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csqeszzz (迷途小书僮)
2015-10-12 23:47:18原文恕删
小弟提出自己的一点看法,请大家不吝指教。
我觉得这个案例真的很有趣
现在被提出来争议的问题分三个层次:
阿特力的冲撞在现有规则下合不合法?
不管阿特力的冲撞合法与否,现有规则是否要修改?如何修改?
如果阿特力的冲撞不合法,那合理的处罚应该是什么?
前两个问题是比较多人吵的点,MLB的相关规则是这样子的:
(6) If, in the judgement of the umpire, a base runner willfully and
deliberately interferes with a batted ball or a fielder in the act of fielding
a batted ball with the obvious intent to break up a double play, the ball is
dead. The umpire shall call the runner out for interference and also call out
the batter-runner because of the action of his teammate. In no event may bases
be run or runs scored because of such action by a runner;
也就是说,MLB明确禁止跑者以破坏双杀的明显意图,蓄意干扰野手去处理球,
如果跑者这么做的话,跑者跟打者都要出局,并且这个事件中的所有进垒与得分都不算。
那也很明显的,阿特力这个冲撞的合不合法,
系之于要如何判断他到底是不是以破坏双杀的明显意图去冲撞特哈达。
那要判断这件事当然就要看阿特力当时是怎么撞的:
http://0rz.tw/cL2M5
我觉得对棒球稍微熟悉的人应该都不会反对阿特力有破坏双杀的明显意图,
那今天怎么还会引起争议?
因为过去MLB官方在实际操作上,或者说MLB的既有棒球文化中,
明显意图的认定被限缩得过窄,
根本不是我们从字面上所直觉反应的明显意图。
就像众多版友提供的影片所显现的那样,
例如
http://m.mlb.com/video/v485731983
http://tinyurl.com/oaztdzp
https://youtu.be/w8evFhh74Pk
每一项在直觉上都会认为那有破坏双杀的明显意图(要不然他身体跟脚伸那么远干嘛?)
但在打球就是打仗的美式球风下,
这些破坏行为都被合理化与认可了,
基本上只要跑者还在垒包动线上,要滑上垒包的动作有做出来,
就会被认为不符合规则所说的明显意图。
而阿特力这个例子的争议点在于,
如同认定阿特力不合法的一方所说的,
阿特力滑垒时机太晚,身体太高,并且根本没碰到垒包,
但也如同认为阿特力合法的那方所说的,
他确实有在垒包动线上,而且有碰垒包的意图。
(影片中阿特力最后确实是眼睛盯着垒包然后要用手去碰,因为先撞上了才没碰到垒包)
所以好了,这样看来我们需要修改规则吗?
问题是在"明显意图"这四个字模糊不堪,而需要加入更多的限制条件以明确化规则吗?
(例如在哪个时点要滑、身体不能太高、只能伸手或不能造成伤害等)
这真的是问题所在吗?
其实我倒觉得是"明显意图"的解释被恣意操作了,
问题不在于这四个字模糊,
而是为了让比赛更符合美国人的硬(ㄍㄢˋ)汉(ㄐㄧㄚˋ)口味,
使得"明显意图"的合理解释被牺牲掉了。
所以要解决这个规则的争议,根本不需要在规则中多加入额外的字,
只需要把明显意图的认定标准搞清楚就好,
而要搞清楚认定标准不是在规则里加入限定条件就可以的,
而是必须去搞清楚我们要看的是什么样的棒球比赛,
或者这么说:我们认为棒球这种运动本身应该是什么样子?
棒球本身到底是一种攻占垒包的运动,还是一种破坏守备的运动?
如果是前者,我们应当不能容忍破坏守备的意图位于攻占垒包之前,
如果是后者,那破坏守备的意图当然可以位于攻占垒包之前。
当然,如何具体判断攻占垒包与破坏守备的意图谁先谁后,
必须有外观行为上的依据才能认定,
但重点在于,我们必须先有标准,才能在各式各样的个案中,对各种外观行为做判断,
而标准不会是直接来自于用各式限定明确化规则,
而是来自于我们要棒球是什么样子的选择。
当我们选择棒球本身是一种攻占垒包的运动,
我们就应该把攻占垒包规定为必须首要意图,然后把妨碍守备视为最多只能是附带,
而不该让附带的东西取代首要意图的达成。
所以具体而言,在这种破坏性跑垒中,
如何判断妨碍守备的意图是不是被放到了攻占垒包之前?
