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影片] 05/24/2011

楼主: Rambo (香帅)   2011-05-27 08:10:46
※ 引述《Westmoreland (Westy)》之铭言:
1.现在官网播多少得出来呢?
现行最高1200K,少部分1m,还有部分串流类
2.现在还会伤眼睛吗?
400K会 1200K好很多,将来2m的应该会更好
3.谁和你一样,我没加上部落格盗连正版
请注意前后文,我说的一样,是指用官网mp4的网址,您直接贴出来,但我是将mp4缩址
4.免费不等于没版权
这部分我指的是mp4网址贴出来的行为,免费当然不等于没版权呀
但把mp4网址贴出来 我认为是合理使用范围,您也贴出来了 不是吗?
5.当然没问题,但是你的最终目的是加上广告赚钱,两者相差设远,别把自己说得多清高
这部分,乃因当时有人推某大的线上板很方便,顺手加上而已.实不知您所谓的最终目的
从何而来,
6.科科,是说第一手盗连有智慧财产权保护,结果盗连你的下场是怎样?
这个部分 至于下场 我下面那段 应该够清楚交代了 另外贴一下智产局的回信
其中A 是我说的第一种方式 B是第二种方式.
有关 您的来信,回复如下:
一、 按如果A君、B君仅是单纯提供MLB官方网站及其影片网址,借由网站连结之方式,
使其他网友可透过该网页或网页提供之播放器进入MLB官方网站浏览MLB影片,而未将影片
内容重制成自己网页内容之一部分时,则不涉及重制著作内容之行为,不会构成重制权之
侵害。又A君、B君仅系单纯提供影片连结,并非实际公开传输之行为人,如该影片系属合
法公开传输者,自亦无侵害公开传输权之问题。
二、 如 您尚有疑义,可迳电(02)23767134与本局著作权组三科联系。
                    经济部智慧财产局著作权组 敬上
7.什麻时候会弄一个合法盗连新网站,大家等很久了,到时候我不是所有人来检举看看
您真是爱说笑,
8.这干我屁事,信众们要看你贴的好吗
这部分,我每天分享的所有highlight,也够多了 还是让您来吧
作者: asweknow   2011-05-27 08:56:00
你们自己去吵
作者: EEERRIICC (大尾魯蛇)   2011-05-27 10:11:00
水球吵 站内信吵 MSN吵 电话吵 庆蔡
楼主: Rambo (香帅)   2011-05-27 10:13:00
有的 有疑虑的 从此篇开始 我都站内信回了
作者: EEERRIICC (大尾魯蛇)   2011-05-27 10:14:00
多谢
作者: Westmoreland (Westy)   2011-05-27 10:21:00
不要回信给我,版主说过这种事请在版面讨论
作者: Westmoreland (Westy)   2011-05-27 10:26:00
请见 #1DV3Lydd
作者: EEERRIICC (大尾魯蛇)   2011-05-27 10:29:00
嗯哼
作者: philipsunboy   2011-05-27 10:38:00
支持Rambo
作者: changrabbit (月犽小兔)   2011-05-27 12:08:00
Rambo+1
作者: beving (Left-hand Scorpion)   2011-05-27 12:13:00
版主是说有想法可以提出来,没有指明"请在版面讨论",
作者: uggla (~我是毒蝎子~)   2011-05-27 12:14:00
摆明找人吵架还想要公开吵 没看过有人说过要公开吵
作者: beving (Left-hand Scorpion)   2011-05-27 12:15:00
当然更没有说欢迎在版面上用强烈的措辞攻击版友
作者: beving (Left-hand Scorpion)   2011-05-27 12:17:00
纵使对方行为合乎规定与否仍有待商榷,你这行为我很不欣赏
作者: BMHSEA (Ciao)   2011-05-27 14:22:00
措词和口气真的很不妥,都成判官了@@
作者: aLaN0727 (aLaN0727)   2011-05-27 19:21:00
按照智财的说法 小熊今年拿冠军的分享没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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