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报] 2021年第11届新北市文学奖

楼主: writter (mister)   2021-04-06 15:23:39
【收件日期 】:2021年4月1日起至2021年7月31日止(网络系统开放至当日午夜12点;纸本以邮戳为凭,逾期恕不受理)
【征件资格】 :
1.凡以中文创作皆可,国籍、居住地不限,海外民众亦可参加。
2.除青春组(2003年1月1日以后(含)出生者)有年龄限制外,其余采不分龄征文。
3.得奖者经查不合投稿资格者,承办单位得迳行取消其得奖资格。
4.每人可同时参加不同文类,但同一文类以一篇为限。
【类别与作品字数】
【散文】
一般组:3,000字以内。
青春组:2,000字以内。
【新诗】
一般组:30行以内。
青春组:30行以内。
【短篇小说】
6,000~12,000字。
【绘本故事】(纸本投稿)
请以图、文投稿,页数32~40页。(备注:图、文可由1人完成或2人共同创作。)
【新住民文学创作】
1.凡对新住民议题有兴趣者皆可参加。
2.以“我在新北的故事”为题,并以中文书写,不限文类,字数限于1,000字以内。
【注意事项】
(一)参选作品须以中文撰写,且为未经发表之作品。
请采A4纸张,直式横书电脑缮打、word细明体12字级行距18、须编页码;如采稿纸书写者,请誊录清楚(字体工整)。
(二)参选作品及资料请自留底(原)稿,恕不退件。
(三)得奖者须于得奖名单公布并接获通知后,一周内提供作品电子档及个人照片,以利后续出版事宜,并出席颁奖典礼。如得奖人不克参加颁奖典礼,须另行录制得奖感言影片交予主办方。(影片内容及规格由主办方另行通知)。
(四)参选作品经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主办单位即取消其参选及得奖资格,并追回奖金、奖座,并保有法律追诉权。
1.抄袭、翻译他人作品或冒名顶替参加者。
2.作品曾于平面媒体及网络公开发表者。
3.作品曾参赛并获奖、或作品正在参加其他文学奖、或即将刊登者。
4.得奖者投稿资格经查不合该组规定者。
(五)作品出版
1.得奖作品之作者享有著作人格权及著作财产权,并授权新北市政府(代表机关新北市政府文化局)集结于本届得奖作品集出版,并自得奖公告日起5年内,有在任何地区以合理方式利用(使用范围适用著作权法第22条至第29条),且机关不须因此支付任何费用。
2.出版后致赠每位得奖者一套。
3.“绘本故事组”得奖作品,为配合后续出版绘本图画书,本局有权针对图文编排进行修改。
4.凡送件参选者视为认同本征选简章,对评审会之决议不得有异议。
*本活动办法如有未尽事宜,得随时修正后另行公布。
*对本简章内容及活动,新北市政府文化局随时保有一切解释、补充说明、修改、暂停或取消一部或全部之权利。
*为求竞赛公允,新北市政府文化局承办科室同仁不得参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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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文学奖又开始了,一样投稿采线上/邮寄,也可亲送(至新北市政府28楼文化局)。不过感觉奖项越来越少了www
作者: Qorqios (诗人Q)   2021-04-06 21:2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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