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学生上战场?16岁以上“不分男女”动员造

楼主: hankwupc (自宅守卫队)   2023-03-01 23:59:52
帮板友Gdiaofuta代发,因为发文门槛提高本人没办法发文,不过他会看回复,原文恕删
以下代发内容
正文开始前先附上法规连结
https://www.hlbh.hlc.edu.tw/ischool/widget/main_menu/show.php?cid=391
简单来说,这东西以前就存在了,名字不一样而已,教官在学校存在多久,民防就存在多
久,现在虽然教官废掉了,但教官只是回到后备指挥部,整个架构并没有重写,战时就会
回归,缺额改动员。而民防团的作用,他们确实会参与生产,但是是参与物资的生产;但
说民防团不带枪也不对,民防团是有自卫战斗编组的,自卫战斗小队的选拔是由教官选的
,学校防护团约10~30人,高中都有军械库存在,不过平时里面没有枪(库房也不知道有没
有),战时可能会下来但也可能不会,我个人倾向于最后是用木棍来代替。下列法条是上
面连结中提到的 :
1.依据县市行政区域分别编组“□□市、县(市)□□乡、镇、区、市青年服勤动员大队”
。大队长及副大队长由各该直辖市政府教育局、县(市)联络处(军训督导)就所属军训教官
中遴选担任。
2.大队以下依任务需求或村里行政组织编成若干中队,中队长由大队长遴选适当人员担任
。中队以下依个人专长分设自卫战斗、民防、交通、运输、医护、生产、宣慰等区队。区
队下设若干分队,每分队以10人组成为原则;区队长、分队长由中队长遴选优秀学生担任

3.大队置协调官至少1员,由军训督导指派所属军训教官担任,以负责协调连系、编组、
训练等事宜。
(三)服勤工作范围:
1.协助当地民防机构,担任防护、抢修、救护、消防等工作。
2.协助当地政府机关,担任宣传、慰问、敬军、劳军等工作。
3.协助当地军、民医疗机构,担任医疗、护理、药剂等工作。
4.协助当地生产机构,担任军需物资生产工作。
5.协助当地军、警单位,担任交通管制、治安、情报传递、运输、修护等。
6.协助各使用单位,担任其所习系科专长技术工作。
顺带一提,我看过台北市的民防团番号,曾经有想过要整理这些东西,例如第X中队/第X
大队是谁等等,后来我直接放弃,反正每个学校都有名字,写这种东西只是再背学校的名
字,例如下图,资料来源是” 101 年度台北市政府学校青年服勤动员准备执行计画”,有
兴趣的人可以自己去搜
https://imgur.com/a/ZsblJT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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