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比较在意是"法律之前,人人平等"。
郑捷和背刺人的王男,拖去枪决大概没人会觉得他们不该死。
但台湾司法就是还不到让人100%有信心,总有误判的时候;
酸民总爱喊恐龙法官,然后这些人犯的死刑,你们真有信心吗?
我自己觉得折衷方法是,学美国没有无期徒刑,判200-300年的人大有人在 。
至于在那哎"平什么要花税金养这些人",那是政府的责任。
这些被褫夺公权,完全没时薪过高的问题,怎样让这些人的劳力,提升经济效力,
运用这些廉价的劳动力,而不是像老陆叫人擦油漆、拔草这浪费精
力,但一点实际效用也没有的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