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题] 打掉三条上家又打三条能吃吗啊

楼主: yuki921 (我原来还留在原地)   2017-03-07 20:24:35
※ 引述《oldeight2009 (老八传奇 传奇是我)》之铭言:
回应你问题之前,我也先以比较的观点让大家思考看看~
有提到没人有上帝视角(除眼牌外),以"其他家的观点"来说,
你打出3万又吃回3万,就是很奇怪的事~
今天上家打3万,你摸牌暗杠后杠开3万,
以"其他家的观点"看来,同巡上家打3万你没舍过牌却自摸3万,就是很奇怪~
以前大多数人普遍认知的规则就是:舍出一张非胡之牌才完成过水
谁理你怎么解释刚听转听?
你说刚听转听,但"其他家看来",你是过水然后摸到可杠之牌,杠上又自摸!
MJ罗汉甚至说,你要举证你杠上自摸无瑕疵......
但现今,我想应该没太大争议了吧?!
: 讨论这么多 有些部分都扯远了啦
: 我就问那些认为可以在"打出去后未改变牌型"把他吃回来的那些人一个问题
: 手上拿345 打3上家碰 打6可以吃吗?
我前文有提到"裁量"的观念,
也就是说当一个行为可认合理有意义时,须有更高之目的方得限制之,
或者说须兼顾比例原则~~~
一)回到你的问题,假设答案可以:
1.先不论我所谓的"合理行牌裁量",
会导致什么问题?或产生何种弊端?
喂下家?但之前有说过,如果真的搭档要喂的话,不用打出吃入也照喂啊!!
还是说打3要喂下家,这么刚好被上家碰,又这么刚好上家又打6可吃,
这样一连串的刚好,难道"很有可能"会用以作弊吗??
就像11134过上家5,很刚好摸到1暗杠,又很刚好杠上摸5~~~
因为"很有可能"故意过水=>作弊=>所以难道暗杠不应解过水??
也就是说,"防弊"的理由并不充分~
若可认同暗杠可解过水,为何不能认同打出吃入?
2.再回到合理行牌裁量,
之前讨论的是摸枪下车,但刚好有人帮冲,又刚好上家跟打吃回~
这一连串的刚好,就像11113上家打5,我刚好摸到4所以杠1,
又刚好杠上摸5~合理吗?我觉得ok~
而你的问题(345打3 上家碰3打6 再吃6)看来并无这样做的理由,
我认为或许可以考虑采取第一次观察,第二次切赌的作法~
就像板友私信提到的例子(简化):
对家连庄五,舍3万上家欲吃,下家碰3万之后舍12万...
该把结束上家看下家牌,下家称本来1233碰3听3,然后看到3没了只好拆~
上家切赌(牌局过程中还有其他类似小状况)~
此例碰3万亦为规则许可,你会觉得切赌很没品?
我是觉得遇到此类疑似抬轿又无明确证据,不如早早穿鞋走人,
所以你说345打3被上家碰打6,又吃6这情形,
要我就眼牌看到底在干嘛(我主张没听可眼)~
若真是搭档剪刀,就穿鞋拉~
还算他相公不给吃勒?他这次相又如何?不给吃又如何?照样喂照样剪啊....
若非搭档剪刀,那他可能就真新手,他打出吃入浪费一手于我又有何碍?
二)假设答案不行:
345打3上家碰 打6不能吃,可能导致的问题,
345678打3上家碰 打6可以用78吃?两者意思一样,仅外观不同,
意即真要打搭档牌,当然不会那么容易让你看出来啊!!
所以理论上几乎不会遇到你说的状况,只有后者,
而后者78吃6然后马上胡或摸,你会不会要他包?
包的话理由是?不包的话理由是?
或是你眼牌,你会不会让他用78吃6?
会或不会的理由?
这些都是争端~~~
回到假设可以的说法,有造成如何争议?
或者有何实质性理由,可以充分说明不行的原因?
除了"感觉怪怪的"以外?......
: 亦或者是打3上家碰 不小心又打了3(这里以相公论)
: 这样可以吃吗?
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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