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 《KanaCoco》 之铭言:
: 连带责任就是这样啊
: 今天如果抓的到主嫌 那主嫌赔就活该
: 阿问题就是主嫌跑光光
: 这时候势必有一个衰小鬼 要出来承担这个“1397万元”
: 看是要被骗的人自己吞
: 还是把主嫌以外的犯人抓来赔
: 就只有这两个选项ㄚ
: 如果你觉得卖帐户赚300就只要赔300 那就是让被骗的人自己吞1397万-300的意思啊
: 阿这两个人比起来 立法者觉得被骗的人比较可怜 优先保护被骗的人
: 我觉得很正常吧 这不算法律人奇怪逻辑吧
阿怎么我当初遇到的时候
人头直接在法院上说
我真的不知道ㄚ
就直接喜提不起诉了
然后主嫌被抓到三次放了三次
放完以后继续在外面用同一招骗人
从原本受害人个位数抓到变30人
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