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军事训练改革的方案(代po)

楼主: zaku7777   2022-09-09 23:43:39
※ 引述《fw190a (las)》之铭言:
: 根据美国前国防部长,目前国防预算2.3%应该增加至3.2%,
: 这样的增幅绝对够拨给陆海空之外新成立的民防单位。
除非增税或印债,否则想直接拉到GDP3%以上是有难度的.
国防预算除了这两年,在更早以前,其实都很稳定的占据政府预算的16%,
要嘛增税,要嘛印债.
: 这个单位甚至可以成立新的部会,立法规范(所以某人一直强调的国防法根本与此无关,
: 新的部会也需立法,再规范就好,就如数位部)
全动署,如果是我,是绝对不可能给国防部管的,
放在内政部底下会比较适合,至于成立新部会,理由是什么?
而只要修改民防法与地方制度法就可以了,本来,中华民国法律是从大陆时期挪过来,
在地方自治上本就允许民团存在,
但在台湾时期,各县市根本不想费钱费力气在民防方面,所以拿掉了,只剩不上不下的
民防法.
: 我认为可以把目前国军负责的义务役训练,交给此单位。(志愿役新训,仍是国防部职权)
: 理由如下:
: 我们都知道国军训练方法老旧,需要改革。
: 但陈旧腐朽的体制,改革往往相当困难。
: 就连清朝的皇帝,也无法对付八旗的既得利益者。
: 而是选择另立新军,对付太平天国或甲午战后的局势。
但袁世凯小站练兵,是上下一起练,包括制度,组织,教范,军官,器械,兵员,
不是只单单练兵,
这个方案就单单练兵不练官,亦无组织,制度,有何作用?
: 另外, 义务役四个月与一年之争其实有个很好的折衷替代方案
: 就是这个训练的鉴测是玩真的,
: 通过的人可以如期四个月退伍,
: 没通过的人就重头来过。 最多一年。
: 这样就能达成理论上四个月退伍, 并且四个月能退的都是符合美军标准的士兵.
: 最多能提前八个月退伍,也能充分提供大家努力的诱因。
这根本不合理,就是弄得出来,肯定会有人提出释宪,而且我也敢打赌释宪案应该会过.
能通过标准的就服四个月,不能者就服一年,落差八个月,这根本不符比例,
中华民国是民主法治国家,制度规章都必须合宪合法,不能乱搞.
: 二来也为各项陆军战术的现代化以及与美军对接打下基础。
有嘛?
如果在制度内运作,政府大可组织一个框架,让国防部与陆军同意
接受外籍(退伍)军事顾问指导,
不论是志愿役或是军训役,都改成美式训练,
并且每个营级单位也都派驻五~七员外籍顾问,督导协助陆军营级部队
的战术规划与参谋作业转换,
此外所有的校级尉级军官至少都要参加两阶段的进修班队,修改原有的习惯作法,
要做到这种程度才算是有对接基础.
如果是制度外,那就要先说服几个县市长愿意花钱在民防上,
但各县市都是负债没有钱,因此中央不肯当奶妈也没屁用,
所以这就是为什么全动署放内政部比较好,因为内政部也管役政.
作者: saccharomyce (酵公菌)   2022-09-10 00:48:00
就算是联邦国防军或自卫队 其实都是旧军当骨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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