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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0月22日 19:24
中央社
台中市政府今天在市政会议中审议通过缆车兴建营运管理办法,内容包括票价、安全维护
及保险理赔等,将于近日正式公告。
配合台中市雪谷线及新大线空中缆车系统建置,台中市政府订定“台中市空中缆车系统兴
建营运管理办法”,下午通过市政会议审议,近日将正式公告施行。
“台中市空中缆车系统兴建营运管理办法”历经多次市府法规会讨论审查,今天终于通过
市政会议审议,即将公告施行,主管单位观光旅游局指出,台中市是全台第4个拥有缆车
自治法规的县市政府,这次法规创设许多规定,完整性领先其他县市。
观光旅游局长张大春指出,雪谷线及新大线缆车都已正式公告招商,在实际兴建营运时也
应就空中缆车特性设立专法加以规范,尤其针对行车计画、票价、缆车设备维护等都需有
严格限制,营运机构不应只是营利单位,也将视为市府的服务体系,要兼顾乘客的权益与
安全。
张大春强调,针对先前台北捷运车厢恐怖事件,市府早有对策,这次营运管理办法中,要
求营运机构需对重大事故设有预防机制或处理标准作业程序,同时,也大幅提高公共意外
责任险的投保赔偿金额,搭配促参法的规定,市民搭乘缆车不用担心,安全有保障,市府
监督缆车营运更有效率。
此外,张大春说,市府策划的雪谷线及新大线专属网站也将在近期上线,网站会有缆车最
新执行进度与许多第一手独家消息,呼吁关心与喜爱台中市缆车的粉丝可上台中市政府、
观光旅游局及观光旅游网连结进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