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Atima 2025-12-26 14:42:45※ 引述《KanaCoco (一直憧憬著的奇蹟之月)》之铭言:
: 标题: Re: [新闻] 300元卖门号给诈团 须赔被害人1397万元
: 时间: Fri Dec 26 14:14:52 2025
: 连带责任就是这样啊
: 今天如果抓的到主嫌 那主嫌赔就活该
: 阿问题就是主嫌跑光光
: 这时候势必有一个衰小鬼 要出来承担这个“1397万元”
: → KanaCoco: 其实我看新闻 这也不是主嫌跑掉 是根本不知道主嫌是谁 12/26 14:19
: → KanaCoco: 而且报酬多少根本就随口说说而已 除非有留钱在原帐号 12/26 14:22
: → KanaCoco: 我每个客户都说没拿报酬ㄚ 我信吗? 我都不信了 12/26 14:23
: → KanaCoco: 连带责任就是处理主嫌跑掉怎办 因为如果主嫌还在 12/26 14:23
: → KanaCoco: 卖帐号赚300的也可以赔完再去找主嫌要1397万 12/26 14:24
: → KanaCoco: 对ㄚ 所以这套机制就是在处理人跑掉 现在谁最衰 12/26 14:25
: → KanaCoco: 人找的到都没事 现在找不到 谁要承担这“找不到” 12/26 14:26
但现在感觉法院就是
判都判了 就这样囉~~~
还会去找那个其他同伙吗??
我怎么看都像是这样就结案了
给我的感觉就像小学老师说:
KanaCoco同学 你们班负责把全校厕所打扫好
至于说谁扫?
KanaCoco同学你自己想办法
找不找的到人
叫不叫得动班上同学
都不关我的事情
反正我已经找你KanaCoco同学了
为什么是KanaCoco同学 阿我就抓面前这好抓的啊
绩效+1
又可以上新闻吹清理校园有功了
所以你觉得民庭法官以后还要飞柬埔寨抓人喔刑案结不结案像是我一个判损害赔偿的民庭管得到的吗
楼主:
Atima 2025-12-26 14:46:00所以民庭就这样抓个全部把锅甩给他 也不合理吧
哪里不合理 不然你觉得他要赔多少? 300?民法185第1项就写了连带责任 法官根本没有操作空间
楼主:
Atima 2025-12-26 14:51:00阿这样判 最后被害者真的拿的回钱吗??
不然你觉得怎样判拿得回钱?我觉得国军进攻柬埔寨拿得回一点啦
楼主:
Atima 2025-12-26 14:53:00阿就不懂才问法律人啊
楼主:
Atima 2025-12-26 14:54:00对面都剪角到卖门号 你找这种检角真的拿的回钱?
楼主:
Atima 2025-12-26 14:56:00也没人说不要他赔吧~~
是不是再来一篇新闻 诈骗被害人求助无门 车手人头吃香喝辣?因为你从头到尾都没有具体说出 你想要的方案只有对目前的机制百般不满而已这样很难沟通ㄚ
楼主:
Atima 2025-12-26 15:10:00我能想到的 就是民事可以订一个倍率的上限吧就像最多要你扫五间厕所上限
那会产生一个问题 就是被害者很难证明共犯的报酬有多少每个共犯都会说自己还没收钱就被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