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闲聊] GGC不应有权利将我们完全永久停权

楼主: aoecc (小城故事有够多)   2016-07-07 04:52:11
※ 引述《benjamin1169 (阿呆名)》之铭言:
: 这边想借由痒哥的例子询问一些法律的问题
: 我们当初签定合约的时候是向GGC租借帐号来使用 所以如果我们违反规定被永锁应该是

: 有问题的
: 但我们所有的消费在符文造型其他用品上购买的应该是 这项商品的“永久使用权限”
: 而GGC今天锁了我们的帐号也间接剥夺了我们使用这些商品的权利
: 我们当初同意书上并没有针对放弃我们购买的东西一切权利
: 也就像是说 今天我向GGC租了一家店面
: 后来我买了很多家俱放进去 用了很多装潢
: 但今天GGC突然说 哦我们规定我们房子里面不能抽烟 但是你抽烟了 所以我们要没收你

: 房子 然后把里面的家聚装潢一并干走
: 这在法律上我想任何人都可以理解是站不住脚的
: 也就是说 GGC可以合法锁我们的帐号 但我们付出的劳力 付出的金钱购买的东西 它必

: 对价偿还
: 因为我们花的钱不是购买他的帐号 我们在购买造型商品的时候每一个款项都是新的不

: 式合约 而且更明显的是上面的按扭是购买而不是租借 这表示任何人都不应该有权利剥

: 我使用它的物权
: 而ggc锁了我们的帐号其实也是剥夺了我们使用这些造型的权利 是很明显的侵权行为
: 这是个人浅读了一些民法的观点 希望有更专业的人可以一下讨论反驳 希望痒哥开了第

: 枪可以让这话题更活络点
: 补充一下 本人并没有被锁帐 单纯讨论法律问题
我先打预防针
我玩游戏几乎没有在打嘴砲的
第一、打字慢
第二、怕按到DF二连
第三、有时间打字不如赶紧赚钱看能不能打回来或拖后期拼对面耍脑一波反败
第四、这只是虚拟世界我不用在这寻找别人对我的肯定
大家玩游戏也10年以上了吧,一路上风风雨雨怎么可能没被嘴过
套句航航说的:电脑关上什么都不是
这句是非常实实在在的
切回主题
不是合约打什么就必需照单全收,违反社会善良风俗、与法律抵触的一律无效,你点同意
照样无效,这是最普通的认知,不是说你自己点同意了就该怎样怎样
蛮多人没看懂原PO的意思,常理来说,只要我有侵害的游戏公司权益的行为,游戏公司有
权力将我停权。
Ex:外挂、ddos
很明显我侵害到了游戏公司权益
但嘴砲就不太一样了
嘴砲是玩家对玩家
对游戏公司没有实质可计算的损害
你说造成玩家不想玩阿
是阿,但很难验证
因为嘴砲很主观,有人被闪灯就爆怒要挂网认为你嘲讽他
但也有人像我一样,被骂垃圾废物,滚去打电脑啦、我操你妈的垃圾JG、这SUP烂的跟渣
一样
还用全频
我还是照玩阿、又没啥差
这游戏就这样,有人赢必有人输,大家敢说自己赢的时候没有闪线进温泉开金人嘲讽?插
眼摆困龙阵?原地传送位移?这些事情被洗温泉的会爽?他们也不想玩阿
再来,造型
永久造型,当然不是无限期,实质来说是到游戏公司对游戏的经营结束
实务上不会永久所以必然是这样解释
这样航航本题就有争议,因为航航嘴砲被锁,但实质上并无对游戏公司造成不法损害,自
无法以锁帐相绳
我不是读民法的,这件事航航自然会跟律师沟通,反正最后还是看他们调解的怎样,毕竟
法律上对网络游戏的规范还未成熟
作者: sophia810413 (Seth.)   2016-07-07 08:39:00
到底为啥台湾人的法律观念这么惨…连法绪都没修过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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