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ohb (好胜的命运是失落)
2011-05-27 11:07:24※ 引述《Westmoreland (Westy)》之铭言:
:
: 推 ohb:因为OP啊...你的有CG所以不算OP
: 推 ohb:#1CdCHOmG
: : 5. 影音内容请勿重复过多
: : 目前我的想法是 超过一半以上的分享如果有和前人重复就砍掉
: : 至于这条怎么执行 我也还在想
: 所以是第五点囉,我放的 RECAP 和其他影片也占超过一半,没被砍过?
CG权重和recap或单一play的权重一样?
对你来说这都是一样的东西?
: : 6. 推文分享影音只可连结至大联盟官方网站
: : 不可连至个人blog
: 重点是 4. 影音连结需有大联盟的合法授权
: 老实说我没有授权,也洗版洗一阵子囉
: Rambo 应该有授权吧:)
: 不然就是版规应该适当微调的时候了,让特定 Blog 可以留下来
: 其他 Blog 判 OP
非商业营利使用是不需要授权的
这在MLBAM的允许范围之内
如果你只是为了酸我而分享了两三个月的无广告影片分享文
那...请继续分享:)
你的分享对于MLB板众来说非常具有价值
我对这小小的不便不会感到困扰的 :D
btw,
自从你把Rambo和user043战爆以后
他们的分享就没有blog连结文了
那...我是还要判什么? 囧?
还是你的诉求是我要把影音分享文的限制设定更严格?
这点没问题啊....依照现在板上分享的情形 这点没问题。
作者:
larcqoo (我爱L'Arc~en~Ciel)
2011-05-27 11:09:00MLB版战神诞生!!!
作者: besthsnu (悲情研究生) 2011-05-27 11:14:00
分享影片跟全面开放低调有啥关联...?
作者:
larcqoo (我爱L'Arc~en~Ciel)
2011-05-27 11:14:00干脆给W大当版主好了~ 我支持!!!
眼睛有问题 别人打字看清楚一点好不好乱取别人意思衍伸意义 告你毁谤喔
作者: besthsnu (悲情研究生) 2011-05-27 11:17:00
分享的东西又不一样 以偏概全做啥?
以违反规范来看 都是一样的囉 轻重程度不同 可是都是
作者:
LADKUO56 (KYOUALL)
2011-05-27 11:20:00感觉一堆人是想来战的= =
作者:
KI780804 (我落泪。情绪零碎。)
2011-05-27 11:21:00某楼别一直跳针
不是喔 既然都是犯罪的话 那就都不能做喔 什么鸟=
那盗连分享和低调也都是不能做的啊 因为都是违反规定
相同犯罪并不等同于那个人有做相同的犯罪你说的没错,可是你眼睛可能瞎掉了 我什么时候说低调?
我跟你讨论的是分享影片 你跟我说低调,你是什么问题
只是单纯觉得很奇怪而已 "分享影片有得看也不错呀"这
请不要延伸我的话 做不相同的重点讨论好不好,有经同意?
不是单纯针对你 而是低调连结的支持者也是持你讲的话
作者:
SULICon (監工å°å¸å¾’(〞︶ã€ï¼Š))
2011-05-27 11:36:00所以就放官方连结事情不是就解决了吗= =?
作者: besthsnu (悲情研究生) 2011-05-27 11:38:00
若板主认为是非营利行为 那该板友的整理不就是纯分享?
作者:
SULICon (監工å°å¸å¾’(〞︶ã€ï¼Š))
2011-05-27 11:39:00其实PTT很多人的文章签名档都会放自己的Blog而且实际上该Blog也确实有和厂商合作
作者: besthsnu (悲情研究生) 2011-05-27 11:40:00
而分享的"东西"是对是错 为何不请官方或站方给个明确定义
作者:
SULICon (監工å°å¸å¾’(〞︶ã€ï¼Š))
2011-05-27 11:40:00如果现在Rambo的文章全部是官方连结 那应该就跟Blog没关
作者:
SULICon (監工å°å¸å¾’(〞︶ã€ï¼Š))
2011-05-27 11:42:00这种东西感觉就是没吵没事有吵有事....
作者: besthsnu (悲情研究生) 2011-05-27 11:44:00
大绝开下去不就间接说明分享是错的..还不是继续战
作者: kevinbrian11 (大熊) 2011-05-27 11:44:00
回SULI大,上面C大已用专业的法律论点回文说明R大
作者: kevinbrian11 (大熊) 2011-05-27 11:45:00
并没有违法 只是用学网作营利的行为很多人都不能苟同
作者:
SULICon (監工å°å¸å¾’(〞︶ã€ï¼Š))
2011-05-27 11:47:00原来如此~那篇我看很久可是理解能力很差XD
作者:
hinenak (Flaming June)
2011-05-27 11:51:00这么坚持要吵这个的话,干脆就全禁掉了啊。以后谁都不准
作者: besthsnu (悲情研究生) 2011-05-27 11:51:00
可是板主解释是非商业营利阿 所以是板主的问题囉?
作者:
hinenak (Flaming June)
2011-05-27 11:53:00让大家都不方便一点,省的老是要为了这种事浪费版面。
作者: besthsnu (悲情研究生) 2011-05-27 11:57:00
禁止需要理由阿 版主也没有权力牺牲一部分人的权益吧?
作者:
jerrywin (正义中肯柯文哲)
2011-05-27 12:04:00PTT一堆购物板 买卖文 问题大早就废光光了
作者:
beving (Left-hand Scorpion)
2011-05-27 12:41:00支持全禁 吵这种事情把版面搞得乌烟瘴气很爽吗? 会升天吗?
作者:
bj26bj (逼街)
2011-05-27 13:47:00"他们的分享就没有blog连结文了" Rambo新的这篇真是专门打板主的脸啊...
作者: sappg (SAPPG) 2011-05-27 13:56:00
B大 你要告清楚什么是blog连结文 什么是签名档先吧
作者:
bj26bj (逼街)
2011-05-27 17:21:00噢,用签名档就不叫分享吗
作者:
aLaN0727 (aLaN0727)
2011-05-27 19:27:00我忘记哪个版的版主说过 签名档属文章的一部分
作者:
majohn (喔)
2011-05-27 20:00:00如果这样为啥不能分享低调?
作者:
majohn (喔)
2011-05-27 20:02:00Ryushuier笑死人,自己说出来的话还不准别人用? 那就别说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