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北捷罹难家属:郑捷父母要负责

楼主: Daron309 (大荣虫)   2014-06-20 18:31:10
http://www.cna.com.tw/news/asoc/201406200222-1.aspx
(中央社记者黄旭升新北市20日电)台北捷运喋血案被害人潘碧珠告别式,今天在新北市
立殡仪馆举行,她的丈夫说,“真的是有其子必有其父,子不教父之过。”
潘碧珠的丈夫邱木森表示,郑捷父母从头到尾都没有对家属表示歉意及致哀,“真的是有
其子必有其父,子不教父之过,教不严师之惰”。
台北捷运喋血案,造成4死24轻重伤悲剧;死者之一的潘碧珠告别式,今天在新北市立殡
仪馆举行公祭,其夫邱木森说,有这样的孩子,郑捷的父母亲要负很大的责任,学校教育
也有很大的责任。
新北市副市长侯友宜、台北市副市长丁庭宇、台北捷运公司董事长杨锡安,台北捷运公司
总经理谭国光等人,到场致哀。
告别式结束后,邱木森难掩哀伤及气愤,认为父母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要负很大的责任。
他说,后续赔偿仍在协调中,但目前北捷只想以少数金额要家属概括承受整个状况,所以
还感受不到北捷的诚意。1030620
(中央社 2014/06/20)
作者: purin820611 (Fantine)   2014-06-20 18:36:00
这样子很难看
作者: ultratimes   2014-06-20 18:45:00
该修法的时候到了...某些情况真的不该适用20岁规定如果修了法,本法记得生效日期追溯回2014/5/21
作者: WeAntiTVBS   2014-06-20 18:49:00
该究责的地方还有很多........
作者: aaronbest (心情悸动Aaron)   2014-06-20 19:19:00
推u大 应该要连坐罚 子债父还是根本道理。
作者: ultratimes   2014-06-20 19:30:00
我突然觉得那400万不算北捷出的了,因为车票含保险所以这400万应该可以算是乘客自己保的保险费假设今天被刺杀的人是逃票搭乘,还会有400万理赔吗?所以北捷实际的确只赔100多万...
作者: purpleboy01 (紫喵)   2014-06-20 19:38:00
被害人家属 呵呵
作者: a27281591 (皮皮)   2014-06-20 20:06:00
要不是郑捷父母一直不出面道歉,我想家属也不会这么生气
作者: sintyy ( )   2014-06-20 21:02:00
要钱就直说好了 一直牵拖负责
作者: mstar (Wayne Su)   2014-06-20 21:09:00
又有超越法律基本概念的推文出现了
作者: kougousei (kougousei)   2014-06-20 21:15:00
推楼上....不过某些家属一直叫北捷赔钱的嘴脸也有点....
作者: furuuchi (宅心邪王)   2014-06-20 21:26:00
是北捷杀人的吗?
作者: Beijingman ( )   2014-06-20 21:55:00
感受不到北捷的诚意?这些家属...根本就是要北捷赔钱
作者: ubei (ubei)   2014-06-20 22:02:00
就死要钱啊..因为郑家不会赔所以找北捷赔.北捷本来就只要赔保险的钱就可以了.某些家属真得要钱要到....
作者: TaiwanXDman (XD...)   2014-06-20 22:14:00
受害要求赔偿本来就正常 所以郑家本来就有错找北捷赔就怪怪的 但不能说这是死要钱
作者: purin820611 (Fantine)   2014-06-20 22:18:00
法律上来说 错应该是在郑捷 不是郑家 但是郑捷不太可能赔得起钱 所以就找上有能力赔的家人和北捷了...
作者: shiz (Better Together)   2014-06-20 22:28:00
这真的不关郑家人的事阿,二姐她大姐欠债,她也没出来道歉一人做事一人当,小叮做事小叮当
作者: ShadowDuh (~妳的影子我的光~)   2014-06-20 22:48:00
实际只赔100多万...无过失责任的一方为何要赔钱?
作者: Bilthe (胖胖保)   2014-06-20 23:17:00
北捷联合受害者提出赔偿的诉讼呢?
