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诉]rechris98经警告又违规

楼主: pasaword (P幣拿來)   2016-10-15 09:43:17
首先,我想说的是违规与否的决定掌握在版主或组长的手上,
并非其他使用者。
当然使用者可以提出建议,但做出最终决定的是版规及版规使用者。
一个判决不可能满足所有人的愿望。
此外,并非所有事情都可以用量化的方法来讨论,
否则质性研究为何有存在的必要?
本串回应至此,已稍嫌偏离本版宗旨,此后回应将迳行删文。
作者: rechris98 (伦)   2016-10-15 14:36:00
感谢版主禀公执法,杜绝烂诉
作者: gkc (冠元 大师)   2016-10-15 22:03:00
那请提出质化的评断标准~!! 以及如何评断""为主""的依据~!!质化研究不是一句""我觉得""就结案吧~!!""我想说的是违规与否的决定掌握在版主或组长的手上""你这句话等于是说没有评判标准的情况下即使违反其他旁观者的常识认知,只要想偏袒谁都版主或小组长说了算??既然如此我想不用浪费时间了~群组版见吧~!!那你的质化标准在哪?? 拿出来啊~~~既然是博士判决就要有博士的水准。再来你说并非所有事都可以用量化,很抱歉本人质化量化论文都写过,请问这件事哪里不能用量化,你连我都说服不了。同样论点拿去说服你的教授一样不会过。
作者: rechris98 (伦)   2016-10-15 23:51:00
版主都已经判决了 gkc不服请上法院告版主跟我好吗
作者: gkc (冠元 大师)   2016-10-15 23:58:00
你的话如果群组长没给你惩罚,确实下一步就是请你上法院。
作者: rechris98 (伦)   2016-10-16 00:05:00
去告吧 让法院认证谁是对的
作者: gkc (冠元 大师)   2016-10-16 00:07:00
说的好~在这请Pasaword公开公告,如果98被起诉,表示有违法之虞,请发公告,如果98被起诉,则罪加一等,请小组长判处命理小组黑名单给予命理小组全站水桶,并且请小组长辞去斗数版主的职位,因为还要版友告到法院才能明辨是非应考虑适任度同时,请小组长在斗数板上举行板主投票直选,换一个真正有法治素养、斗数专业,同时又有民意基础的版主。而未来不要再出现众人都挞伐甚至旁观者都呼吁不要姑息养奸。
作者: rechris98 (伦)   2016-10-16 00:12:00
还想搞控吓 先告的赢再来谈吧
作者: gkc (冠元 大师)   2016-10-16 00:12:00
却发生管理者不顾民主的民意意见做出""我说了算""而不符合中华民国法律的判决。
作者: rechris98 (伦)   2016-10-16 00:13:00
请gkc不要再脑补幻想好吗 都还没告赢
作者: gkc (冠元 大师)   2016-10-16 00:14:00
当然要先承诺好阿~~不然到时候就算你被起诉小组长最多是心不甘情不愿判水桶,本身并没为自己的不合中华民国法律判决付出应有的政治责任。甚至他还可以说:(我当初又没承诺)既然98觉得告不成,表示认为自己会赢,会赢就大方承诺嘛~!!
作者: rechris98 (伦)   2016-10-16 00:19:00
谁在抹黑 谁又在诬告 就上法院吧法院才能还我清白 我很期待你是当我没钱请律师吗
作者: gkc (冠元 大师)   2016-10-16 00:23:00
你有没有钱请律师我没什么兴趣,到是你可以先转法律版问问你的说法符不符合诬告的条件,我只能说呵呵。
作者: rechris98 (伦)   2016-10-16 00:25:00
有什么废话跟我律师谈就好 我等你阿
作者: gkc (冠元 大师)   2016-10-16 00:26:00
没问题~上次查了你的IP基本上你属于板桥地检署的管辖范围。
作者: u9003096 (cliff)   2016-10-16 00:27:00
个人建议gsk直接去告98,必竟告不告也不是要和谁谈条件或要谁先承诺才告,说到底也是意气之争,一直这样争侵不侵权也是浪费二位的时间,也只有法官才能判,站方和
作者: gkc (冠元 大师)   2016-10-16 00:27:00
有空先去预演一下吧。
作者: gkc (冠元 大师)   2016-10-16 00:28:00
U大当然阿~我已经说了如果上诉群组长,他也仍无法伸张正义我一定告。 但是~一方面,也要小组长先承诺负施政责任啊~!!因为一切的源头都来自于他不肯依智慧财产权依法行政判罚。我检举智财法,他扯表特版的肖像权法。
作者: rechris98 (伦)   2016-10-16 00:29:00
谁会被告还不知道欧
作者: gkc (冠元 大师)   2016-10-16 00:30:00
还要搞到版友闹上法院,而且他还读到博士,那更应该对法理更严谨才对。但搞到法院不就表示自己也该负责任??所以要求小组长辞职负责很应该。又~~~为何小组方至今都不愿依照民主让版友投票选出逻辑、法治、专业兼具的版主,而让某些闹版者得不到制裁??明明一件很简单的事在版上开放民主投票表决,既没有黑箱作业
作者: u9003096 (cliff)   2016-10-16 00:34:00
组长一定不可能帮你判侵权或违不违反智财法,只有法官可以判,站长也没权力的
作者: gkc (冠元 大师)   2016-10-16 00:34:00
