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ron19971997 (安安)》之铭言:
镜传媒骗骗不懂的人还可以
但镜传媒手上的资料却已经揭示著日立吃鳖的原因
这个案子的评分方式是序位法
也就是委员针对厂商各自评分,最后由工作人员依照委员评分进行排序
厂商的排序加总后,由总和最低的厂商优胜,为最有利标决标对象
因此这个案子来说,分数并不是这么重要,重要的是序位
委员M想给中鼎同盟88.4分,那是他的决定
他的分数有跟其他委员不一样吗?跟次高分比差1分多,事实上不多
日立的分数有跟其他委员不一样吗?有4个委员都把它评为81分,似乎也没有这么大的差异
但因为这是序位法,差1分或差8分也不会有太大的差异
从这个汇整表跟采购资讯,日立显然是站不住脚
另外从实务面来看
机关在办理评选的时候
如果是现阶段合作的厂商,基于系统的一致性,原厂商在最有利标是具优势的
但是日立在这次评选却是以6:7惜败于中鼎同盟
显然是日立自己的问题更多
作者:
shun01 (老胡做13年,青沼瞬活14年)
2021-09-29 22:51:00其实序位法本身不合理吧!
作者:
hicker (救护车专载笑到腹肌抽筋)
2021-09-29 22:55:00所以....以日立来说 问题其实在于以些微分数落后的委员??
作者: ron19971997 (rR) 2021-09-29 23:07:00
序位法本身 就把他当作评审一人一票的投票就好但在给分时 如果明显出于恣意及裁量滥用 还是有被行政法院撤销的先例
作者:
yulanlin (yulan)
2021-09-29 23:18:00话说h大不是要去睡了,哈哈
作者:
hicker (救护车专载笑到腹肌抽筋)
2021-09-29 23:19:00就半梦半醒之间 XD
作者:
h120968 (h120968)
2021-09-29 23:21:00梦游? 惊!
作者:
keydata (keydata)
2021-09-30 05:55:00序位法只有两家哪来的给分不合理XD最有利标基本上就都采序位法了序位法又只有两家,大家出来后问结果都是问几票对几票啦序位法就是让委员也有可以不得罪所有投标厂商的好处,您可以每家的分数差异只有0.1,然后说厂商都很优秀XD
作者:
hicker (救护车专载笑到腹肌抽筋)
2021-09-30 07:23:00所以其实 序位法分数不是重点(也可不公布吧) 纯论谁优谁劣
作者:
keydata (keydata)
2021-09-30 08:51:00序位法最怕的是超过2家来投标,2家A级跟2家C级来投,评审中如果“不小心”都有分别对2家A咖各有偏好的话,最后很可能C咖会得标,因为2家A咖的序位会变成拿1跟4,C咖会拿2跟3系统的相容性可能只占分数的20-30%吧,要看招标文件
作者:
weyward (chuo ward)
2021-09-30 09:05:00一楼有什么事吗? 到底要多外行? 序位法就是要避免有人恶意操作分数造成差异,所以采用序位次序计分,真的别见笑了好不好推原po 要跟理盲外行被烂媒带风向的咖解释真的很痛苦
作者:
hicker (救护车专载笑到腹肌抽筋)
2021-09-30 09:40:00那就把自己的佛心放到最大 深入浅出 跟小孩子讲宇宙大道理而不是三不五时就把肮脏词汇拿出来说....
作者: ping0623 (晓风残影) 2021-09-30 10:40:00
序位也可以排除评分落差太大的困境啊。真的有人办过采购案?
作者:
shun01 (老胡做13年,青沼瞬活14年)
2021-09-30 13:08:00问题是在评估时,实际性能的之类的落差难道不该直接量化?恶意操作不该是直接把实际数据落差抹掉的理由吧!
作者:
h120968 (h120968)
2021-09-30 13:43:00不过H大 版主没说不行 就让他说嘛
作者: moluvi (lulu) 2021-09-30 20:22:00
有礼貌一点很难吗? 给补推
只有两家的时候 序位法其实就跟投票没啥差别了吧 其实就很像抢分制的运动比赛如网球? 总得分高的选手有可能局数却输了 因为每局间的分差其实不重要那吵这个确实蛮无聊的...
序位法才合理好吗,才能避免委员给分差异过大造成的不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