作者: chewie (北极熊)   2014-06-20 23:29:00
一定会判郑捷要赔 但赔不起 转向郑家索赔没有任何法条支持
作者: aaronbest (心情悸动Aaron)   2014-06-21 00:28:00
就像前面u大说的修法啊 把民法的限制继承和抛弃继承全废掉 改成无限继承 西方的个人主义不适合我们华人 我们有自己的玩法~
作者: ultratimes   2014-06-21 00:33:00
而且修法后法律追溯期请从2014/5/21开始
作者: kougousei (kougousei)   2014-06-21 00:35:00
为了这样一个案例修法改无限继承会不会太瞎= =
作者: ultratimes   2014-06-21 00:35:00
虽然通常法律无溯及既往,一般采取从旧从轻原则但特殊情况下法律是可以指定生效期,生效期可以是过去或未来的日期,像此次事件就可指定2014/5/21起生效
作者: devin0329 (- - )   2014-06-21 00:40:00
如果在高速公路上被蓄意追撞身亡,高公局要赔多少?
作者: Dissipate (云消雾散)   2014-06-21 01:23:00
本来就不该照搬西方那套
作者: goshfju (Cola)   2014-06-21 01:46:00
因为没人要赔吧 当然气炸
作者: http60101   2014-06-21 05:44:00
扯教育,有哪个老师会教学生杀人?
作者: ottokang (猫猫的大玩偶)   2014-06-21 09:15:00
看到推文就知道台湾果然是落后国家子债父还根本道理?那之前限定继承修改的时候怎么不反?实在不懂郑捷的父母有什么好负责的,特殊情况?那请ultratimes快提出什么叫做特殊情况
作者: smartnick (司马特尼克)   2014-06-21 09:24:00
推ott这里的无限继承神逻辑和家属有啥两样啊?本来就应该是个人造业个人担了吧
作者: shiz (Better Together)   2014-06-21 09:30:00
所以郑捷不能这样轻易判死刑,他一挂找谁算帐?
作者: jhoc (jhoc)   2014-06-21 10:13:00
还有家属原谅郑捷但要跟北捷求偿,啊是把政府机关当提款机?
作者: ultratimes   2014-06-21 10:17:00
特殊情况是立法者认定就可以...至于家属要原谅谁 找谁赔 这是他们的自由 不便批评
作者: Deathlord (漫漫长路)   2014-06-21 11:01:00
这究竟是反串还是认真的XDD?把抛弃继承废掉所以如果你父母或孩子欠个几千万全家都要由法律认证帮忙偿债囉?高利债行业要复苏囉...
作者: shiz (Better Together)   2014-06-21 11:05:00
同理,这些乡民的家教有问题,父母要负责!
作者: ultratimes   2014-06-21 11:35:00
不是废除抛弃继承,而是应该设重大刑案特殊赔偿条款可以设最轻本刑几年以上时,有义务负责的条件与范围例如犯最轻本刑5年以上时,家长或监护人需连带民事责任且连带负责年龄扩大到30岁或是另一种方式 20岁以下负连带责任,20岁以上从不必负连带责任,改成由法官认定是否该负连带责任法官认定的标准为 客观上是否有连带关系,如犯人是否和监护人同住 或是经济支援之类的,由法官认定最没争议如郑捷明显还住家里,且经济来源为父母,则可认定郑捷客观上并未独立,因此父母需负连带责任只要修法未来20岁以上 由法官认定需负责任即可
作者: Hogg10 (我男过)   2014-06-21 12:25:00
要不要恢复连座法 株连三族
作者: ultratimes   2014-06-21 12:35:00
连坐法有争议,以法院认定是否有关系比较合理
作者: suntex01 (tears in my heart)   2014-06-21 12:48:00
成年连坐罚,要到几岁cutoff?30?40?
作者: shiz (Better Together)   2014-06-21 12:52:00
一二三,您梦醒了吗?
作者: ultratimes   2014-06-21 12:57:00
不用设定几岁,由法院认定其经济及行为是否独立来认定法院认定 有很难吗?这四个字很难懂吗?20岁以下当然父母要负责,20岁以上 法 院 认 定当然这得要立法通过,毕竟现在一堆啃老族明明超过20岁了但实际上仍无法脱离父母,这时你说他们完全无关绝对是不合理的事情所以由法院认定你是啃老 或是以独立 来判定父母是否20岁以后是否还必须负责,这才比较合理
作者: ttnakafzcm (燦's)   2014-06-21 13:00:00
...........................
