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处理 #1PRs0ZWz (AboutBoards)

楼主: sitos (麥子)   2017-09-11 22:11:10
在 #1OyhZFP- (Magic_Center) 中, Paulnewman 小组长认定无违规之理由有二:
1. 在小组长收到检举当日,即已立刻检视 y50 板友之名片档是否有宣传及广告内容,
以了解 y50 板友于签名档引导其它板友观看名片档是否为广告及宣传的一部份。
然而当日查看 y50 板友之名片档乃空无一物,无法对先前名片档之内容进行确认。
2. 小组长无法认定该检举案中所引述之证据,即紫微动漫化等相关商品之讯息,
是否可以营利,且认为于名片档摆放上述资讯与先前本小组违规案例不同,
因此认定于名片档摆放动漫产业相关资料不违规。
针对上述第一点,由于 Paulnewman 小组长已于收到检举第一时间对证据进行检视,
确认 y50 板友之名片档并无资料。且在本案重审的过程中我也数度重新查看,
y50 板友的名片档仍无任何资料。由于名片档之内容缺乏编辑纪录等资料作为证据,
在本案中无法确认 y50 板友之名片档确实如检举文所述摆放动漫产品相关资料,
故在缺乏直接证据证明名片档具有营利资讯的情况下,签名档引导其它板友观看名片档,
亦无法被认定为进行营利行为相关之广告或宣传,故本案不予处分。
然而,针对上述第二点,直接或间接刊载贩售商品之资讯确实有作为营利行为之可能。
因此于签名档引导其它板友观看名片档,且名片档中直接或间接载有贩售商品之资讯,
确实可能违反本小组组规。故请各位板友注意签名档与名片档之关联与名片档之内容。
若于签名档中引导其它板友观看名片档,且名片档中直接或间接载有贩售商品之资讯,
则发表该签名档之文章即可能在本小组被认定违规,请使用者避免在上述情况下发文。
作者: malosing (瞇瞇眼)   2017-09-12 00:41:00
好窝
作者: canandmap (地图上的流浪者)   2017-09-12 12:2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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