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报] 109年兰阳文学丛书作家作品集征选延长至7

楼主: Qorqios (诗人Q)   2020-07-27 00:55:11
109年兰阳文学丛书作家作品集征选延长至7月31日止
宜兰县政府文化局为保存并推广文学作家之作品,提供文学爱好者欣赏及研究者参考,藉
以改善艺文创作环境,鼓励优秀艺文人士,每年均举办“兰阳文学丛书作家作品集”征件
并出版。征选类别为散文、诗、小说、报导文学、儿童文学创作、剧本、文艺评论(含书
评)等现代文学作品之创作为主。欢迎出生或曾设籍本县以及在本县就学、工作、居住六
个月以上者;或虽非本县籍作者,但其作品以描述宜兰风土民情为主要内容者踊跃提供稿
件参加。入选作品由文化局出版,作者可获赠作品二十本及奖金(三至五万元)。
一.作品字数:
(一) 诗以四十至六十首或一千至一千五行为原则。其余各类篇数不拘,总字数五万至八
万字之间为原则。作品集得视该作品字数出版个人单行本或数人合集。
(二) 图画故事书页数以一百页以内为原则。
(三) 作品得视文稿需要加入手绘插图、照片使图文并茂,请于送件时一并缴交。手绘插
图、照片等应附图说。内文照片以50帧为原则,若为数位相片应以300 dpi以上存盘并标
示对应文稿之章节段落。相关图档俟入选后并送文化局。
二.报名方式:
(一) 收件时间:即日起至109年7月31日,逾期送件不予受理。
(二) 报名表索取:请迳洽文化局文学及图书资讯科,或至文化局网站http:
//www.ilccb.gov.tw下载。 (洽询电话:03-9322440#203)。
(三) 请将作品以A4纸张规格(直式横书双面打印,字体以新细明体或标楷体14级字,需
编列目录及逐页编列页码,稿件不得署名或附任何注记及符号),左侧装订一式五份,连
同稿件电子档光盘片、报名表及资格证明文件影本(例:身分证、户籍誊本、学生证或工
作证明),并于信封上加注“宜兰县作家作品集征集”字样,以挂号邮寄或亲送文化局文
学及图书资讯科收(地址:260宜兰县宜兰市复兴路二段101号)。
(四)稿件电子档(以A4纸张规格直式横书双面缮打,字体以新细明体或标楷体14级字,需
编列目录及逐页编列页码)可存于光盘片中或以电子邮件寄至
[email protected](标题请加注宜兰县作家作品集征集字样与作者姓名)。
三.详细资讯请下载附件简章或洽(03)9322440转分机203简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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