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 《海耶克——守住奴役之路的英雄》

楼主: RichardIII (我没谋杀我姪子!!!!!!!!!)   2020-02-23 11:1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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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耶克——守住奴役之路的英雄》
文\卢安迪
1975年英国保守党的一次会议上,有人建议保守党应放弃古典自由主义的立场,改走不左
不右的“中间路线”。党魁戴卓尔夫人打断了他,举起一本书说:“这,才是我们相信的
!”然后把那本书“砰”一声砸在桌上——那就是奥地利学者海耶克(F. A. Hayek)的
《自由秩序原理》(The Constitution of Liberty)。
生于1899年的海耶克,是凭着经济学研究而声名鹊起的。身为米塞斯(Ludwig von Mises
)的学生(见《米塞斯——黑夜中的自由骑士》一文),海耶克进一步发展了奥地利学派
的经济周期理论(米塞斯和海耶克是少数预言了1929年华尔街超级股灾的经济学家)。此
外,海耶克1941年出版的《纯粹资本原理》(The Pure Theory of Capital),更是登峰
造极,深不可测。据估计,当今世上从头到尾参透这本书的,不超过十个人。
#政府干预 #奴役之途
但真正成就海耶克一生传奇的,是他自不惑之年开始,在政治哲学方面的工作。20世纪上
半叶那个“火红的年代”,西方学界的思想全面左倾,英美两国正急速走向计画经济。这
时,海耶克甘冒天下之大不韪,在1944年写出《通往奴役之路》(The Road to Serfdom
)一书,警告英美两国在对纳粹德国抗战的同时,国内的“有形之手”却会诱使政府权力
不断扩张,最终走向跟纳粹德国一样的极权暴政,即使有民主选举都没有用!
《通往奴役之路》一出,有如平地一声雷,被英美民众买至断货,但也令海耶克在学术界
的地位一下子跌至谷底:要知道,在当年左派称霸的西方学术界,任何支持自由经济的人
都会被视为贪婪冷血的败类。而1960年出版的《自由秩序原理》,更进一步奠定海耶克在
学术界“过街老鼠”的地位。海耶克有感一生的理想付诸东流,患上了抑郁症,每天早上
都再没有起床工作的动力。
1974年是海耶克“起死回生”的一年。这年,他凭年轻时的经济理论研究而获颁诺贝尔奖
,在学术界的地位随即谷底反弹(“from goofball to guru”)。海耶克更鼓起余勇,
完成了卷帙浩繁的三册钜著《法、立法与自由》(Law, Legislation and Liberty),堪
称其一生政经思想的结晶。
#自发秩序 #不容操弄
海耶克认为现代的学者过分执迷于理性主义,觉得任何社会秩序都必须根据一个蓝图规划
而成,这是“致命的自负”(“the fatal conceit”)。海耶克指出,每个人都最清楚
自己的能力和需要,这些知识分散在所有人的脑中,任何当权者都不可能收集足够资讯,
作出有效的经济规划。市场经济、私有产权就是人类经过多年进化演变而来,让人们运用
各自的知识和才能,互相协调的制度,不能轻言改变。
海耶克政治哲学的核心概念是“自发秩序”(spontaneous order),这些秩序是“人类
行为的结果,而非人类设计的结果”(“the result of human actions, not of human
design”)。例如语言的规则不是故意设计出来的(最初没有一个人发明 “yes”、“no
” 这些字,然后公告天下,叫所有人都用这些字),但在无数人摸索、协调的过程中,
语言的惯例便慢慢发展出来了。市场经济的道理亦然,并非人们可以滥用“理性”扭曲支
配,所以海耶克认为法律只应界定一般的行为规则(例如定义私有产权),使得法律面前
人人平等,而不应是赋予特殊权利或义务的个别指令(例如控制的士数量和车资)。
海耶克对“社会公义”和“民主”的概念也有深刻的见地。海耶克认为,只有一个行为才
可以是“公义”或“不公义”的(视乎是否强迫别人而定),而争论一个财富分配的结果
是否“公义”是无意义的(undefined)。他曾慨叹:“没有什么比‘社会公义’的海市
蜃楼对个人自由造成更大的破坏!”此外,在海耶克眼中,人类文明的另一大悲剧,就是
混淆了“自由”和“民主”这两个概念(或者从反面来看,则是混淆了“极权”和“独裁
”这两个概念)。海耶克认为民主选举很多时候都是最能保障个人自由的制度,但最关键
的始终是实际政策是否符合自由的原则,而非政策是否民主地制订。“宁要自由之独裁,
毋要极权之民主”,是海耶克的戒言。
#瑕瑜互见 #发人深省
然而,海耶克其实不是一个很纯正的古典自由主义者,反而跟左派的政策取向有不少妥协
。例如他赞成政府提供社会安全网、资助学校、规管楼宇、执行专业认证、建造公园,甚
至限制工时(!),等等等等。由于海耶克是最有名气的右派学者之一,“左方的朋友”
就可以说:“连海耶克都支持 XXX 政策啦!”由是观之,海耶克为后世的自由意志主义
运动埋下了不少计时炸弹。
更根本地说,由于海耶克的理论中缺乏自然权利的基础,所以他只可着眼于“法律面前人
人平等”的原则,不能严谨地判断法律的正当性。海耶克写道,只要法律是同样地适用于
所有人的一般操守规则,而且一早说好,不会扰乱人们的计划,便已符合“没有强迫”的
自由准则。那么,如果法律规定所有人都不准吃西兰花,或者所有人都不准批评政府,不
也符合上述标准吗?但这些例子显然与海耶克或任何人对“自由”的理解相悖。
自然权利理论的基础,是人的理智(由于人的本质是以理性行动,所以有不受武力逼迫之
权)。海耶克则恰恰相反,他对自由的辩护是基于人们的愚蠢无知——由于人没有足够知
识进行经济干预,也没有足够智慧理解私有产权制度的演变, 所以应“盲目接受传统的
社会制度”(这是海耶克的原话)。吊诡的是,随着文明的发展,随着人类愈来愈聪明,
这个立论岂非变得愈来愈弱?例如现今“大数据”技术令一个人能掌握大量资讯,这点已
对海耶克的理论响起警号。
#择善固执 #否极泰来
但无论海耶克的学说有多少缺陷,他一生择善固执地为自由奋斗,舍身劝阻世人走向通往
奴役之路,都值得我们致以最崇高的敬意。有人说,20世纪可根据思想潮流而四等分:第
一部分的主角是共产主义的列宁,第二部分的主角是纳粹主义的希特勒,第三部分的主角
是大政府主义的凯恩斯。在与集体主义搏斗四分三世纪后,海耶克终于迎来了属于他的时
代。不仅英美两国在80年代重拾古典自由主义的风采,而且没有人比海耶克在冷战后期的
铁幕以东更具影响力:他的禁书被翻译成各种语言,在黑市广泛流传,深深撼动了共产主
义国家的人心。在有生之年,海耶克得见柏林围墙倒下、东欧变天、苏联解体、中国走向
改革开放。此时,92岁的海耶克终可含笑而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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