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式没有专利
╱王鼎钧
http://udn.com/NEWS/READING/X5/8216987.shtml
2013.10.11
如果“形式”专利,我们今天都不能使用倒装法,不能使用开放式结尾,不能使用
意识流,莫言也不能“魔幻写实”。
“魔幻”老早就有,那时叫“荒谬”,写实主义原是反对荒谬的。可是后来大师揉
合二者成为新派,天下才人景从。这是创新者的成功。艺术贵创新,但是必须引起
模仿,若是只能前无古人,不能后有来者,那样的创新没有意义。
想当年希区考克拍《后窗》,原是看中了一篇通俗小说,可是小说作者漫天要价,
希区考克一怒请编剧高手袭其形式而用之,未曾触法。于是这个剧本成为后进编剧
的太公阴符。
维护自己的著作权,时时提高警觉,也是应该的,不过要把问题认识清楚。