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 抗战时国府与地方就粮价的角力(二)角力

楼主: asdf95 (K神我們巴西見)   2019-02-11 08:02:37
角力
“在一县里只须严办几个有势力的为富不仁之徒,粮食问题自然可以解决的。”
〈蒋委员长对来渝参加粮食会议各县市长讲:“粮食管理要点与县长的重大责任”〉
民国29年11月12日
杨全宇案
蒋把川阀问题丢给张群后,决心要全力对付粮价,从上面的演讲可以看出蒋打算
公子献头
杨全宇被搞下台前,王缵绪、杨森筹组的大川银行在7月成立,邀请他出任董事长,
虽然实权在王的女婿熊觉梦身上,毕竟是个转机,在9月9日面见蒋得知去职后,
在重庆与大川分行经理欧书元(杨森人马)商谈。
表示有资金但没门道操作粮食交易,希望欧能代为接洽,欧后来找万福臻杂粮店
经理李佐臣订购小麦共1180.8市石,欧与杨双方来往书信后来成为杨全宇案定罪
关键
蒋在12月下令拘补,20日由军统局移交军法执行总监部,杨不知在他被抓时,
下场就已经注定
杨被抓后很快就认罪,他自认对禁囤令认识不清,以为小麦不在禁囤令范围,
希望上层念在报效党国又是初犯的情份上,从宽议处,
熊觉梦也透过关系向何成濬(时任军法执行总监)关说,
没想到判决结果大出他们意料之外
蒋在移交时下四道手令“限三日内如批示执行,勿得延误”
全文如下
杨全宇历充党政要职,而竟于此物价粮食严重时期,从事于囤积居奇,
实属有意破坏抗战扰乱社会。应即处以死刑,以昭炯戒。
欧书元身为银行经理,乃甘为杨全宇为驱使,代为购囤粮。
应即处以有期徒刑十年,以儆效尤。
李佐臣代欧书元以福民面粉厂名义,囤积大批小麦,殊为朋比作奸之奸商。
应即处以有期徒刑五年以儆效尤。
本案封存小麦七百壹十七石四斗,应即全数没收充公,交由全国粮食管理局处处理,
作为赈济被灾贫民之用可也。
23日枪决后,《中央日报》(重庆)24日二版刊出
〈杨全宇正法,军委会通电各省市,布告周知以昭炯戒〉
蒋借此对外宣示粮食强制管理和威吓地方豪强,28日留下“杨全宇于二十三日伏法后,
人心为之一快,物价已趋平稳”
年末回顾写下“石友三通敌谋叛与杨全宇囤积居奇,两人先后正法,关于军事与经济
前途之影响甚大”,粮价在杨死后安静一阵子,但只是暴风雨前的宁静
到1941年4月情况更加严重,5月连蒋都承认“成都米价现竟涨至每市石二百元以上,
政府不论用何方法取缔皆不生效”
蒋至此再出招,推出粮食部与真正的大绝─田赋征实!!!
蒋面对田赋征实尚未落实前的粮食缺口只好叫新任粮食部长徐堪负责,
徐堪则找川阀邓锡侯、刘文辉和潘文华帮忙,结果事情立刻办好,
“余乃知囤积居奇者尚非奸商地主,而乃为当地之军阀也。”
6月7日与川阀会面恼怒写下“以粮食腾贵,乃得意忘形。可叹!”
得知重庆隧道惨案后6月8日忧心忡忡“敌机日夜轰炸,粮价日涨,而又发此
隧道惨案,人心愤激异常,社会随时可生变乱,可忧孰甚!”
为了方便地方豪绅的取样,以四川省临时参议会议员为例
https://i.imgur.com/9ayVnWa.jpg
四川省临时参议会议员背景,引自《抗战时期省级民意机构的建立:以四川省临时
参议会为例的讨论(1939-1945)》,许秀孟,台师大历史所硕论(2011),以下简称
〈抗战川省临参会讨论〉
很多参议员不是单纯的地主,不少本是军人或同盟会员,或与川阀有姻亲或利
益关系,如第二任议长向传义是熊克武的儿女亲家,周道刚、黄肃方、陈国楝
等曾为军人,在国民党内部与川阀具有影响力
“严厉取缔囤积居奇,不啻与川省地主阶级搏斗,而川省地主阶级,非仅为单纯
占有土地之人民,抑且有其政治上及军事上之潜势力,故取缔囤积居奇乃一力量
问题及政治问题。”《粮政史料》第四册,转引自〈粮政讨论〉
杀杨对地方并没有杀鸡儆猴的效果,他虽是本地出身,但长年在外,对当地豪绅
而言是外人,王瓒绪又与川阀交恶,他出事到被杀,除了透过王的关系在中央
找人关说外,竟无人愿维护。
对比之后的吴案更能看出两者结构上的差异,他身上的党政要职反成让他死亡
的原因,不免讽刺。
在讨论双方角力之前,先探究真正影响抗战粮食与战争物资供应关键的“田赋征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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