很简单地,
我们可以看做出的动作是不是可以被合理地认为,
对跑者安全站上二垒垒包是有帮助的,
而这种认定的要求将不只是跑者有在垒包动线上,并且有碰触垒包的动作而已,
而是要以最有效的方式到达二垒让自己不要出局。
所以,我们都知道最快到达垒包的路线是直线行进,
而且滑上垒包的方式应该是向垒包最大地延伸自己的身体,
而非向野手最大地延伸自己的身体。
在这样的标准之下,
阿特力与其他神龙摆尾或扫堂腿的滑垒方式都将被视为不被许可。
我想这才是一种正本清源的解决方式。
PS. 但反过来说,如果老美认为,他们就是喜欢看手来脚来的比赛,
而愿意为此牺牲一些运动竞赛的纯粹性,甚至是带有让球员受伤的一定风险,
不是手来脚来的比赛就不是MLB的话,
那球员也必须体认到,
这就是MLB球赛,你也是有领这个体制与文化的巨额薪水,要进厨房就不要喊热。
作者:
TSbb (贷款三十年债开始)
2015-10-12 23:51:00其实就是这么简单
作者: NightSoul 2015-10-12 23:52:00
他是二垒手,相信对相关的规定十分熟悉,知道哪边是模
跑垒员必须直线跑垒 脚伸到旁边去 人冲超过垒包就违规
作者: NightSoul 2015-10-12 23:53:00
糊地带、有运用空间,对于风险应该也充分了解,做不做是他自己的选择,至于事后会不会因此被报复,他大概也心里有数了
作者:
ypw (橙黄橘绿秋心不已)
2015-10-12 23:54:00难得有跟我想法一样的 推一个 没规定大家就按照惯例意图要破坏双杀的还是会在合法内去破坏 Utley大概是时间紧迫
作者:
ypw (橙黄橘绿秋心不已)
2015-10-12 23:57:00根本没办法想到“漂亮”的破坏,才会搞成膝盖夹击跟头撞
还有老美观念也会变 并不是老美就会一直认同这种行为
作者:
ypw (橙黄橘绿秋心不已)
2015-10-12 23:59:00另外觉得 如果有蓄意妨碍守备方 裁判当下就要明确判决更可以扩大开放重播协助判决 不要等几天后才翻案 早结束了
楼主:
csqeszzz (迷途小书僮)
2015-10-13 00:02:00其实我自己是觉得要做出一个一体适用的标准蛮难的,因为个案情况千变万化,像我是有看过跑垒员滑过头,所以要用外观举止的方式订标准,我是觉得最多只是用来参考,还是
楼主:
csqeszzz (迷途小书僮)
2015-10-13 00:05:00要用原则性的标准在每个案例做具体判断,所以争议是一直
作者:
pseudogap (棒球·音乐·假文青)
2015-10-13 00:05:00推
楼主:
csqeszzz (迷途小书僮)
2015-10-13 00:06:00都会存在的。
作者:
KAIS 2015-10-13 00:16:00其实有不少跑垒者因为冲(滑/扑)过头出局耶
推这篇原po的解释就很简单明了 吵了那么多还是回来讨论这些
所以好球带不能挑战 但本身主审好球带固定 这就是原则标准订下来,以后就照这个标准去走,不能有意见
作者:
saiulbb (Becky♪#是我的拉!)
2015-10-13 00:23:00推推 赞 不过还是想替Tejada抱不平QQ
看那影片 跑者明显特地的往右跨了一步整个人铲向垒手
作者:
zyx12320 (zyx12320)
2015-10-13 00:33:00推
楼主:
csqeszzz (迷途小书僮)
2015-10-13 00:35:00其实最根本的还是球迷的意愿与选择,因为MLB的运作还是依赖于球迷之上。所以标准之所以浮动,其实是因为球迷
作者: lampmouse (晓风残月) 2015-10-13 00:39:00
说得很好
楼主:
csqeszzz (迷途小书僮)
2015-10-13 00:39:00自己还没决定跟贯彻哪一套标准。我自己是对于在这个大体制下以各种方式努力打拼的球员都抱持着敬意
作者:
sam9595 (帕帕)
2015-10-13 01:05:00推推
作者:
mjonask (不是啦)
2015-10-13 01:40:00推
你论述的假设前提在于“跑者只能为自己攻占垒包”,但对于实际在上面跑垒的人来说,帮助队友上垒也是一种广义上的攻占垒包啊基于上述原因,我觉得你谈的意图原则是无解的
作者:
udm 2015-10-13 05:35:00以后打者击球出去可以带着球棒,看到一垒手就打下去XDXDXD一垒手也可以接到球后直接拿球往跑垒者头上砸~~~这样超刺激的我们想看的是棒球,不是街头混混干架呀....
怎么老是有人爱无限上纲举烂例子 以为好笑?推回原po
作者:
pcwu (Sam...)
2015-10-13 11:18:00同意
作者: fevor3331 (遗珠) 2015-10-13 13:35:00
条文里都把双杀拿出来了,还在广义的攻占垒包...
楼上应该是在说我吧?那你知道我讲那些是在回应原PO在后段他认为可行的方法吗?我觉得原PO的观点很好,但实际上来说效果不大啊,MLB、职业运动乃至于奥运比赛,他们主要的功能就是推广和营利,什么彰显运动精神的都只是包装啦这件事情如果真的搞到要官方来处理,那最后大概又会生出像波西条款一样的烂东西,因为要认定破坏守备这实在太困难了,所以若真要规范就一定会走保守路线,但说实在的关于二垒攻防我实在难以想像联盟该如何明文禁止“某些动作”不能做所以我想唯一可能改变的契机只有劳方(球员与教练)自己跳出来抵制危险跑垒的动作而已,在他们出声之前球迷喊得再大声官方也不会鸟啦,会因此就完全拒看的观众有多少?况且今天劳方们似乎也不觉得这是个问题好吧我想到该怎么做了 XD 在一二垒间画个跑垒区大概就是具体化的三呎线 跑者只要离开那个范围就出局
作者:
xiaohao (小皓)
2015-10-13 18:16:00推这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