作者: Chungli28   2014-06-21 14:07:00
ptt有法律板谢谢
作者: ottokang (猫猫的大玩偶)   2014-06-21 15:09:00
法官认定负责啃老族?看到这个我笑了我建议ultratimes去法律版PO一下你的高见
作者: purin820611 (Fantine)   2014-06-21 15:34:00
这真的是神奇的法律见解 全球独创欸 O.O
作者: DongRaeGu (东拉菇)   2014-06-21 15:59:00
ultratimes...你是认真的吗?
作者: purpleboy01 (紫喵)   2014-06-21 16:43:00
看一个不是学法的人在扯五四三若你是学法的 我会更无言
作者: f7704   2014-06-21 17:04:00
政府顶多给慰问金或像社会保险强制险的方式分担风险!都什加害者是成人了.要赔偿还是要找加害人要吧!
作者: Deathlord (漫漫长路)   2014-06-21 18:14:00
竟然不是反串......好啦,反正各种主张都是言论自由,开心就好音乐老师,请放包青天主题曲
作者: thirdlittle (小三)   2014-06-21 18:27:00
ULTRA大,可以知道你是念哪间法学院吗?
作者: but (←杀千刀的UAO始作俑者)   2014-06-21 18:40:00
反对 人责任能力本应独立 落后的连坐是特例 应尽可能限缩
作者: moonlightz (Wii好棒ㄚ>///<)   2014-06-21 21:17:00
郑捷的国小老师不用负责吗? 叭叭叭~~出来面对!!!
作者: wangyc (╳乂ㄨメX乄χ×x)   2014-06-21 22:48:00
如果郑捷父母要负责 其他杀人犯的父母难道不用负责吗?
作者: mstar (Wayne Su)   2014-06-21 22:57:00
罪犯的父母不用负责吗?兄弟姊妹不用负责吗?老师不用负责吗邻居不用负责吗?里长不用负责吗?地方首长不用负责吗?
作者: Deathlord (漫漫长路)   2014-06-21 23:11:00
地球不用负责吗!!(误)
作者: http60101   2014-06-21 23:19:00
媒体不用负责吗?
作者: ROCAF (宅宅军曹)   2014-06-21 23:53:00
Ma因久不用负责吗! 叭~~~~~~~~
作者: aaronbest (心情悸动Aaron)   2014-06-22 01:59:00
照某u的逻辑 以后只要有人犯法 只要跟犯人有关都要负责喔~管你是父母 兄弟 同学 老师 初恋情人都包含在内喔~
作者: IYOUHESHE (s)   2014-06-22 07:53:00
老实说 他父母又没有做这件事 干嘛道歉
作者: ottokang (猫猫的大玩偶)   2014-06-22 08:36:00
如果u是法学院,我也满想知道是那间的XD
作者: over999 (唉呦)   2014-06-22 10:04:00
凶手不止一个
作者: ultratimes   2014-06-22 16:39:00
就是因为现行法律无法规范,才需要修法另外,老胡对于酒驾的执法,可是倾向连坐法咧酒驾都可以连坐同车了,和郑捷摆明关系匪浅的父母却可以完全不用负责,郑捷实质上并未独立,仍受家庭所管教,结果住同一个屋簷下的却想撇清责任,这样对吗?如果法律修法赋予法官裁量权,就可以裁量相关责任
作者: purpleboy01 (紫喵)   2014-06-22 16:45:00
呵呵
作者: shiz (Better Together)   2014-06-22 17:47:00
那您发废推文,父母需要负责吗?
作者: ultratimes   2014-06-22 19:54:00
发废文有违反刑法需要法官认定吗?
作者: ottokang (猫猫的大玩偶)   2014-06-22 20:55:00
请你以你高超的见解,来判断一下哪种需要判定为父母管教至于酒驾为什么要要连坐,我想还是让你自己想好了提醒大家小心,可能他是出来故意引战的讼棍要酸他的时候要注意啊
作者: purin820611 (Fantine)   2014-06-22 21:06:00
干脆转去法律版给大家看看u大您的"高见"好了
作者: talentsu (一休)   2014-06-23 22:57:00
子不教,父之过,指的是小朋友......孩子都已经成年了,父母真的管得动吗?重大刑案?如果孩子暗杀了总统,那父母是不是要死刑啊?ul兄见解真独到......如果孩子拿父母的钱承包工程偷工减料,害很多人死了是不是父母也要抓去枪毙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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