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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ksmkm (YK)
2013-10-21 12:21:05活动网站:http://140.123.48.16/2013Chiayi_Literature5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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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义市“第五届桃城文学奖” 征文活动简章
一、 宗旨:提升阅读、鉴赏及整体艺文风气,发掘创作人才并厚植文艺实力。
二、主办单位:嘉义市政府
执行单位:嘉义市政府文化局
承办单位:国立中正大学台湾文学研究所
协办单位:文水艺文出版事业有限公司、忆扬实业有限公司
三、 参加资格
具中华民国国籍,以中文创作,创作主题以嘉义地区人、事、物为主。
四、征选类别及奖励方式
文 类
奖励方式
现 代 诗(30行以内)
第一名:奖金4万元,颁赠奖座乙座。
第二名:奖金2万元,颁赠奖座乙座。
第三名:奖金1万元,颁赠奖座乙座。
优选三名:奖金5千元,颁赠奖状乙纸。
佳作五名:奖金1千元,颁赠奖状乙纸。
散 文(3000~5000字)
第一名:奖金5万元,颁赠奖座乙座。
第二名:奖金3万元,颁赠奖座乙座。
第三名:奖金1万元,颁赠奖座乙座。
优选三名:奖金5千元,颁赠奖状乙纸。
佳作五名:奖金1千元,颁赠奖状乙纸。
短篇小说(6000-12000字)
第一名:奖金8万元,颁赠奖座乙纸。
第二名:奖金4万元,颁赠奖座乙纸。
第三名:奖金2万元,颁赠奖座乙纸。
优选三名:奖金1万元,颁赠奖状乙纸。
佳作五名:奖金2千元,颁赠奖状乙纸。
五、收件及截稿日期
自即日起至2013年12月20日截止,一律采挂号邮寄报名,以邮戳为凭,逾时恕不受理
。
六、参加办法及收件方式
至官方网站下载“报名表”,填妥后连同作品一式五份以挂号方式邮寄至“62102嘉
义县民雄乡大学路一段168号国立中正大学台湾文学研究所 第五届桃城文学奖征选委员
会 收”。务请于信封上注明参加征选之“文类”。投稿多类者,请分别封装挂号邮寄。
七、评审方式:
采为初审、复审与决审三阶段进行;每一阶段均聘请知名作家及学者组成评审委员会
评审之。作品如均未达水准,得由决选评审委员决定从缺,或不足额入选。
八、公布、颁奖日期:
2014年2月28日前于嘉义市政府文化局网站、活动官方网站公布。并于2014年4月中旬
举办颁奖典礼,颁奖典礼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九、投稿须知:
投稿作品请以新细明体14号,版面直式横书(由左至右,由上至下),电脑打字并编列页
码,以A4纸张打印。
同一参赛者可同时参加各类征文,惟每类作品以一篇为限。
来稿字数不合规定者,将不列入评选。
十、注意事项:
得奖作品之作者享有著作人格权及著作财产权。并授权嘉义市(代表机关为嘉义市政府文
化局)于该著作之著作存续期间,有在任何地方、任何时间以任何方式利用、转授权他人
利用该著作之权利。著作人不得撤销此项授权,且嘉义市(代表机关为嘉义市政府文化局
)不需因此支付任何费用,得奖者不得异议。得奖作品集收录作品为优选(含)以上之得奖
作品,并于出版后致赠每位得奖者“第五届桃城文学奖得奖作品集”。
参赛者请于报名表上详载个人资料及作品相关说明,作品稿件上请勿书写或印有作者姓名
及任何记号,若违反此规定将不列入评选。
参赛作品经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主办单位即取消其参选及得奖资格,并追回奖金、奖
状,且保有法律追诉权:
A. 抄袭、翻译他人作品或冒名顶替参加者。
B. 作品曾于平面媒体及网络公开发表者。
C. 作品曾参赛并获奖者或作品正在参加其他文学奖者或即将刊登者。
D. 得奖作品公布前,不得重复投稿其他文学奖及媒体刊物。
若违反情事在颁奖后始为主办单位知晓者,除取消其得奖资格、追回奖金奖状,并对违反
人求偿“第五届桃城文学奖得奖作品集”重新印制之费用。
得奖作品嗣后如有著作权纠纷涉讼,经法律程序败诉确定取消其得奖资格者,其损害第三
人权利者,由创作者自行负责。
参赛作品请自留稿底,恕不退稿。
十一、本简章如有未尽事宜得随时修订补充。
十二、本活动服务电话:05-2428258 国立中正大学台湾文学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