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报] 第24届磺溪文学奖(6/20)

楼主: Qorqios (诗人Q)   2022-04-20 03:20:11
彰 化 县 第 24 届 磺 溪 文 学 奖 征 文 简 章
报名网址:
https://www.bocach.gov.tw/LiteraryCustomList.aspx?n=1261&sms=10730
征件VCR:https://youtu.be/FDFtk_qjxWY
更多内容:https://www.bocach.gov.tw/News_Content.aspx?n=19&s=42610
一、 宗 旨:为鼓励本县文学工作者创作、研究,奖励优良文学作品,提升本县文
学水准,改善艺文环境,进而推广文学阅览风气。
二、 主办单位:彰化县政府
三、 承办单位:彰化县文化局
四、 委托执行:埴钫艺术有限公司
五、 参选资格:
(一)文学创作奖:
1.新诗类、散文类、短篇小说类及微小说类:不限国籍,正体中文书写,题
材限与彰化意象有关。
2.报导文学类:不限国籍,正体中文书写,作品内容需书写彰化县风土民情
 者。
3.电视电影剧本类:不限国籍,正体中文书写,题材限与彰化意象有关,限
 为参选剧本之著作人。
4.传统诗类:不限国籍,正体中文书写,限与彰化意象有关,四首作品为一
 组,并标明韵部,限绝句或律诗组诗。
(二)特别贡献奖:本籍彰化县或设籍、就学、就业彰化县 5年以上且对本县文学
之创作、教育或推广具有重大贡献者。
六、 征选类别、作品字数暨规定:
(一) 征选类别、作品字数:
1. 新诗:行数 40 行以内。
2. 散文:字数 4,000 字以内。
3. 短篇小说:字数6,000字至 15,000字。
4. 报导文学:字数在 8,000字至 20,000 字之间。
5. 微小说:字数 800 字以内,须符合小说基本要素(故事、情节、人物)。
6. 电视电影剧本:时间在90分钟至 110 分钟之间;如改编自他人作品者,
  应检附该作品及该作品之著作财产权人同意改编之授权文件影本,并不得
  于报名期间始日前摄制完成视听著作。
7. 传统诗: 四首作品为一组,并标明韵部,限绝句或律诗组诗。
(二) 投稿须知:
1. 新诗类、散文类、短篇小说类、报导文学类、微小说类、传统诗类等六类
  征件,限著作人为一人。
2. 电视电影剧本类若为多人合著,需事先于报名表之备注栏声明,否则概不
  采认。
3. 每人每类限投 1件作品为限。
4. 来稿以未曾以任何形式公开、发表于各类媒体之作品为限,包括其
  全部或部分内容,不得曾在网络新闻台、部落格或社群讨论版等管
  道发表。参选作品禁止抄袭,凡抄袭、冒名顶替参赛或侵害他人著
  作权及作品曾公开发表(含网络发表)或参与其他比赛得奖者,除取
  消其参赛及得奖资格、追回奖金及奖状外,一切法律责任由参赛者
  自行负责。
5. 得奖作品之作者享有著作人格权及著作财产权,并授权彰化县(代表机关
  彰化县文化局)于任何地方、任何时间以任何方式利用、转授权他人利用
  该著作之权利。著作人不得撤销此项授权,且彰化县(代表机关彰化县文
  化局)不需因此支付任何费用。
七、 评审方式:
(一) 资格审查:由委托执行单位审查。
(二) 作品审查:由承办单位聘请专家学者担任评审委员,委托执行单位执行初、
        决审会议相关作业。作品如未达水准,得由评审委员决议奖项从缺。
八、 奖励办法:
(一) 文学创作奖:
1. 新诗类:取磺溪奖 1 名,奖金 6 万元及奖座乙座;优选 6 名,各得奖金 3 万
  元及奖状乙纸。
2. 散文类:取磺溪奖 1 名,奖金 7 万元及奖座乙座;优选 6 名,各得奖金 3 万
  元及奖状乙纸。
3. 短篇小说类:取磺溪奖 1 名,奖金 7 万元及奖座乙座;优选 5 名,各得奖金
  3万元及奖状乙纸。
4. 报导文学类:取磺溪奖 1 名,奖金 7 万元及奖座乙座;优选 3 名,各得奖金
  3万元及奖状乙纸。
5. 微小说类:取磺溪奖 1 名,奖金 4 万元及奖座乙座;优选 3 名,各得奖金 1
  万元及奖状乙纸。
6. 电视电影剧本类:取磺溪奖 1 名,奖金 7 万元及奖座乙座;优选 3 名,各得
  奖金3万元及奖状乙纸。
7. 传统诗类: 取磺溪奖 1 名,奖金 5 万元及奖座乙座;优选 5 名,各得奖金 2
  万 5,000元及奖状乙纸。
8. 各类作品若未达决选标准,得予以从缺。
(二) 特别贡献奖:本奖项名额每年 1名(或从缺),颁给奖金 8 万元及奖座乙座。
(三) 以上得奖奖金需依所得税法规定,于彰化县文化局给付时依规定代为扣取税
款,扣(免)缴凭单另迳寄得奖者。
九、 日期:
收件日期自 111年 4 月 14 日起至 111 年 6 月 20 日止(以邮寄者邮戳为凭,
逾期不予受理)。预定 111 年8月公布得奖名单,10月办理颁奖典礼。
十、 报名方式:
(一) 文学创作奖:
1. 有关报名相关问题,请洽 04-24511088,林先生,E-mail:
  [email protected]。
2. 一律采网络报名。请至彰化县文化局>主题专区>彰化文学>磺溪文学>征件
  报名及上传作品电子档案(http://www.bocach.gov.tw)。
3. 缴交书面报名资料:印出报名表一份连同纸本作品一式 4 份(作品稿件内
  不得注记作者姓名)及身分证明文件影本(身分证或护照)挂号邮寄至
  “407730 台中西屯邮局第 253 号信箱”,来稿请于信封上注明“参加磺溪
  文学奖”,及征选“类别”
4. 报名及作品上传后将无法再做删修,报名前请确实校订。
5. 作品稿件不得署名或附任何注记及符号,来稿字数不合规定或未缴附 WORD
  电子档者,将不列入评选。
(二) 特别贡献奖:
特别贡献奖参选者得由本县学术单位、文化团体、磺溪文学奖评审委员等以
书面推荐,并检附推荐书(附表 2)及被推荐人资料表(附表3)各乙份。
●简章请向彰化县文化局服务台或彰化县立图书馆服务台索取,或至文化局网
站 http://www.bocach.gov.tw/(首页/主题专区/彰化文学/最新消息)下
载 ( 洽 询 电 话 : 04-7292201 转 2338 白 小 姐 , E-mail:
[email protected] / 04-24511088 , 林 先 生 , E-mail:
[email protected])
十一、 其他:
(一) 参选作品以 A4 纸张电脑缮打,直式横书,字体以标楷体 14级字,左边装
   订,“作品名称”以一个为限并缮打于作品首页;内文如附相关照片应为高画
   质像素之图档(至少 300dpi 以上),请自行留底稿,恕概不退件。
(二) 得奖作品,由承办单位集册出版后,致赠得奖者每人 7 册。
(三) 参选作品由评审委员评定后,择期公开颁奖。
十二、 本简章如有未尽事宜,得随时修正补充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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