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报] 第23届菊岛文学奖征文简章

楼主: Qorqios (诗人Q)   2020-06-05 23:48:37
第23届菊岛文学奖征文简章
【主 旨】为发扬本县文化,提倡地方文学创作,培养后起之秀,促使全国民众关注澎
湖,将澎湖自然人文景观及风土民情以文字创作的方式呈现,让文学结合文化观光,特办
理本文学奖。
【参赛资格】凡本国国民均可参加。
【征文主题】须为与澎湖历史人文、自然景观、生活相关的印象、感想等之文学表现。
【组 别】社会组(含大专生)、高中(职)组、国中组。
【征文类别】分下列三组:
一、 社会组:
1. 现代诗:不限首数,总行数20-50行,且须有总篇名。
2. 散文:2000字至4000字,以一篇为限。
3. 短篇小说:5000至15000字为原则,以一篇为限。
二、 高中(职)组:
1. 现代诗:1-3首,总行数不超过30行。
2. 散文:1500字至2500字,以一篇为限。
3. 美言金句:主题不限,总行数不超过8行(限澎湖县在学学生参加)。
三、国中组:
美言金句:主题不限,总行数不超过8行(限澎湖县在学学生参加)。
*现代诗类叙事诗亦可。
【奖励方式】
一、 社会组:
1. 现代诗、散文:首奖乙名奖金3万元、优等乙名奖金2万元、佳作3名每人奖金1万元。
2. 短篇小说:首奖乙名奖金4万元、优等乙名奖金2万5000元、佳作3名每人奖金1万5000
元。
二、高中(职)组:
现代诗、散文:首奖乙名奖金6000元、优等乙名奖金4000元、佳作3名每人奖金3000元。
美言金句:优等5名每人奖金1500元。
三、国中组:
美言金句:优等10名每人奖金1500元。
※各类组首奖及优等得奖者颁给奖金、奖座及奖状(美言金句类除外),佳作以下颁给奖金
及奖状(奖金依规定扣所得税),得奖名额得视作品件数及水准而增减,各类奖项若未达
水准者,得以从缺办理。
【报名方式】
一、请向澎湖县政府文化局图书资讯科(澎湖县图书馆,澎湖县马公市中华
路236-1号)索取简章及报名表,或迳上澎湖县政府文化局网站下载报名表。
(网址:http://www.phhcc.gov.tw)
二、请自行填具报名表乙份,连同作品一式六份,以挂号寄达或专人送至
指定收件地点(澎湖县政府文化局图书资讯科,地址:澎湖县马公市中华路236-1号,电
话:06-9261141#154),并于信封上注明“菊岛文学奖”及征文“类别”。并将电子档
E-mail至[email protected]信箱。
三、逾期不受理(邮寄者以邮戳为凭),参加两个奖项以上者可一并交寄
,本局于收到作品以E-mail通知(不另寄执据)。
【收件日期】109年5月1日至109年7月1日止(通讯报名者,以邮戳为凭)。
【评审方式】分初审、复审、决选,共三阶段,评审委员由承办单位遴聘之。
【得奖公布】得奖名单于决选结束后于109年10月31日公告于本局网站、菊岛艺闻月刊,
并发新闻稿请媒体刊登(除得奖者以专函、专电通知外,余不另行个别通知)
【颁 奖】109年11月举办颁奖典礼,详细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注意事项】
一、参赛作品一律以WORD编辑,一律由左至右、由上至下方式缮打,标题及
内文为新细明体14级字型,行高为20pt,横式设定,以A4规格纸张双面打印(直式横书),
于左边装订,以一式六份送件,并将电子档E-mail至[email protected]信箱
,信件主旨为:菊岛文学奖-组别-姓名
二、参赛作品一概不退件。
三、参赛类别不拘,但每类作品以一件为限。
四、得奖作品经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其得奖资格,并追回奖金、奖座:
1.抄袭他人作品或冒名顶替或非独立创作参选者。
2.作品曾公开发表者(含网络)。
    3.作品曾参赛并获奖者。
五、各类首奖得奖人二届内不得以同类作品于同组再行参赛。
六、凡送件参赛者视为认同本征文简章,对评审会之决议亦不得异议。
七、具高中组参赛资格得送件参加社会组,惟报名时仅得择一类组送件,重复
报名取消参选资格。
八、得奖作品由承办单位暂存,视经费许可出版专辑,出版权利归承办单位所有,不另支
酬劳;出版后致赠得奖者6册。承办单位并保有以任何形式推广(如数位化、公布上网、
光盘、有声出版、书报杂志等形式)、保存及转载授权之权利,得奖者不得异议。
【其他】本办法如有未尽事宜,得经修正后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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