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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orqios (诗人Q)
2022-05-14 13:32:34https://i.imgur.com/ICHx6tG.jpg
主办单位:万海航运股份有限公司、天河基金会
承办单位:中华民国儿童文学学会
一、
鼓励新生代儿童文学创作者的“第一本少年小说”,提升台湾儿童文学创作能量
及作品视野,培植台湾“当代少年小说”创作新星。
二、
万海航运─当代少年小说新航奖
三、
(一)居住在台湾、且未曾以任何形式出版过少年小说之华文文学创作者为限。
唯需加入中华民国儿童文学学会为本会会员。
(二)每人参赛作品或作品企划限以一部为限。且未曾以任何形式与任何媒体(包
括实体或电子)平台签约、授权、出版销售的当代少年小说作品或作品企
划,方能参赛。
(三)参赛之作品或作品企划案,限个人独立创作,且未曾在国内外任何报章
杂志、书籍,或以其他创作形式改编(例如戏剧、影视等),以及各种电
子形式(包括网站、部落格、BBS 等)出版的创作为限。
若曾局部发表于任何平台,需检附出处及发表之内容(需低于全文五分之
一以下字数之篇幅),供评审判别用。
(四)参赛者需担保其确实拥有作品或作品企划所提供之一切文字、图片、表格、
照片或其他一切相关资料之著作权及其他相关合法之权利。且担保本著作
之内容并无不法侵害他人权利或著作权之情事。
若有剽窃他人作品或作品企划之争议,经确认有其事实,主办及承办单位
有权立即取消参赛作品或作品企划资格。
若违反本条之担保事项,遭致任何第三人控诉其侵害著作权及其他相关权
利时,参赛者应立即以书面通知主办及承办方,如最后经法院确定判决或
经得奖者认可之和解,得奖者应赔偿该第三人时,得奖者应赔偿主办及承
办方因此所遭致之一切损害(包括但不限于对第三人之赔偿、律师费用等)。
且取消终止所有资格,得奖者亦需无条件返还已提拨之奖金。
(五)参赛者需保证其作品或作品企划,自报名成功到公布得奖作品前,不得
参加任何机关、任何形式之奖励、补助申请或参赛。也不得以任何形式
进行其他任何衍生利用。
(六)若顶用他人名义参赛,除取消资格外,得奖者需无条件返还已提拨之奖
金,主办及承办方将公布其真实姓名及地址。
四、
(一)参赛作品
需符合中华民国儿童文学学会定义之“当代少年小说”作品基本条件:
1.作品文长(含标点符号)至少五万字以上。易读性高的当代白话中文小说。
2.作品故事情节等主轴需清晰完整,题材、类型与形式不拘,但不得有过
多血腥、色情、暴力等之不当内容。
3.得奖作品于得奖后,可按评审建议修改,最晚需于 2022 年 10 月 30 日前
完成全文作品修改。
(二)参赛作品企划
1. 需完整提具作品企划内容:至少需包括作品名称、角色分析、故事大纲
2000 字、全文预定字数及完整章节、各章节大意(至少 500 字)、完成
稿件缴交时程(最晚需于 2022 年 10 月 31 日前完成全文作品)等。
2. 参赛时,作品企划内容需至少含作品文长一万字。
五、
新航奖两名:每名奖金新台币十万元,奖牌一座。
六、
1. 征奖收件时间..自 2022 年 6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下午 5 点止。
(以收到参赛作品或作品企划为凭)。
2. 公布得奖日期:2022 年 8 月 2 日(二)
3. 颁奖典礼:2022 年 8 月 20 日(六)
4. 经指导修改后作品缴交完成日:2022 年 10 月 31 日(一)
5. 作品媒合日期:按作品完成交稿时间举行媒合会,最晚于 2022 年 12
月 5 日前完成。
8.得奖作品出版,需于版权页标注“指导单位:万海航运股份有限公司、天
河基金会、中华民国儿童文学学会”。
9.本奖项作品出版完成时,协办单位需于《火金姑》会刊上以专文刊载本次
奖项过程,使在台湾儿童文学发展史上留下一笔。
七、
1. 评审共五名。并由评审名单中推选出两名指导评审,协助得奖者修改并
完成作品。
2.参赛作品经弥封后,即进行评审。评审委员于得奖名单揭晓时公布。
3.参赛作品或作品企划如均未达水准,得由评审团决定奖项从缺,或不足
额入选。
4. 主办及承办单位保留解释及修订奖项参赛规则的权利,对评审结果拥有
最终决定权。
八、
1. 凡报名参赛者,即视为同意本奖项所规范之各项办法。
2. 参赛作品暨稿件,需以电脑打字,横排,A4 规格,新细明体 12 级字为
主。且需加上作品名称、目次、页码。请装订成五册,连同电子档案光盘
一并寄送到中华民国儿童文学学会收。并下载本奖项提供之表格填写,黏
贴于信封外。
2. 参赛者资料,需登入报名系统确认报名,并下载报名表格依规定填写一
份检附寄出。报名系统收件时间开放,并于 2022 年 6 月 30 日下午 5 点
正式关闭。
3. 参赛作品或作品企划五册、参赛者资料一份,连同电子档光盘(光盘封
面需注明参赛作品名称及参赛者名字),并黏贴信封表格,挂号邮寄:
台北市大同区酒泉街 44 号 1 楼,中华民国儿童文学学会收
4. 承办单位将于 7 月 2 日以邮件通知各参赛者业已完成报名,并符合参赛
资格,并收到寄送作品或作品企划。若参赛者没有收到邮件通知,请务
必来电确认,以免影响自身权益。
4. 参赛作品或作品企划之电子档案请自行留存,恕不退件。
5. 若有未尽事宜,主办及承办单位有权随时修正,并公布于中华民国儿童
文学学会粉丝页,不个别通知参赛者。
6. 本征奖活动,欢迎主办及承办单位员工、会员等参赛。
九、
1. 颁奖典礼时,以参赛作品得奖者领取奖金七成,其余三成金额,于作品
完成修改交付确认后之七天内支付。
2. 颁奖典礼时,以参赛作品企划得奖者领取奖金五成,其余五成金额,于
作品完成交付、修改确认后之七天内支付。
3. 承办单位将依中华民国政府相关法令及规定,办理必要税金代扣代缴。
4. 奖金一律以银行汇款,汇入得奖者提供之帐户资料。
十、
得奖作品或作品企划,将由承办单位协助媒合出版公司签约,作品出版及影
视化。版权仍归属得奖者本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