私相收授、内定人选靠关系之嫌,又有民意基础,为何迟迟不做?但U大你有看我上面的证据吗?? 站规有提到(请使用者遵守智慧财产权法和著作权法相关规定)几个字,我还用黄字标注。而98的行为我也引用经济部智财局的官网讲解。小组长还扯营利硬是要无视智财局网站上写的(即使不营利仍算违法)的告示。
作者: rechris98 (伦)   2016-10-16 00:38:00
讲的很像ptt是gkc家开的我就说此事就让法官定夺即可 gkc搞恐吓版主这招不可取
作者: gkc (冠元 大师)   2016-10-16 00:41:00
哪里恐吓??? 我不过是请小组长负政治责任而已,像国民党主席
作者: u9003096 (cliff)   2016-10-16 00:41:00
你的引用在诉讼中只是陈述的一部份,上了法院,98也一样会有他的陈述,而能决定谁对谁错的,尤其是否有违法之虞,只有法官判决出来才行
作者: rechris98 (伦)   2016-10-16 00:42:00
以后若人人不符版主判决就恐吓版主 ptt也不用开了
作者: gkc (冠元 大师)   2016-10-16 00:43:00
请注意喔~你的判决是依法有据,连旁观者看了都说推文说好。不是我个人主观。U大所以我才说阿,如果法院起诉不就表示小组长错判了??那就表示连我都能轻易看出对错的东西,如果小组长不能那考虑去留相当应该。
作者: rechris98 (伦)   2016-10-16 00:44:00
gkc根本就还没上法院告赢 就想恐吓版主更改判决
作者: gkc (冠元 大师)   2016-10-16 00:45:00
没关系,同时也可以先群组版见,如果群组长判定是错的。那也能证明小组长的判决须修正。
作者: u9003096 (cliff)   2016-10-16 00:45:00
所以你更应该直接去告,判决下来才能看谁対谁错
作者: rechris98 (伦)   2016-10-16 00:46:00
群组长根本也还没判 谁会赢还不知欧
作者: gkc (冠元 大师)   2016-10-16 00:46:00
我是说如果法院起诉你,那请小组长更改判决。这不是很应该吗?难道法院起诉你了,小组长的判决被证明是错判,还不用改吗?
作者: gkc (冠元 大师)   2016-10-16 00:47:00
明明就是你先扯的。笑死人了,你被告都是依法有据,何来滥诉?上次被人抓出不懂斗数,还有什么好说的?
作者: rechris98 (伦)   2016-10-16 00:48:00
我哪里不懂 我不是都用斗数替版友解惑了
作者: gkc (冠元 大师)   2016-10-16 00:49:00
说实话,我请小组长公开承诺与你98何干?? 明明就是你在乱入
作者: rechris98 (伦)   2016-10-16 00:49:00
也有人回馈说很准阿
作者: rechris98 (伦)   2016-10-16 02:21:00
Gkc又不是版主,版主判我正常可解命就好了真不知gkc在嚣张什么,以为ptt life是你开的?
作者: gkc (冠元 大师)   2016-10-16 02:42:00
你忘了你被警告喔~!!
作者: rechris98 (伦)   2016-10-16 09:00:00
目前我在任何版都正常回文,想公然毁谤小心吃官司散播不实谣言抵毁抹黑本人,我将与律师研究如何提告我目前在ptt都正当回文推文,想再抹黑的人请自重
作者: gkc (冠元 大师)   2016-10-16 12:32:00
请阿~我已经买好零食等你如何证明这是""不实言论""了~!!上次也有个背信弃义之徒和公司律师讨论后告我妨害名誉~~!!结果连检察官都觉得是闹剧一场直接派检事官问完案就不起诉结案。因为侦查庭认为我说的完全有根据~~!!而你这次要告正好,到时我就可以看到法院认证我说的是事实了~对了~到时候请你透露一下你请的律师是谁?? 让我笑一下。
作者: rechris98 (伦)   2016-10-16 12:46:00
有种快告,废话少说我又不是没跑过法院
作者: gkc (冠元 大师)   2016-10-16 12:48:00
笑话我跟小组长说话,是你自己来插花了,呛废话少说挺好笑的基本上你跑法院我不意外,因为你的所作所为被告根本是天理昭彰。
作者: rechris98 (伦)   2016-10-16 12:55:00
废话超多耶,纸老虎你脑补够了没
作者: gkc (冠元 大师)   2016-10-16 12:56:00
恼羞成怒了?? 还骂人纸老虎,罪证又多加一条了XDD连上法院的时程都不懂,看来你不只被踢爆斗数,连法院经验我都怀疑你是做梦梦到或是校外教学参观。
作者: rechris98 (伦)   2016-10-16 13:00:00
我没说法院会先判,是版主会对gkc做出惩处
作者: gkc (冠元 大师)   2016-10-16 13:10:00
先收拾你吧~~毕竟他可是为了你被骂姑息养奸喔~!!
作者: rechris98 (伦)   2016-10-16 13:14:00
好怕欧!我好怕
作者: gkc (冠元 大师)   2016-10-16 13:16:00
对了~如果要我帮你硬凹并无中生有检举条规,记得通知我一声~
作者: rechris98 (伦)   2016-10-16 13:16:00
Gkc你少脑补了,判决出来未必对你有利
作者: gkc (冠元 大师)   2016-10-16 13:17:00
对阿~如我遇到恐龙判决者那的确是对我不利,相信群组长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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