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当年当预官时 有个好麻吉
新训+专长训共十八周 几乎是睡隔壁+一起放假收假搭车
退伍后他到UCLA念书
跟人合租一间学校的套房 那套房实际上是单人房 月租四万台币
也就是说一人要负担两万台币
我去他那边借住两个星期
自己带睡袋睡地板
我事后把领剩下的钱给他 大概两百五十元美金
但后来我们两个人一起去马杀鸡 共花了九十元美金
剩下一百六十元就给他
我只能说
人家对你好 不是应该的
不想别人开口问
你就自己主动提 我就是自己主动提要给他的
※ 引述《payson0641 (iceTEA)》之铭言:
: 我有一个很要好的朋友,过去在大学时对我满照顾
: 我们有很多共同的话题,个性上算满合的
: 不过或许是因为他算是半经济独立的情况
: (家里生活费给比较少,大部分需要自己想办法)
: 所以对于钱方面感觉他比较斤斤计较,甚至有时候会感觉他有点在占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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