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报] 2024屏东文学奖 (7/31)

楼主: Qorqios (诗人Q)   2024-06-08 04:08:10
2024屏东文学奖简章
一、 目标
深耕文学土壤,鼓励文学创作,扶植具发展潜力之文学创作人才,增进文学写作风气,创
造屏东县丰富多元的文学作品。
二、 报名方式及收件日期
采网络报名或纸本邮寄,请参选者择一方式报名即可。
(一) 网络报名
1、 请连结至“2024屏东文学奖线上报名系统”(
https://forms.gle/phM8yD54XhfWg9e9A ) 填写报名资料。
2、 填写报名资料时,请同步上传参赛作品PDF电子档及相关附件至报名系统。
3、 投稿作品一律不可抽换或退件,也请不要重复报名上传资料。
(二) 纸本邮寄
1、 屏东县政府文化处官网最新消息下载报名表及授权书,或屏东县立图书馆总馆1 楼服
务台索取。
2、 请填妥相关报名表格及授权同意书1份,连同作品一式5份,挂号邮寄“104093台北市
中山区长安东路二段52号10楼之3,屏东文学奖收”,信封并请注明“征选类别”。
3、 洽询电话:02-2543-1636转11高先生。
(三) 收件自113年5月1日起至 113年 7 月31日止,网络报名开放至当日 23:59,纸本邮
寄报名以邮戳为凭。
三、 征选主题
(一) 儿童文学、新诗、散文与短篇小说类是以“我与屏东的故事”为主题,以自身在屏
东所发生的趣事、生活经验或是成长过程、旅游途中所发生的各种故事等,借由文字述说
在屏东的酸甜苦辣。
(二) 创作奖助类的主题不限。
(三) 青春文学类以“南国的风”为主题,青春学子如同南国的风,温暖而不炙热,也如
同南国的风吹向世界各地,期许新生代的学生们,对于自身的未来能如同南国的风,吹向
各地、各界与各种可能。
四、 征选类别及奖励方式
(一) 儿童文学、新诗、散文与短篇小说:
文体
奖项 名 额 奖  励 作 品 规 格
儿童文学首奖 1 奖金新台币6万元 奖座1座、得奖作品辑5本
˙文体不拘
˙童诗及童谣以6首为1组投稿
˙其他3,000字内
评审奖 1 奖金新台币4万元
佳作 2 奖金新台币3万元
新诗 首奖 1 奖金新台币6万元 40行以内
评审奖 1 奖金新台币4万元
佳作 2 奖金新台币3万元
散文 首奖 1 奖金新台币12万元 2,000~4,000字
评审奖 1 奖金新台币8万元
佳作 2 奖金新台币6万元
短篇小说首奖 1 奖金新台币13万元 6,000~12,000字
评审奖 1 奖金新台币9万元
佳作 2 奖金新台币7万元
(二) 创作奖助
鼓励并培养优秀及具潜力之文学创作人才,开展书写的可能性及多元性,营造优质充沛的
创作环境,奠定屏东文学基础。
名额 1名
主题 不限
文体 散文、小说、新诗、报导文学等皆可,惟文体须单一。
创作规格
1、 诗词体裁40首以上,共1,000行以上。
2、 其他文体5万字以上。
奖助给付及计画期程
1、 奖座1座。
2、 创作奖助金新台币25万元(含照片使用费),分次给付:
(1) 113年11月期中审查:完成创作进度40%,经审查通过给付新台币10万元。
(2) 114年4月期末审查:
A. 完成创作进度100%,经审查通过给付新台币15万元。
B. 审查重点为撰写期程及是否偏离写作计画大纲。
申请
资料
1、 报名表及授权同意书。
2、 创作奖助计画表5份。
3、 个人简历及过去作品目录。
4、 创作计画部份作品:
(1) 小说、散文、报导文学等至少12,000字,新诗至少10首。
(2) 提供审查之作品不得于入围名单公布前发表。
(3) 请检附参选资格相关证明文件(请参照第五点参选者资格检附资料)。
(三) 青春文学:
文体
奖项 名额 奖励 作 品 规 格
新诗 首奖 1 新台币8千元 奖状1只、作品辑3本 30行以内
