”、“我不回讯息就代表我出
事惹”、“我现在处于一个自暴自弃的状态,…我有想过…烧炭之类的”,2016年9月10日
,因未能走出悲痛,在住处烧炭身亡,母亲报警处理,烧炭现场被害人以行事历写下“妈妈
对不起,我不知道怎么成为一个更好的人也不知道怎么相信别人”的遗言。
法院开庭,张否认强制性交、并导致干妹妹羞忿自杀,张辩称,没有与干妹妹发生性关系,
“她不是因我而死”;律师说,被害人早有轻生念头,不能以闺密证词即认定被害人因被性
侵而烧炭自杀。
法官调查,被害人遭性侵2个多小时内,密集与友人以短信联系,内容包括“跟张XX打了一
泡”、“我傻眼”、“跟张XX打了一泡我更傻眼”、“我叫他出来他还给我架著”、“而且
我还一直跟他说他有女朋友”。
被害人的闺密们向法官解释对话纪录的涵意。她们证称,被害人对与张发生性关系的事吓到
;被害人并不想与张发生性关系;张因力气太大所以被害人跟张发生性关系;被害人是被硬
上的;法官认为,闺密们的证述,可证明张犯强制性交罪。
被害人母亲侦查、审理时都说,案发后张主动约她在麦当劳见面,坦承性侵,觉得很抱歉、
对不起,想去女儿灵前上香,但她希望张的父母知道性侵的事,才愿让张上香致歉。
至于被害人是否“被性侵而自杀?”判决说,根据证人证述,被害人生前个性乐观、开朗活
泼,从未因经济、课业有轻生或负面的想法,对于烦恼、沮丧也可自行排解,再度开朗生活
,但案发后,被害人大量浏览烧炭自杀、忧郁的文章,认定她是遭遇性侵才起意寻死。
判决说,张不珍惜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利用同床共寝机会强制性交得逞,造成被害人深感羞
忿、并无法释怀导致自杀身亡,考量张不认错,不道歉,还觉得检察官在滥诉,因而重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