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500大企业,大陆工作,台湾无收入,台湾仅有一年约30万的红利要缴税,与台湾的
银行现在皆无往来。
大陆税后年薪约60w rmb,
可提供大陆的薪资银行帐户往来记录、工作证等。
想贷款2间房子,
1 是新店北宜路店面加地下室约42坪
2 是三峡10年社区大楼约36坪,另加车位
1 是妈妈名下房产,妈妈的所得就是租金,无贷款
2 是我名下房产,无贷款
A. 请问这样要怎么贷比较有利? 两间都是我联贷? 还是分开贷,然后我当妈妈保证人?
大概差多少呢?
B. 哪些银行可以直接承认大陆所得而不用台湾的银行往来?
C. 以我的年薪来说应该算高了,而且无负债,如何争取较低的利率? (初步询问在2.3%左
右,觉得有点高)
D. 妈妈63岁,如果以她办贷款的话可以贷20年吗?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