评审奖 1 新台币5千元
佳作 5 新台币3千元
小品文 首奖 1 新台币1万5千元 2,000字以内
评审奖 1 新台币1万2千元
佳作 5 新台币8千元
五、 参选者资格
(一) 各文类参赛资格:
1、 儿童文学、新诗、散文、短篇小说类:具有中华民国国籍者或持有中华民国居留证者

2、 创作奖助类:符合下列其中一项即可。
(1) 设籍屏东县县民。
(2) 出生于屏东县。
(3) 曾于或现于屏东县服务者。
(4) 曾于或现于屏东县就学者。
3、 青春文学类:
(1) 13-18岁之自然人。(中华民国95年1月1日至100年12月31日区间出生)
(2) 需于屏东出生、设籍于屏东或是就读于屏东学校的学生(三项条件,符合其中一项即
可)。
(二) 屏东县政府文化处及承办单位同仁不得参加。
(三) 创作奖助当年度得奖者2年内不得投稿同一奖项,其余征选类别首奖3年内不得参加
同一类。
六、 评审方式
(一) 匿名评审。各征选文体均采初审及决审二阶段进行;初审为资格审查,决审聘请作
家或专家学者评审。
(二) 作品如未达水准,得由决选评审委员决定从缺,或不足额入选。
七、 注意事项
(一) 作品投稿规定:
1、 作品必须未于任何一地报刊、杂志、网站、部落格等公开媒体发表。
2、 翻译作品、已参加比赛得奖、已获文学补助之作品、或已辑印成书者,不得投稿。
3、 作品不得同时参加其他征文活动或文学补助申请。
4、 违反上述1-3点规定者,将撤销得奖资格,并追回奖金及奖座或奖状等相关得奖证明
资料。
5、 创作作品请以A4纸张直式横书电脑缮打,标楷体14级字,需编页码,以回纹针固定,
勿装订,双面打印一式5份送件。
6、 具中华民国国籍请于报名表浮贴身分证正反面,持有中华民国居留证之个人请提供居
留证。
(二) 有以下情形者,取消参赛资格并不列入评审且不另行通知:
1、 非以中文创作,每人每类超过1篇,或以创作奖助计画内容同时投稿其他文类。
2、 每件作品投稿者超过1人,或以共同创作作品参赛。
3、 未依简章相关规定送件者。
4、 创作作品标注作者姓名及任何记号,影响评审公平性者。
5、 投稿字数未达规定者。
(三) 得奖者奖金依财政部规定扣税,非中华民国国籍者,须依我国相关税法规定办理。
(四) 得奖作品之作者享有著作人格权,作者与屏东县政府共享著作财产权,本府得以有
在任何地区以合理方式利用、转授权该著作进行非营利推广之权利。
(五) 若发生著作权授权书签署内容不实之情事,抄袭或侵害他人著作权之作品,除取消
得奖资格、追回稿酬及奖座,并公布违规情形事实外,投稿者往后3年不得参加屏东文学
奖,且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六) 得奖名单预计于113年9月底公告于屏东县政府文化处网站最新消息,颁奖典礼时间
地点另行通知。得奖者以专函通知,余不另行个别通知。
(七) 投稿作品及资料请自留底稿,恕不退件。
(八) 本办法如有未尽事宜,得随时修正后另行公布。
https://www.cultural.pthg.gov.tw/library/News_Content.aspx?n=AF3B1C001CA6BAC5&
s=8BCED90B9D0D3F0E
作者: shk91353 (阿港)   2024-06-13 02:46:00
资讯有误,收件到630而已
作者: liunhow (七斗才)   2024-06-27 15:49:00
原来有延一个月,这样我就不用赶稿了,非常感谢告知。
楼主: Qorqios (诗人Q)   2024-07-05 14:41:00
y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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