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篇是别人的文章,我觉得还不错,可以看看这论点,以17张的论点阐述,有进入未胡状
态即解过水,好不好见仁见智囉。
不论是定义解除过水是”摸入”一张非胡之牌,或”舍出”一张非胡之牌,事实上在文字
上都不够充分,也有违规则(或禁例)的本意。台湾16张麻将 成胡便需要鸣除手牌外的
第17张以上或自己摸得除手牌外的第17张以上(17以上此是含杠牌多张)。
当手牌能胡未胡之后,便进入过水禁制,这是一种罚则,而当手牌由过水曾进入过未胡状
态,即解过水。
例中:5677 当不胡7 选择鸣牌碰7 7崁成为副露(相当于手牌)手牌17张(含更多)有胡
吗?答案是没有 因为剩下56条 要选择一张吊将(鸣牌此时便已经进入未胡状态)接下来
舍牌后,自然便可正常胡牌自摸,当然你也有放枪的风险,考虑这一点也许胡7(7是可成
胡之牌)是另外一种选择,这完全属于个人自由意识和判断是否造大牌的选择权。
可以再举例: 23 东东东 有人打14过水不胡 此时摸得第四张东 手牌有胡吗 明显不可能
所以选择暗杠东 之后便可正常 杠上自摸14但也有可能摸5放枪 是个人选择问题
再例:手牌 23 777 东东 下家打1不胡 对家打7 此时鸣牌7 明杠希望让手牌进入未胡状
态 结果摸到西 打掉 该巡便可正常胡或自摸14 但也有可能让你杠上摸到14 那你手牌还
是在胡的状态 但因为过水禁制 你只能继续舍牌 例如舍1 你手牌还是在胡14的状态 未曾
进入过未胡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